本申請涉及汽車照明,具體而言,涉及一種截止線形成結構、出光模組及車燈。
背景技術:
1、隨著工業化進程的推進,汽車已經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車燈作為汽車照明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提升汽車性能和安全性能方面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消費者對其設計要求也越來越高,不僅期望車燈能夠提供良好的照明效果,還期望車燈占用空間小,以適應現代汽車的緊湊設計。其中,車燈中的近光燈折射距離短、照射范圍大,是一種用于近距離照明的燈具,多個近光燈通常沿車寬方向或沿車高方向安裝在汽車前部兩側的大燈內。
2、但是,多個近光燈在沿車高方向排布時,容易出現近光截止線錯開、無法銜接的問題。為了解決上述問題,一些新型的車燈中增加了微調光系統。但是,增加微調光系統后,會使得車燈的整體成本上升,且由于微調光系統具有較大的公差,在實際生產中存在調光不準確的情況,從而導致多個近光光型不能緊密銜接。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的目的在于,針對上述現有技術中的不足,提供一種截止線形成結構、出光模組及車燈。
2、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申請實施例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3、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截止線形成結構,包括支撐件和設置于支撐件的多個擋板,多個擋板沿車高方向依次間隔排布,多個擋板與支撐件一體成型,在每個擋板的端部形成有截止線結構,多個擋板的截止線結構用于形成出光光型中相互銜接的多個子截止線。
4、可選地,支撐件為框架結構,框架結構具有與部分擋板對應的透光孔,部分擋板連接于對應透光孔的邊界處。
5、可選地,擋板為反光擋板。
6、本申請實施例還提供一種出光模組,包括光源、出光元件和上述任一種的截止線形成結構,光源、截止線形成結構和出光元件沿光路依次設置,光源發出的光線依次經截止線形成結構和出光元件后出射形成具有截止線的出光光型,出光光型的截止線由截止線形成結構的子截止線相互銜接組成。
7、可選地,出光模組還包括位于光源出光側的初級光學元件,光源發出的光線經初級光學元件匯聚并經截止線形成結構后入射至出光元件。
8、可選地,截止線形成結構與初級光學元件一體成型,或,截止線形成結構與初級光學元件分別獨立設置。
9、可選地,出光模組還包括安裝支架,出光元件安裝于安裝支架。
10、可選地,出光模組還包括線路板,光源安裝于線路板。
11、可選地,出光模組還包括散熱器,線路板安裝于散熱器。
12、本申請實施例還提供一種車燈,包括上述任一種的出光模組。
13、本申請的有益效果包括:
14、本申請提供了一種截止線形成結構,包括支撐件和設置于支撐件的多個擋板,多個擋板沿車高方向依次間隔排布,多個擋板與支撐件一體成型,在每個擋板的端部形成有截止線結構,多個擋板的截止線結構用于形成出光光型中相互銜接的多個子截止線。一體成型的設計一方面有助于降低制造成本,提高生產效率,并增強結構的穩定性和可靠性,另一方面確保了多個擋板的相對位置保持一致,消除了位置偏差的問題,從而使多個子截止線能夠精確地銜接,有效地解決了傳統多光源在沿車高方向排布時出現的多個子截止線錯開、無法銜接的問題。此外,由于不需要額外的微調光系統,整體成本進一步降低,同時避免了因微調光系統公差過大導致的調光不準確情況。綜上所述,這種新型截止線形成結構在優化光型銜接、降低成本以及提高生產穩定性方面具有顯著的技術效果。
1.一種截止線形成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撐件(11)和設置于所述支撐件(11)的多個擋板(12),多個所述擋板(12)沿車高方向依次間隔排布,多個所述擋板(12)與所述支撐件(11)一體成型,在每個所述擋板(12)的端部形成有截止線結構(121),多個所述擋板(12)的截止線結構(121)用于形成出光光型中相互銜接的多個子截止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截止線形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件(11)為框架結構,所述框架結構具有與部分所述擋板(12)對應的透光孔(111),部分所述擋板(12)連接于對應所述透光孔(111)的邊界處。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截止線形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12)為反光擋板。
4.一種出光模組,其特征在于,包括光源、出光元件(2)和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截止線形成結構(1),所述光源、所述截止線形成結構(1)和所述出光元件(2)沿光路依次設置,所述光源發出的光線依次經所述截止線形成結構(1)和所述出光元件(2)后出射形成具有截止線的出光光型,所述出光光型的截止線由所述截止線形成結構(1)的子截止線相互銜接組成。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出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光模組還包括位于所述光源出光側的初級光學元件(3),所述光源發出的光線經所述初級光學元件(3)匯聚并經所述截止線形成結構(1)后入射至所述出光元件(2)。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出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截止線形成結構(1)與所述初級光學元件(3)一體成型,或,所述截止線形成結構(1)與所述初級光學元件(3)分別獨立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4-6任一項所述的出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光模組還包括安裝支架(4),所述出光元件(2)安裝于所述安裝支架(4)。
8.根據權利要求4-6任一項所述的出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光模組還包括線路板(5),所述光源安裝于所述線路板(5)。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出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光模組還包括散熱器(6),所述線路板(5)安裝于所述散熱器(6)。
10.一種車燈,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4至9任一項所述的出光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