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機械加工夾具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用于靜電場除塵箱的蜂窩管翻邊裝置。
背景技術:
在車間生產過程中,特別是紡紗、紡織以及毛紡車間,車間的毛絮粉塵較多,對于操作工人的健康有較大影響;而且大量毛絮任意漂浮在空氣中,極容易引起火災安全等事故。因此不管從保護勞動者還是維護車間安全生產的角度來講,都應該積極去除車間內的毛絮粉塵。
在現有的除塵設備中用到一種靜電場除塵設備,其有用到一種零件叫蜂窩管;其在機械加工過程中,常常采用手工翻邊或者錘邊,其生產效率低,加工強度大,特別是對于較大的蜂窩管,加工比較困難;而且加工產品質量不統一,容易出現殘次品。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靜電場除塵箱的蜂窩管翻邊裝置,將翻邊改為錐形頭滾邊的形式,生產效率高,加工質量統一可控,操作勞動強度小。
為實現以上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用于靜電場除塵箱的蜂窩管翻邊裝置,它包括主體機身(1)以及設置在其側邊的回轉工作臺(2)、以及設置在其下部的底側機身(3),所述回轉工作臺(2)上設置有夾緊卡槽(201)和卡盤(101),所述卡盤(101)上固定有定位盤(105),所述定位盤(105)端面邊緣處裝有成型頭(202),且成型頭(202)為前端小末端大的錐形凸臺結構;所述底側機身(3)上設置有用于固定蜂窩管的支撐座(102)和支撐塊(6)。
進一步的,所述支撐座(102)上固定有開合式夾座(104),開合式夾座(104)為扣合式鎖緊機構,其橫截面為半圓形。
進一步的,所述支撐塊(6)上裝有支撐桿(4)和托塊(103),支撐桿(4)末端設置有前擋(5)。
進一步的,所述支撐塊(6)上的支撐桿(4)為可伸縮結構。
進一步的,所述支撐桿(4)側端設置有側擋(7)。
進一步的,所述支撐塊(6)設置有用于調整蜂窩管高度的托塊(103)。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一種用于靜電場除塵箱的蜂窩管翻邊裝置,將翻邊改為錐形頭滾邊的形式,生產效率高,加工質量統一可控,操作勞動強度小:
1、使用成型頭錐形凸臺結構,從而實現蜂窩管翻邊結構統一可控,生產效率高;
2、采用開合式夾座和擋板固定蜂窩管,保證工件的正確裝夾定位;
3、采用伸縮結構的支撐桿,用來調整蜂窩管的長度,使其不受長度的限制。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主視示意圖。
圖3為圖1中A區域局部放大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右視圖。
圖中所述文字標注表示為:1、主體機身;2、回轉工作臺;3、底側機身;4、支撐桿;5前擋;6、支撐塊;7、側擋;101、卡盤;102、支撐座;103、托塊;104、開合式夾座;105、定位盤;201、夾緊卡槽;202、成型頭;203、鎖緊拉桿。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領域技術人員更好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描述,本部分的描述僅是示范性和解釋性,不應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有任何的限制作用。
如圖1-圖5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結構為:一種用于靜電場除塵箱的蜂窩管翻邊裝置,它包括主體機身1以及設置在其側邊的回轉工作臺2、以及設置在其下部的底側機身3,所述回轉工作臺2上設置有夾緊卡槽201和卡盤101,所述卡盤101上固定有定位盤105,所述定位盤105端面邊緣處裝有成型頭202,且成型頭202為前端小末端大的錐形凸臺結構;所述底側機身3上設置有用于固定蜂窩管的支撐座102和支撐塊6。
優選的,所述支撐座102上固定有開合式夾座104,開合式夾座104為扣合式鎖緊機構,其橫截面為半圓形。
優選的,所述支撐塊6上裝有支撐桿4和托塊103,支撐桿4末端設置有前擋5。
優選的,所述支撐塊6上的支撐桿4為可伸縮結構。
優選的,所述支撐桿4側端設置有側擋7。
優選的,所述支撐塊6設置有用于調整蜂窩管高度的托塊103。
在具體使用時,開合式夾座104和支撐桿4上的側擋7限定了蜂窩管的徑向運動,支撐桿4上裝有的前擋5牢固的限制在軸向方向,同時若蜂窩管比較長,可以調節支撐桿4至合適位置,方便取放蜂窩管,蜂窩管內壁通過回轉工作臺2帶動定位盤105端面邊緣處裝有的成型頭202旋轉,從而實現蜂窩管的翻邊。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
本文中應用了具體個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及實施方式進行了闡述,以上實例的說明只是用于幫助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由于文字表達的有限性,而客觀上存在無限的具體結構,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潤飾或變化,也可以將上述技術特征以適當的方式進行組合;這些改進潤飾、變化或組合,或未經改進將實用新型的構思和技術方案直接應用于其它場合的,均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