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液晶玻璃基板研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研磨裝置包括:
研磨輪,所述研磨輪的外周面設有內凹槽;
冷卻水噴嘴,所述冷卻水噴嘴包括第一噴嘴和第二噴嘴;
移動支架,所述研磨輪和所述冷卻水噴嘴均設于所述移動支架上;
其中,所述液晶玻璃基板的端緣部與內凹槽壁抵接時形成抵接部位;
所述第一噴嘴向所述抵接部位噴灑冷卻水并形成第一噴灑方向;
所述第二噴嘴向所述抵接部位噴灑冷卻水并形成第二噴灑方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液晶玻璃基板研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研磨輪自轉且轉向液晶玻璃基板時形成抵接部位的起始端,所述研磨輪自轉且轉離液晶玻璃基板時形成抵接部位的終止端;所述第一噴嘴向所述抵接部位的起始端噴灑冷卻水,所述第二噴嘴向所述抵接部位的終止端噴灑冷卻水;噴灑在所述抵接部位的起始端的冷卻水隨著研磨輪自轉且轉向液晶玻璃基板而進入研磨輪的內凹槽并對內凹槽內的液晶玻璃基板的端緣部降溫。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液晶玻璃基板研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噴灑方向和被研磨的液晶玻璃基板的端緣部平行;所述第二噴灑方向和被研磨液晶玻璃基板的端緣部平行。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液晶玻璃基板研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噴灑方向與液晶玻璃基板的水平面形成第一夾角,所述第一夾角為5°-50°;所述第二噴灑方向與液晶玻璃基板的水平面形成第二夾角,所述第二夾角為5°-50°。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液晶玻璃基板研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夾角為5°-30°;所述第二夾角為5°-30°。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液晶玻璃基板研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夾角為7°-15°;所述第二夾角為7°-15°。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液晶玻璃基板研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卻水噴嘴包括第三噴嘴,所述第三噴嘴向所述抵接部位的下側噴灑冷卻水并形成第三噴灑方向。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液晶玻璃基板研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噴灑方向與液晶玻璃基板的水平面形成第三夾角,所述第三夾角為20°-50°。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液晶玻璃基板研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夾角為40°-50°。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液晶玻璃基板研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夾角為4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