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型銑刀研磨機,包括機架(1)以及設置在機架(1)上的電機(2),所述的電機(2)的轉軸上固連有砂輪(3),所述的機架(1)上設有后角研磨座(4)且所述的后角研磨座(4)位于所述的砂輪(3)的一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角研磨座(4)包括立柱(4a),所述的立柱(4a)的上端設有用于供定位筒夾穿過的定位孔(4a1),所述的定位孔(4a1)的下側設有抵靠塊(4b),所述抵靠塊(4b)與所述的立柱(4a)之間設有調節抵靠塊(4b)沿平行于所述的定位孔(4a1)軸向的位移的調節機構(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銑刀研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立柱(4a)的側壁上設有定位槽(4a2),所述的定位槽(4a2)位于所述的定位孔(4a1)的下側且所述的抵靠塊(4b)嵌于所述的定位槽(4a2)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新型銑刀研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調節機構(5)包括軸向固連在所述的立柱(4a)上的調節螺桿(5a),所述的調節螺桿(5a)穿過所述的抵靠塊(4b)且所述的調節螺桿(5a)與所述的抵靠塊(4b)螺紋相連。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新型銑刀研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調節螺桿(5a)的內端的外側壁設有環形凹槽(5a1),所述的立柱(4a)的側壁螺紋連接有定位螺桿(5b),所述的定位螺桿(5b)與所述的調節螺桿(5a)垂直設置且所述的定位螺桿(5b)的內端嵌于所述的環形凹槽(5a1)內。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新型銑刀研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抵靠塊(4b)與所述的立柱(4a)之間設有導向銷(5c),所述的導向銷(5c)與所述的調節螺桿(5a)平行設置,所述的導向銷(5c)的外端與所述的抵靠塊(4b)相固連,所述的導向銷(5c)的內端插于所述的立柱(4a)的側壁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新型銑刀研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導向銷(5c)的數量為兩個且對稱設置在調節螺桿(5a)的兩側。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新型銑刀研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角研磨座(4)的一側設有端面角研磨座(6)、二刃中心研磨座(7)以及三四刃中心研磨座(8),所述的端面角研磨座(6)、二刃中心研磨座(7)以及三四刃中心研磨座(8)均位于砂輪(3)的一側。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新型銑刀研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機架(1)具有后角研磨座(4)的另一側設有銑刀定位裝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