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機械技術領域,涉及一種用于鋼瓶的研磨機。
背景技術:
鋼瓶用于儲存化學液體或氣體,為了防止內壁被腐蝕,鋼瓶內壁需要經過研磨機的打磨,達到表面光滑的效果。研磨機需要將鋼瓶固定在研磨機上,然后在鋼瓶內加入磨料顆粒,研磨機不停地翻轉振動鋼瓶,使磨料顆粒與鋼瓶內壁不停地摩擦,從而達到拋光的效果。
以前的鋼瓶固定模式比較簡單,固定不夠牢固,而且容易出現事故。如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201520685781.2】提供了一種化學品用容器用的研磨機,在容器中放入用于研磨的磨料,將容器放在定位槽中,在左彈簧的彈力作用下,左彈簧推動左定位件沿著左導軌移動,左定位件將容器的一端定位住。同時,在右彈簧的彈力作用下,右彈簧推動右定位件沿著右導軌移動,右定位件將容器的另一端定位住,將定位繩一的一端固定在左掛環一上,將定位繩一的另一端繞過容器的側面固定在右掛環二上,將定位繩二的一端固定在左掛環二上,將定位繩二的另一端繞過容器的側面固定在右掛環一上,將容器定位在安裝板上。電機驅動轉動軸及安裝板轉動,帶動容器一起旋轉,而通過彈簧頂住容器兩端,定位繩將容器捆綁在安裝板上的做法十分危險,在高速轉動中繩索一旦斷裂或松開,容器很容易被甩出去,撞傷物品或人體。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現有的技術存在上述問題,提出了一種固定方便,安裝牢固的用于鋼瓶的研磨機。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可通過下列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用于鋼瓶的研磨機,包括機箱、立柱、T型支架一、T型支架二,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和機箱之間轉動連接有一根轉軸,轉軸中部截面為方形,所述T型支架一和T型支架二套設在轉軸中部上,T型支架一的下端固定有安裝板,安裝板上固定有氣缸,氣缸的推桿與T型支架二的下端固連,T型支架一和T型支架二上均設有若干個呈方形的夾持塊,夾持塊兩個構成一組,組內的夾持塊上下設置且呈V形,若干組夾持塊一字排列,機箱內設有驅動轉軸轉動的電機。
將鋼瓶放置在T型支架一和T型支架二之間,啟動氣缸,氣缸的推桿收縮,使T型支架一和T型支架二相互靠近,直到夾持塊與鋼瓶相抵靠,從而夾緊鋼瓶。將磨料倒入到鋼瓶中,封閉鋼瓶的開口,然后啟動電機,帶動轉軸轉動,轉軸帶動T型支架一和T型支架二一起轉動,使磨料在鋼瓶內翻轉滾動,打磨鋼瓶內壁。通過氣缸驅動夾緊塊夾住鋼瓶,方便快捷,而且也很牢固,鋼瓶不容易脫離。
進一步的,夾持塊的內側設有防滑墊。提高鋼瓶與夾持塊之間的摩擦力。
進一步的,所述T型支架一和T型支架二具有四組夾持塊。
進一步的,T型支架一上的夾持塊與T型支架二的夾持塊正對。
進一步的,所述立柱上端具有呈梯形的轉軸座,轉軸轉動連接在轉軸座上。
進一步的,立柱兩側具有傾斜設置的加強桿,立柱底部具有水平設置的底桿,加強桿與底桿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用于鋼瓶的研磨機,通過氣缸驅動夾持塊夾緊鋼瓶,牢固穩定,兩個T型支架帶動鋼瓶一起擺動或者轉動,使內部的磨料與鋼瓶內壁相互摩擦,打磨效果好。
附圖說明
圖1是用于鋼瓶的研磨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機箱;2、立柱;3、T型支架一;4、T型支架二;5、轉軸;6、安裝板;7、氣缸;8、夾持塊;9、防滑墊;10、轉軸座;11、加強桿;12、底桿。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是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描述,但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這些實施例。
如圖1所示,本用于鋼瓶的研磨機包括機箱1、立柱2、T型支架一3、T型支架二4,所述立柱2和機箱1之間轉動連接有一根轉軸5,轉軸5中部截面為方形,所述T型支架一3和T型支架二4套設在轉軸5中部上,T型支架一3的下端固定有安裝板6,安裝板6上固定有氣缸7,氣缸7的推桿與T型支架二4的下端固連,T型支架一3和T型支架二4上均設有若干個呈方形的夾持塊8,夾持塊8兩個構成一組,組內的夾持塊8上下設置且呈V形,四組夾持塊8呈一字排列,機箱1內設有驅動轉軸5轉動的電機。
夾持塊8的內側設有防滑墊9。提高鋼瓶與夾持塊8之間的摩擦力。T型支架一3和T型支架二4具有四組夾持塊8。T型支架一3上的夾持塊8與T型支架二4的夾持塊8正對。
立柱2上端具有呈梯形的轉軸座10,轉軸5轉動連接在轉軸座10上。立柱2兩側具有傾斜設置的加強桿11,立柱2底部具有水平設置的底桿12,加強桿11與底桿12連接。
將鋼瓶放置在T型支架一3和T型支架二4之間,啟動氣缸7,氣缸7的推桿收縮,使T型支架一3和T型支架二4相互靠近,直到夾持塊8與鋼瓶相抵靠,從而夾緊鋼瓶。將磨料倒入到鋼瓶中,封閉鋼瓶的開口,然后啟動電機,帶動轉軸5轉動,轉軸5帶動T型支架一3和T型支架二4一起轉動,使磨料在鋼瓶內翻轉滾動,打磨鋼瓶內壁。通過氣缸7驅動夾緊塊夾住鋼瓶,方便快捷,而且也很牢固,鋼瓶不容易脫離。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精神作舉例說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采用類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會偏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