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換擋機構,包括主離合器、第一變速機構和第二變速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離合器、第一變速機構和第二變速機構分別包括一離合撥叉、第一換擋撥叉和第二換擋撥叉,所述的換擋機構還包括換擋彀和用以驅動所述的換擋彀的致動器,以及一駐車鎖止機構,所述的駐車鎖止機構包括一鎖止撥叉,所述的換擋彀包括與所述的第一換擋撥叉相連接的第一滑道、與所述的第二換擋撥叉相連接的第二滑道、與所述的離合撥叉相連接的第三滑道以及與所述的駐車鎖止機構的鎖止撥叉相連接的第四滑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換擋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駐車鎖止機構包括一棘輪,所述的棘輪設置在所述的第一變速機構的輸出軸上,所述的棘爪設置于所述的棘輪旁,且所述的棘爪的齒與所述的棘輪的齒槽相匹配,該駐車鎖止機構還包括一推桿,所述的推桿設置于所述的棘輪下方,且套設有一錐體,該錐體下方還由所述的推桿套設有一彈簧,用以支撐該錐體置于所述的推桿頂端,且該推桿與所述的鎖止撥叉相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換擋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換擋撥叉包括第一撥叉和第二撥叉,所述的第二換擋撥叉包括第三撥叉,且所述的主離合器為常開型離合器,且所述的第一撥叉用于掛1擋或3擋,所述的第二撥叉用于掛2擋或4擋,所述的第三撥叉用于掛L擋或H擋。
4.一種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換擋機構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使用方法包括:
所述的換擋機構從純電動模式零位啟動,且所述的換擋彀進行正轉或反轉,或
所述的換擋機構從混合動力模式零位開始啟動,且所述的換擋彀進行正轉或反轉。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換擋機構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換擋機構從純電動模式零位啟動,且所述的換擋彀進行正轉時,所述的第一變速機構和第二變速機構的掛擋狀態與所述的換擋彀的正轉角度的關系如下:
(1)所述的換擋機構從純電動模式零位啟動,所述的第一變速機構掛N擋,所述的第二變速機構掛L擋;
(2)所述的換擋轂繼續正轉一定角度,所述的第一變速機構掛2擋,第二變速機構掛L擋
(3)所述的換擋彀繼續正轉一定角度,所述的第一變速機構掛3擋,所述第二變速機構保持在L擋;
(4)所述的換擋轂繼續正轉一定角度,所述的第一變速機構保持3檔,所述的第二變速機構掛H擋;
(5)所述的換擋轂繼續正轉一定角度,所述的第一變速機構掛4擋,所述的第二變速機構保持在H擋。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換擋機構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換擋機構從純電動模式零位啟動,且所述的換擋彀進行反轉時,所述的第一變速機構和第二變速機構的掛擋情況具體如下:
所述的換擋轂從純電動模式零位啟動,所述的換擋彀反轉一定角度后所述的第一變速機構掛1擋且所述第二變速機構保持在L擋。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換擋機構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換擋機構從混合動模式零位啟動,且所述的換擋彀進行正轉時,所述的第一變速機構和第二變速機構的掛擋狀態與所述的換擋彀的正轉角度的關系如下:
(1)所述的換擋機構從混合動力模式零位開始啟動,所述的第一變速機構和第二變速機構均掛N擋;
(2)所述的換擋彀繼續正轉一定角度,所述的第二變速機構掛L擋,所述的第一變速機構保持N擋;
(3)所述的換擋彀繼續正轉一定角度,所述的第一變速機構掛1擋,所述的第二變速機構保持在L擋。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換擋機構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換擋機構從混合動模式零位啟動,且所述的換擋彀進行反轉時,所述的第一變速機構和第二變速機構的掛擋狀態與所述的換擋彀的反轉角度的關系如下:
(1)所述的換擋機構從混合動力模式零位開始啟動,所述的第一變速機構和第二變速機構均掛N擋;
(2)所述的換擋彀繼續反轉一定角度,所述的第二變速機構掛L擋,所述的第一變速機構保持在N擋;
(3)所述的換擋彀繼續反轉一定角度,所述的第一變速機構和所述第二變速機構均掛N擋;
(4)所述的換擋彀繼續反轉一定角度,所述的駐車鎖止機構鎖止。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換擋機構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駐車鎖止機構包括一棘輪,所述的棘輪設置在所述的第一變速機構的輸出軸上,所述的棘爪設置于所述的棘輪旁,且所述的棘爪的齒與所述的棘輪的齒槽相匹配,該駐車鎖止機構還包括一推桿,所述的推桿設置于所述的棘輪下方,且套設有一錐體,該錐體下方還由所述的推桿套設有一彈簧,用以支撐該錐體置于所述的推桿頂端,且該推桿與所述的鎖止撥叉相連接,所述的駐車鎖止機構鎖止機制具體為:
所述的換擋彀轉動,所述的鎖止撥叉移動并傳動所述的推桿,所述的推桿通過所述的錐體作用于所述的棘爪,從而使所述的棘爪的齒卡入所述的棘輪的齒槽內,完成鎖止。
10.一種基于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換擋機構所對應的混合動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混合動力裝置還包括發動機、驅動電機、主減速器被動齒輪和附件皮帶輪系,且
所述的發動機通過所述的第一變速機構與所述的主減速器被動齒輪連接,用以向所述的主減速器被動齒輪提供第一動力;
所述的驅動電機通過所述的第二變速機構與所述的主減速器被動齒輪連接,用以向所述的第二變速機構向所述主減速器被動齒輪提供第二動力;
所述的發動機與所述的附件皮帶輪系連接,用以帶動所述的附件皮帶輪系轉動。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換擋機構所對應的混合動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混合動力裝置還包括一傳動軸、一電磁離合器和一第二電動機,所述的附件皮帶輪系通過所述的電磁離合器與所述的傳動軸相連接,且所述的傳動軸還連接有所述的驅動電機,所述的附件皮帶輪系還與所述的第二電動機相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