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燈具,特別涉及一種軌道交通列車燈具。
背景技術:
隨著軌道交通的發展,對軌道交通車輛的美工效果要求進一步提高。
現有的軌道交通車輛,燈具一般采用外置式燈具,即在行李架、側壁等位置設置獨立的燈具,整體美觀效果較差。并且現有技術中的燈具只起到照明作用,美觀裝飾作用較少。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為解決上述的技術問題,提供一種軌道交通列車燈具。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軌道交通列車燈具,包括一燈體,所述燈體為透光體,在所述透光體的表面設置有遮光片,在所述燈體的背面設置有光源,在所述遮光片上設置有各類圖案的開口。
進一步,所述透光體為亞克力材質。
進一步,所述燈體為設置在軌道車輛骨架上的裝飾板。
進一步,所述光源固定于所述軌道車輛骨架。
進一步,在軌道車輛骨架上固定裝飾板,在裝飾板上設置有所述燈體,所述光源設置在裝飾板與燈體之間。
進一步,所述遮光板的開口設置為軌道車輛上的各類標識。
進一步,所述遮光片與軌道車輛內飾材質相同。
進一步,所述遮光片為木紋片。
綜上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軌道交通列車燈具,將燈體設置為亞克力材質,表面設置遮光片,使光線能透過亞克力向外照射,提高了軌道車輛燈具的美觀性。軌道車輛側壁或間壁的裝飾板設置為燈體,使得燈具與側壁或間壁成為一體,不僅減少燈具占用空間還提高了軌道車內飾的美觀性。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的截面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的截面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三的截面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四的截面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五的截面示意圖。
如圖1至圖5所示,燈體1、透光體2、光源3、遮光片4、凹槽5。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實施例一
如圖5所示,一種軌道交通列車燈具主要包括燈體1,燈體1整體為亞克力材質,在燈體1背面設置有光源3,在燈體1表面設置有遮光片4。
為提高美觀性,在遮光片4上開設有各類圖案的開口,例如,開口設置為多條傾斜的直線。
為減少軌道車輛內各類標識的使用,還可將本實用新型燈具充當軌道車輛上的各類標識,遮光片4的開口設置為軌道車輛內標識的圖案,例如車廂號、衛生間、盥洗室標識等。
燈體1為軌道車輛側壁或間壁的裝飾板,整個裝飾板采用亞克力材質,亞克力表面設置遮光片4,使得裝飾板能夠透過亞克力發光,并且顯示為各類圖案或標識。使得燈具與側壁或間壁成為一體,不僅減少燈具占用空間還提高了軌道車內飾的美觀性。
光源3設置在裝飾板背面,可固定于軌道車輛側壁或間壁的骨架上,依靠骨架進行走線。
實施例二
本實施例與實施例一不同之處在于,在軌道車輛骨架上固定一裝飾板,該裝飾板可以為符合木板,在裝飾板一側固定燈體1,即燈體1貼合于裝飾板一側。
裝飾板開設有槽用于設置光源3,光源3設置于裝飾板與燈體之間。
其余結構與實施例一相同。
實施例三
如圖1所示,軌道交通列車燈具主要包括燈體1,在燈體1上開設有多個凹槽5,在每個凹槽5內設置有光源3,在每個凹槽5內還設置有透光體2,透光體2設置在光源3的頂部。
在本實施例中,透光體2為亞克力,光源3為LED光源板。在燈體1內部設置有線槽,用于光源3的走線。
本實用新型在燈體1上開設多個凹槽5并在槽內設置光源3和亞克力,使光線能透過亞克力向外照射,提高了軌道車輛燈具的美觀性。
為進一步提高美觀性,凹槽5與透光體2形狀相同,透光體2與凹槽5不留縫隙,使燈體1表面平整。凹槽5和透光體2可設置為各類圖案,例如,設置為多條傾斜的直線。
為減少軌道車輛內各類標識的使用,還可將本實用新型燈具充當軌道車輛上的各類標識,凹槽5和透光體2設置為軌道車輛內標識的圖案,例如車廂號、衛生間、盥洗室標識等。
在本實施例中,燈體1為軌道車輛側壁或間壁的裝飾木板,在裝飾木板上開設凹槽5,凹槽5內嵌入亞克力,使得裝飾木板能夠透過亞克力發光,并且顯示為各類圖案或標識。
本實用新型在軌道車輛側壁或間壁的裝飾板上開設凹槽5,將側壁或間壁的裝飾板作為燈體1,使得燈具與側壁或間壁成為一體,不僅減少燈具占用空間還提高了軌道車內飾的美觀性。
實施例四
如圖2所示,軌道交通列車燈具主要包括燈體1,在燈體1上開設有多個凹槽5,在本實施例中,凹槽5貫通燈體1的厚度,即燈體1被多個凹槽5分割。
在凹槽5內設置有透光體2,透光體2的厚度與燈體1厚度一致,將凹槽5填充。透光體2與燈體1之間采用粘膠固定。
在燈體1的背面設置光源5,光源5透過透光體2向外照射。
在本實施例中,透光體2為亞克力,光源3為LED光源板。
本實用新型在燈體1上開設多個貫通凹槽5并在槽內設置亞克力,使光線能透過亞克力向外照射,提高了軌道車輛燈具的美觀性。
為進一步提高美觀性,凹槽5與透光體2形狀相同,透光體2與凹槽5不留縫隙,使燈體1表面平整。凹槽5和透光體2可設置為各類圖案,例如,設置為多條傾斜的直線。
為減少軌道車輛內各類標識的使用,還可將本實用新型燈具充當軌道車輛上的各類標識,凹槽5和透光體2設置為軌道車輛內標識的圖案,例如車廂號、衛生間、盥洗室標識等。
在本實施例中,燈體1為軌道車輛側壁或間壁的裝飾木板,在裝飾木板上開設凹槽5,凹槽5貫通裝飾木板,使用亞克力將凹槽5填充。使得裝飾木板能夠透過亞克力發光,并且顯示為各類圖案或標識。
光源3設置在裝飾木板背面,可固定于軌道車輛側壁或間壁的骨架上,依靠骨架進行走線。
本實用新型在軌道車輛側壁或間壁的裝飾板上開設凹槽5,將側壁或間壁的裝飾板作為燈體1,使得燈具與側壁或間壁成為一體,不僅減少燈具占用空間還提高了軌道車內飾的美觀性。
實施例五
如圖3所示,軌道交通列車燈具主要包括燈體1,在燈體1上開設有一個凹槽5,該凹槽5設置在需發光的燈體1的位置,其形狀可設置為長方體,面積可設置較大。
在凹槽5內設置有光源3,在凹槽5內還設置有透光體2,透光體2設置在光源3的頂部。透光體2形狀為長方體與凹槽5相對應,并與凹槽5不產生縫隙。
在本實施例中,透光體2為亞克力,光源3為LED光源板。在燈體1內部設置有線槽,用于光源3的走線。
本實用新型在燈體1上開設多個凹槽5并在槽內設置光源3和亞克力,使光線能透過亞克力向外照射,提高了軌道車輛燈具的美觀性。
為進一步提高美觀性,凹槽5與透光體2形狀相同,透光體2與凹槽5不留縫隙,使燈體1表面平整。在透光體2的表面設置有遮光片4,在遮光片4上開設有各類圖案的開口,例如,開口設置為多條傾斜的直線。
在透光體2的表面設置有遮光片4,遮光片4的表面圖案或材質要與燈體1相同,在本實施例中采用木紋。
為減少軌道車輛內各類標識的使用,還可將本實用新型燈具充當軌道車輛上的各類標識,遮光片4的開口設置為軌道車輛內標識的圖案,例如車廂號、衛生間、盥洗室標識等。
在本實施例中,燈體1為軌道車輛側壁或間壁的裝飾木板,在裝飾木板上開設凹槽5,凹槽5內嵌入亞克力,亞克力表面設置遮光片4,使得裝飾木板能夠透過亞克力發光,并且顯示為各類圖案或標識。
本實用新型在軌道車輛側壁或間壁的裝飾板上開設凹槽5,將側壁或間壁的裝飾板作為燈體1,使得燈具與側壁或間壁成為一體,不僅減少燈具占用空間還提高了軌道車內飾的美觀性。
實施例六
如圖4所示,軌道交通列車燈具主要包括燈體1,在燈體1上開設有一個凹槽5,該凹槽5設置在需發光的燈體1的位置,其形狀可設置為長方體,面積可設置較大。在本實施例中,凹槽5貫通燈體1的厚度,即燈體1被該凹槽5分割成兩部分。
在凹槽5內設置有透光體2,透光體2的厚度與燈體1厚度一致,將凹槽5填充。透光體2與燈體1之間采用粘膠固定。透光體2形狀為長方體與凹槽5相對應,并與凹槽5不產生縫隙。
在燈體1的背面設置光源5,光源5透過透光體2向外照射。
在本實施例中,透光體2為亞克力,光源3為LED光源板。
本實用新型在燈體1上開設多個凹槽5并在槽內設置亞克力,使光線能透過亞克力向外照射,提高了軌道車輛燈具的美觀性。
為進一步提高美觀性,凹槽5與透光體2形狀相同,透光體2與凹槽5不留縫隙,使燈體1表面平整。在透光體2的表面設置有遮光片4,在遮光片4上開設有各類圖案的開口,例如,開口設置為多條傾斜的直線。
在透光體2的表面設置有遮光片4,遮光片4的表面圖案或材質要與燈體1相同,在本實施例中采用木紋。
為減少軌道車輛內各類標識的使用,還可將本實用新型燈具充當軌道車輛上的各類標識,遮光片4的開口設置為軌道車輛內標識的圖案,例如車廂號、衛生間、盥洗室標識等。
在本實施例中,燈體1為軌道車輛側壁或間壁的裝飾木板,在裝飾木板上開設凹槽5,凹槽5貫通裝飾木板,使用亞克力將凹槽5填充,亞克力表面設置遮光片4,使得裝飾木板能夠透過亞克力發光,并且顯示為各類圖案或標識。
光源3設置在裝飾木板背面,可固定于軌道車輛側壁或間壁的骨架上,依靠骨架進行走線。
本實用新型在軌道車輛側壁或間壁的裝飾板上開設凹槽5,將側壁或間壁的裝飾板作為燈體1,使得燈具與側壁或間壁成為一體,不僅減少燈具占用空間還提高了軌道車內飾的美觀性。
實施例七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軌道交通列車燈具主要應用于一種雙層列車,雙層列車包括位于底部的第一層、位于第一層上方的第二層,底部的第一層用于貨運,第二層可用于貨運或客運,在本實施例中,第二層為客艙。
第一層具有從一側頭車至另一側頭車貫通的貨艙空間,在貨艙空間內設置有支撐結構,該支撐結構用于承載客艙。
在雙層列車兩側設置有站臺,該站臺也為雙層站臺,包括底部的第一層站臺和頂部的第二層站臺,其中第一層站臺為貨運層,第二層站臺為客運層。
在站臺客運層與列車的客艙之間設置連通道,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軌道交通列車燈具主要應用于連通道內部以及列車客艙。
如上所述,結合附圖所給出的方案內容,可以衍生出類似的技術方案。但凡是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