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游艇拖車的零部件,具體涉及一種用于游艇拖車的固定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旅游業的迅速發展,戶外水上運動也日益增多,游艇的使用也越來越多。游艇的移動和存放都需要用到游艇拖車。游艇拖車與游艇的關系密切,它方便了游艇的移動,同時構成游艇停放儲棲的支撐平臺。避免了游艇因運輸、停放時有可能的支撐受力不均,搖晃失衡而引致的損害。可以說游艇離開水面之后,絕大部分的時間里都是靠游艇拖車來承托的。而且,陸地存放的船艇壽命要比水面停放船艇壽命長1/3之多。
游艇拖車包括車架,車架外框由位于兩側的支撐梁固定連接形成,支撐梁之間平行安裝多根橫梁,橫梁兩側上方設置多個擺臂裝置,擺臂裝置包括擺臂梁、可轉動的安裝在擺臂梁上的大擺臂、以及安裝在大擺臂兩端的滾輪。擺臂裝置具有如下作用:一是裝卸游艇時,擺臂裝置的多個滾輪在游艇底面形成兩排輪組,便于將游艇裝上或卸下拖車;二是在運送途中,由于擺臂裝置的擺臂梁、大擺臂和滾輪都可以在一定范圍內擺動,擺臂裝置能夠對游艇運送過程中的震動起到緩沖作用,從而保護游艇拖車車架和游艇底面。
擺臂裝置直接與游艇底面接觸,且擺臂裝置起到緩沖吸震的作用,因而擺臂裝置經常容易損壞,這時需要將擺臂裝置拆下進行維修、更換;其次,由于不同游艇的大小不一致,擺臂裝置經常需要調整其在拖車上的位置以適應不同游艇底面的形狀和大小,此時也需要拆卸擺臂裝置。如何能高效便捷的安裝或拆卸擺臂裝置是游艇拖車設計中亟需解決的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發明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游艇拖車的固定裝置,該固定裝置結構簡單,能夠實現游艇拖車擺臂裝置的快速裝卸。
為了實現上述發明目的,本發明采用了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用于游艇拖車的固定裝置,包括轉軸支桿、抱箍、鎖緊螺栓和鎖緊螺母,抱箍設有供轉軸支桿穿設的通孔,轉軸支桿穿設于通孔內,所述通孔內壁與轉軸支桿之間留有供鎖緊螺母放入的間隙,鎖緊螺母頭部具有夾持面,所述通孔內壁設有用于抵觸夾持面限制鎖緊螺母轉動的限位凸部。
與現有技術相比,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的一種用于游艇拖車的固定裝置,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一般的游艇拖車的擺臂裝置的固定裝置,可以采用中空的套管內穿設轉軸支桿,之后在套管外開設螺紋孔,通過緊固件擰入螺紋孔將轉軸支桿抵緊,達到固定轉軸支桿的目的,但是該方案要求如下兩點:
1.套管要有足夠的壁厚,開設螺紋,壁厚不足易導致螺紋配合不準,擰不牢,因此壁厚大重量大,材料成本高;
2.開設螺紋孔需要人力和時間,加工成本較大。
本發明中通過限位凸部對鎖緊螺母的夾持面抵緊,使其無法轉動,達到限制螺母轉動的目的。通過限位凸部與鎖緊螺母的配合,取代原有的在套管表面鉆螺紋孔的方式,首先可以取來對應的鎖緊螺母,作為螺紋孔的基礎單元,無需另外加工;其次對于抱箍的壁厚也無過厚的要求,重量和成本也相對較低。
優選的,所述限位凸部為線型凸肋,所述凸肋至鎖緊螺母圓心的距離位于鎖緊螺母的內接圓半徑和外接圓半徑之間。
為了實現上述發明目的,本發明采用了以下另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用于游艇拖車的固定裝置,所述固定裝置將擺臂裝置固定在游艇拖車的橫梁上,所述擺臂裝置具有轉軸支桿,固定裝置包括轉軸支桿、抱箍、鎖緊螺栓和鎖緊螺母,抱箍設有供轉軸支桿穿設的通孔,所述轉軸支桿貼附于通孔內壁,通孔側壁開設卡槽,卡槽內開設供螺栓螺紋段穿過的螺栓安裝孔;鎖緊螺母頭部具有一對用于夾持的夾持面,所述卡槽的槽寬數值介于鎖緊螺母的內接圓直徑和外接圓直徑之間;所述鎖緊螺母頭部設置在卡槽內,鎖緊螺栓穿過螺栓安裝孔與所述鎖緊螺母相旋合。
與現有技術相比,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的一種用于游艇拖車的固定裝置,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發明采用鎖緊螺栓和鎖緊螺母的螺紋連接,相對于在抱箍側壁上加工螺紋孔、鎖緊螺栓直接與側壁螺紋孔進行連接的方式,本發明不需要在抱箍的側壁上加工螺紋孔,降低了抱箍的加工成本;其次,抱箍的內部空間較小,在擰緊鎖緊螺栓和鎖緊螺母時,很難將扳手等工具伸入抱箍內部來固定鎖緊螺母,本發明中卡槽的槽寬與螺母頭部相對面的尺寸一致,卡槽充當了類似扳手的作用,將鎖緊螺母固定,便于鎖緊螺栓和鎖緊螺母的裝配。
鎖緊螺母可以是方形、八邊形或其他,本發明中優選的鎖緊螺母頭部為六角頭,六角頭較為常見易購得。
優選的,所述抱箍通過U形螺栓固定在游艇拖車的橫梁上。采用U形螺栓固定可拆卸,可以調整擺臂裝置在橫梁2上的位置以適應不同型號的游艇。
優選的,抱箍的截面形狀與轉軸支桿的截面形狀一致。
優選的,螺母頭部與卡槽形成緊配合。將鎖緊螺母對準螺栓安裝孔后,由于螺母頭部與卡槽為緊配合,不需要用手或其他工具夾持鎖緊螺母來防止其掉落。
由于拖車經常需要水中作業,優選的,所述抱箍為鋁材制成,防銹效果好。
附圖說明
圖1為一種應用本發明實施例的游艇拖車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A處的局部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一種用于游艇拖車的固定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一種用于游艇拖車的固定裝置的局部剖面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實施例1中抱箍的結構示意圖;
圖6為本發明實施例2中固定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7為本發明實施例3中固定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1、支撐梁;2、橫梁;3、擺臂梁;4、大擺臂;5、轉軸;6、轉軸支桿;7、固定裝置;71、抱箍;711、通孔;712、凸緣;713、卡槽;714、螺栓安裝孔;715、凸臺;716、限位凸部;72、鎖緊螺栓;73、鎖緊螺母;731、螺母頭部;732、夾持部;74、U形螺栓。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做進一步描述。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的一種游艇拖車,游艇拖車包括主架體,主架體包括位于兩側固定相聯的支撐梁1和多根固定在支撐梁1之間的橫梁2。多根橫梁2平行布置,以游艇拖車前進的方向為前端,游艇拖車還包括安裝在靠近拖車尾部的橫梁2上的擺臂裝置。
如圖1和圖2所示,擺臂裝置包括擺臂梁3、大擺臂4、轉軸5、轉軸支桿6。擺臂梁3上布置多根大擺臂4,大擺臂4垂直于擺臂梁3,且平行排列。大擺臂4的兩端均裝有滾輪。拖車裝卸游艇時,游艇底面與滾輪接觸,兩者之間形成滾動摩擦,既省力又保護了游艇底面不受損壞。擺臂梁3的中部具有轉軸5,轉軸5固定在轉軸支桿6上。
如圖2所示,擺臂裝置通過固定裝置7可拆卸地固定在拖車的橫梁上。
如圖3至圖5所示,固定裝置7包括固定在橫梁上的抱箍71、鎖緊螺栓72、鎖緊螺母73和U形螺栓74。
抱箍71中空,抱箍71內部具有供轉軸支桿6穿過的通孔711,通孔711截面形狀與轉軸支桿6的截面形狀一致,通孔711的截面與轉軸支桿6相同,轉軸支桿6可以與通孔711內壁緊貼,使得抱箍可以對轉軸支桿6的側壁完全包裹,轉軸支桿6在抱箍的通孔內上下調節時可以保持筆直移動,不會發生側移。
抱箍71一側側壁固定在橫梁2上,具體的:如圖2至圖4,抱箍71一側側壁具有沿橫梁方向朝兩邊向外延伸的凸緣712,每側凸緣部設置U形螺栓74,抱箍71通過U形螺栓74固定在橫梁2上。現有技術通常采用焊接方式將抱箍的側壁與橫梁進行固定,該方式不可調整擺臂裝置在橫梁上的位置,采用U形螺栓74固定可拆卸,可以調整擺臂裝置在橫梁2上的位置以適應不同型號的游艇。
相對的另一側側壁開設沿豎直方向延伸的卡槽713,卡槽713中部開設螺栓安裝孔714。
鎖緊螺母73包括螺母頭部731。螺母頭部731可以是通常的六角頭螺母或方頭螺母的形狀,但不論何種形狀,螺母頭部731均具有一對平行的用于夾持的夾持面7311,一對夾持面7311之間的距離與卡槽713的槽寬一致。鎖緊螺母73還包括螺母頭部相連的夾持部732,夾持部732的外徑小于卡槽732的槽寬,由于螺母較小,當螺母頭部卡入卡槽時或螺母位置未對準螺栓安裝孔715時,夾持部732便于將螺母拔出或調整位置
裝配時,先夾持住鎖緊螺母73的夾持部732,將鎖緊螺母73的螺紋孔對準抱箍側壁上的螺栓安裝孔714,然后將鎖緊螺母73的螺母頭部731插入卡槽713,再將鎖緊螺栓72的螺桿部從抱箍外側穿過螺栓安裝孔與鎖緊螺母旋合。轉軸支桿6穿過抱箍71的通孔711后,擰入鎖緊螺栓72使得螺栓端面與轉軸支桿6的側面接觸,再擰緊鎖緊螺栓,增大螺栓端面與轉軸支桿6之間的摩擦力,使轉軸支桿在豎直方向固定。
本實施例中采用鎖緊螺栓和鎖緊螺母的螺紋連接,相對于在側壁上加工螺紋孔、鎖緊螺栓直接與側壁螺紋孔進行連接的方式,本發明不需要在抱箍的側壁上加工螺紋孔,降低了抱箍的加工成本;其次,抱箍的內部空間較小,在擰緊鎖緊螺栓和鎖緊螺母時,很難將扳手等工具伸入抱箍內部來固定鎖緊螺母,本實施例中由于卡槽的槽寬與螺母頭部相對面的尺寸一致,卡槽充當了類似扳手的作用,將鎖緊螺母固定,便于螺栓和螺母的裝配。
為了防止螺母掉落,螺母頭部731相對面的距離設置為:螺母頭部731與卡槽形成緊配合。
實施例2:
如圖6為實施例2的固定裝置的結構示意圖,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的固定裝置結構相似,不同之處在于,實施例1中抱箍71中卡槽713向外凸出,開設卡槽713后通孔的截面形狀類似“凸”形而實施例2中的卡槽713由通孔內壁向內凸出的兩個凸臺715構成。
通過凸臺715對轉軸支桿6進行限位,防止其前后發生偏移;因為凸臺715起到兩個功能:一、將螺母卡緊,實現螺母的定位;二、抵接轉軸支桿6的側壁,將其限位在通孔內,筆直移動。
實施例3:
如圖7所示,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和實施例2不同之處在于:
實施例1和實施例2在抱箍71中設置卡槽713,卡槽713對螺母頭部兩側進行限位,擰螺栓時限制鎖緊螺母73在卡槽713中轉動。本實施例中,僅對螺栓頭部一側進行限位,本實施例中在通孔內壁設有一個限位凸部716,限位凸部716通過抵觸夾持面的方式來限制鎖緊螺母73轉動。
該限位凸部為線型凸肋,所述凸肋至鎖緊螺母73圓心的距離位于鎖緊螺母73的內接圓半徑和外接圓半徑之間。
以上所述使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型和改進,這些也應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