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輪胎結構的改進,特別涉及一種前輪轉向固定裝置。
背景技術:
在進行物料搬運作業中時,常因為作業場地比較狹窄,而造成進退兩難。現有技術中,常見的作業車轉向只能靠后輪,前輪無法改變方向,因此無法在小空間內自由靈活的轉彎以及轉向,導致堆放貨物無法完成。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前輪轉向固定裝置,該裝置結構簡單,設計合理,操作簡單,提高在作業車在使用中的靈活性。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前輪轉向固定裝置,包括支架、安裝在支架下端的前輪以及順序安裝在支架上端的固定螺母、凹模件和凸模件,支架上端表面設有螺紋,支架上設有一固定鍵;所述凹模件的底面開有互相垂直的凹槽一和凹槽二,凹模件上開有與軸心線重合的通孔一,通孔一的孔壁上設有平行于凹槽一且垂直于凹槽二的固定槽;所述凸模件設有垂直固定于上表面的凸鍵,凸模件上開有垂直于凸鍵中心的通孔二;所述凹模件與支架之間為滑動連接,凸模件與支架之間為滑動連接;前輪可固定裝置還包括轉向軸,所述轉向軸安裝在支架上位于凸模件和前輪之間,轉向軸上設有螺孔。
進一步的,所述凸模件后端設有連接端,所述連接端上安裝有手柄,通過手柄來進行前輪的變向和固定。
進一步的,所述固定鍵的高度小于固定槽的深度,固定鍵的寬度小于固定槽的寬度。當固定鍵插入固定槽時,凹模件安裝在支架上無法轉動。
進一步的,所述凸鍵的高度等于凹槽一和凹槽二的深度,凸鍵的寬度等于凹槽一和凹槽二的寬度。當凸鍵插入任意一凹槽時,凹模件安裝在支架上與凸模件兩者卡止無法相對移動。
本實用新型和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點和效果:結構簡單,生產成本低,設計合理;能夠安裝在任意需要的作業車上,適用范圍廣;操作方便,只需幾個步驟即可完成前輪的固定轉向,提高在作業車在使用中的靈活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凹模件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凸模件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示意圖。
圖5為實施例使用狀態1的示意圖。
圖6為實施例使用狀態2的示意圖。
圖7為實施例使用狀態3的示意圖。
圖8為實施例使用狀態4的示意圖。
圖中:1. 支架 ;11. 固定鍵;2. 前輪;3. 固定螺母;4. 凹模件;41. 凹槽一;42. 凹槽二;43. 通孔一;44. 固定槽;5. 凸模件;51. 凸鍵;52. 通孔二;53. 連接端;54. 手柄;6. 轉向軸;61. 螺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并通過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以下實施例是對本實用新型的解釋而本實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以下實施例。
如圖1-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包括支架1、安裝在支架1下端的前輪2以及順序安裝在支架1上端的固定螺母3、凹模件4和凸模件5,支架1上端表面設有螺紋,支架1上設有一固定鍵11。凹模件4的底面開有互相垂直的凹槽一41和凹槽二42,凹模件4上開有與軸心線重合的通孔一43,通孔一43的孔壁上設有平行于凹槽一41且垂直于凹槽二42的固定槽44。凸模件5設有垂直固定于上表面的凸鍵51,凸模件5上開有垂直于凸鍵51中心的通孔二52。凹模件4與支架1之間為滑動連接,凸模件5與支架1之間為滑動連接.前輪可固定裝置還包括轉向軸6,轉向軸6安裝在支架1上位于凸模件5和前輪2之間,轉向軸6上設有螺孔61。固定螺母3通過螺紋連接上支架1上抵在凹模件4頂上.凹模件4安裝支架1上位于凸模件5頂上,固定鍵11插入固定槽44,底面任意凹槽插入凸鍵51。轉向軸6安裝在支架1上位于凹模件4上方。轉向軸6上設有螺孔61,可通過螺孔61固定在車架上。
本實用新型中,凸模件5后端設有連接端53,連接端53上安裝有手柄54。當需要進行前輪1轉向時,通過手柄54來進行前輪1的變向和固定。當固定鍵11插入固定槽44時,凹模件4安裝在支架1上無法轉動。固定鍵11的高度小于固定槽44的深度,固定鍵的寬度小于固定槽44的寬度。凸鍵51的高度等于凹槽一41和凹槽二42的深度,凸鍵51的寬度等于凹槽一41和凹槽二42的寬度。當凸鍵51插入任意一凹槽時,凹模件4安裝在支架1上與凸模件5兩者卡止無法相對移動。
如圖4所示,當需要前輪2轉向時,利用手柄54轉動90°,帶動支架1以及安裝在支架1上的前輪2,使其轉向90°。將固定螺母3向上擰動直至松開,如圖5所示。將凹模件4向上提直至凹模件4底面的凹槽與凸模件5上的凸鍵51分離且凹模件4上的固定槽44和支架1上的固定鍵11處于半脫離狀態,如圖6所示。將處于轉向狀態的手柄54連同凸模件5轉回原處。放下凹模件4使凸模件5頂上的凸鍵51插入任意對應凹槽,如圖7所示。再將固定螺母3向下擰動直至固定螺母3抵住凹模件5頂端,如圖8所示。至此完成前輪2的轉向與部件固定。
本說明書中所描述的以上內容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所作的舉例說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采用類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離本實用新型說明書的內容或者超越本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范圍,均應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