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車輛,尤其是涉及一種車輛的前圍組件以及具有該車輛的前圍組件的車輛。
背景技術:
1、隨著車輛行業的發展,為提升產品競爭力,車輛通常采用中置空調代替傳統車型的偏置空調。采用中置空調的前圍主體需要擴大通風口,導致前圍主體的剛度降低。當車輛發生碰撞時,碰撞力容易直接傳遞到乘員艙導致乘員艙潰縮、變形,威脅乘員的生命安全。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車輛的前圍組件,提高前圍主體的結構強度,降低碰撞力直接傳遞到乘員艙導致乘員艙潰縮、變形,提高車輛的安全性。
2、本實用新型進一步地提出了一種車輛。
3、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輛的前圍組件,前圍主體,前圍主體形成有空調通風孔;加強結構,加強結構位于前圍主體的前側,加強結構與前圍主體固定連接且圍繞空調通風孔設置,且加強結構和前圍主體間形成第一腔體,第一腔體圍繞空調通風孔設置。
4、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輛的前圍組件,通過設置加強結構,可以提高前圍主體的結構強度,從而提高車輛的安全性能,并且,加強結構和前圍主體間形成第一腔體,當車輛發生碰撞時,第一腔體可以潰縮吸能,降低碰撞力直接傳遞到乘員艙導致乘員艙潰縮、變形的風險,提高車輛的碰撞性能,進而有利于提高車輛的安全性。
5、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中,加強結構和前圍主體共同限定出第一腔體。
6、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中,加強結構包括:第一前圍加強件、第二前圍加強件和前圍橫梁,第一前圍加強件和第二前圍加強件沿車輛的寬度方向相對且間隔開,前圍橫梁沿車輛的寬度方向延伸,前圍橫梁與第一前圍加強件、第二前圍加強件均連接。
7、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中,第一前圍加強件與前圍主體之間、第二前圍加強件與前圍主體之間、前圍橫梁與前圍主體之間的至少一個形成有第一腔體。
8、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中,第一前圍加強件與前圍主體之間形成有第一子腔體,第二前圍加強件與前圍主體之間形成有第二子腔體,前圍橫梁與前圍主體之間形成有第三子腔體,第三子腔體連通第一子腔體和第二子腔體,第一子腔體、第二子腔體和第三子腔體均構造為第一腔體的部分。
9、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中,加強結構還包括:第一連接件,第一連接件連接在第一前圍加強件和前圍橫梁之間,第一連接件與前圍主體之間形成有第四子腔體,第四子腔體連通第一子腔體和第三子腔體,第四子腔體構造為第一腔體的部分。
10、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中,還包括:連接橫梁,連接橫梁與前圍主體固定連接,連接橫梁與加強結構連接以形成環形的傳力結構。
11、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中,連接橫梁形成有第二腔體。
12、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中,連接橫梁構造為車輛的風窗下橫梁。
13、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車輛,包括上述實施例的車輛的前圍組件。
14、本實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優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實用新型的實踐了解到。
1.一種車輛的前圍組件(100),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前圍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結構(2)和所述前圍主體(1)共同限定出所述第一腔體(3)。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前圍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結構(2)包括:第一前圍加強件(21)、第二前圍加強件(22)和前圍橫梁(23),所述第一前圍加強件(21)和所述第二前圍加強件(22)沿所述車輛的寬度方向相對且間隔開,所述前圍橫梁(23)沿所述車輛的寬度方向延伸,所述前圍橫梁(23)與所述第一前圍加強件(21)、所述第二前圍加強件(22)均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的前圍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前圍加強件(21)與所述前圍主體(1)之間、所述第二前圍加強件(22)與所述前圍主體(1)之間、所述前圍橫梁(23)與所述前圍主體(1)之間的至少一個形成有所述第一腔體(3)。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的前圍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前圍加強件(21)與所述前圍主體(1)之間形成有第一子腔體(31),所述第二前圍加強件(22)與所述前圍主體(1)之間形成有第二子腔體(32),所述前圍橫梁(23)與所述前圍主體(1)之間形成有第三子腔體(33),所述第三子腔體(33)連通所述第一子腔體(31)和所述第二子腔體(32),所述第一子腔體(31)、所述第二子腔體(32)和所述第三子腔體(33)均構造為所述第一腔體(3)的部分。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的前圍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結構(2)還包括:第一連接件(24),所述第一連接件(24)連接在所述第一前圍加強件(21)和所述前圍橫梁(23)之間,所述第一連接件(24)與所述前圍主體(1)之間形成有第四子腔體(34),所述第四子腔體(34)連通所述第一子腔體(31)和所述第三子腔體(33),所述第四子腔體(34)構造為所述第一腔體(3)的部分。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的前圍組件(100),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連接橫梁(4),所述連接橫梁(4)與所述前圍主體(1)固定連接,所述連接橫梁(4)與所述加強結構(2)連接以形成環形的傳力結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的前圍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橫梁(4)形成有第二腔體(41)。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的前圍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橫梁(4)構造為所述車輛的風窗下橫梁。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的前圍組件(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