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噴繪布放卷裝置中的齒輪制動裝置,屬于噴繪布加工設備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中,噴繪布放卷通常借助于放卷裝置,在通過放卷裝置放卷噴繪布卷料時,將噴繪布卷料固定在轉動軸上進行放卷,然后進行放卷,在放卷完成后則通過齒輪制動裝置與固定在轉動軸一端的齒輪配合從而將轉動軸固定軸,從而避免轉動軸由于慣性進行轉動而導致噴繪布過度放卷,從而準確控制噴繪布放卷的尺寸。現有齒輪制動裝置大都包括傳動絲桿、在傳動絲桿一端固定有手輪,在傳動絲桿另一端固定有摩擦部件,在實際操作時,通過旋轉手輪從而帶動傳動絲桿轉動并產生軸向移動,從而摩擦部件與齒輪側面相抵,從而將達到制動的目的,然而上述現有齒輪制動裝置在操作時需要手動旋擰手輪,操作較為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對此,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結構合理、易于操作的噴繪布放卷裝置中的齒輪制動裝置。
實現本實用新型目的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噴繪布放卷裝置中的齒輪制動裝置,包括
強力電磁鐵,固定在安裝板上,具有可上下伸縮移動的動鐵芯;
開關,與強力電磁鐵電連接,用于控制動鐵芯動作;
活動桿,被限制在所述安裝板上且可沿左右方向移動,所述活動桿上成型有傾斜設置的長條孔,所述動鐵芯的外端部固定有連接軸,所述連接軸伸入所述長條孔內,以使在所述動鐵芯上下移動時通過所述連接軸與所述長條孔的配合帶動活動桿左右移動;
定位盤,與所述齒輪固定在同一軸上,所述定位盤背對所述齒輪的一側面上設有環繞其中心軸線設置的環形摩擦部,所述環形摩擦部具有粗糙表面,所述活動桿的外端部設有適于與所述環形摩擦部相抵的橡膠制動塊。
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環形摩擦部為成型在所述定位盤背對所述齒輪的一側的環形槽,所述環形槽底面為粗糙面。
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環形摩擦部上均布設置有徑向凸條,相鄰徑向凸條之間形成徑向槽。
本實用新型具有積極的效果:本實用新型中齒輪制動裝置的結構合理,在操作時只需扳動開關即可,具體工作原理是:在進行制動時,通過操作開關控制強力電磁鐵動作即動鐵芯動作,從而通過連接軸與長條孔的配合帶動活動桿沿左右方向向靠近定位盤的方向移動,并通過橡膠制動塊與定位盤上的環形摩擦部配合將定位盤定位即將齒輪定位,在解除制動時,則通過操作開關控制強力電磁鐵再次動作即動鐵芯向相反方向動作,從而通過連接軸與長條孔的配合帶動活動桿沿左右方向向離開定位盤的方向移動,從而橡膠制動塊與環形摩擦部脫離。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中齒輪制動裝置的結構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中定位盤的正向視圖。
圖中所示附圖標記為:1-強力電磁鐵;11-動鐵芯;2-安裝板;3-開關;4-移動件;41-長條孔;5-連接軸;6-定位盤;61-環形摩擦部;7-齒輪;8-橡膠制動塊。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說明書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結構做以說明:
一種噴繪布放卷裝置中的齒輪制動裝置,如圖1和圖2所示,其包括強力電磁鐵1,固定在安裝板2上,具有可上下伸縮移動的動鐵芯11;開關3,與強力電磁鐵1電連接,用于控制動鐵芯11動作;活動桿4,被限制在所述安裝板2上且可沿左右方向移動,所述活動桿4上成型有傾斜設置的長條孔41,所述動鐵芯11的外端部固定有連接軸5,所述連接軸5伸入所述長條孔41內,以使在所述動鐵芯11上下移動時通過所述連接軸5與所述長條孔41的配合帶動活動桿4左右移動;定位盤6,與所述齒輪7固定在同一軸上,所述定位盤6背對所述齒輪7的一側面上設有環繞其中心軸線設置的環形摩擦部61,所述環形摩擦部61具有粗糙表面,所述活動桿4的外端部設有適于與所述環形摩擦部61相抵的橡膠制動塊8。為了使動作時更加順暢,可以在所述連接軸5上與所述長條孔41配合的部位設置滾輪,從而避免連接軸5與長條孔41相作用時產生較大阻力或發生卡滯現象。本實用新型中齒輪制動裝置的結構合理,在操作時只需扳動開關即可,具體工作原理是:在進行制動時,通過操作開關3控制強力電磁鐵1動作即動鐵芯11動作,從而通過連接軸5與長條孔41的配合帶動活動桿4沿左右方向向靠近定位盤6的方向移動,并通過橡膠制動塊8與定位盤6上的環形摩擦部61配合將定位盤6定位即將齒輪7定位,在解除制動時,則通過操作開關3控制強力電磁鐵1再次動作即動鐵芯11向相反方向動作復位,從而通過連接軸5與長條孔41的配合帶動活動桿4沿左右方向向離開定位盤6的方向移動,從而橡膠制動塊8與環形摩擦部61脫離。
本實施例中,所述環形摩擦部61為成型在所述定位盤6背對所述齒輪7的一側的環形槽9,所述環形槽9底面為粗糙面。
為了增強環形摩擦部61與橡膠制動塊8相互作用時的摩擦力,所述環形摩擦部61上均布設置有徑向凸條,相鄰徑向凸條之間形成徑向槽。
顯然,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所作的舉例,而并非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這些屬于本實用新型的實質精神所引伸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