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開屬于裝載器械領域,特別涉及一種轉運裝置。
背景技術:
1、在工程設備中,存在一些瓶狀容器,其用于儲存液體或者氣體等。在轉運這些瓶狀容器的過程中,為了對其進行保護,需要使用到專門的轉運裝置。
2、在相關技術中,轉運裝置主要為框架結構,其分為兩個半框架,兩個半框架的結構形狀與瓶狀容器的結構形狀相匹配。在使用時,通過兩個半框架對瓶狀容器進行夾持,從而起到保護的作用。
3、然而,上述相關技術中的轉運裝置,需要根據瓶狀容器的形狀進行特別設計,所以導致普適性較差,使用成本較高。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公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轉運裝置,能夠適用于多種尺寸的瓶狀容器。所述技術方案如下:
2、第一方面,本公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轉運裝置,該轉運裝置包括主架、扣蓋機構和至少兩個托舉夾緊機構;
3、所述主架的第一端具有端口,所述主架內具有用于容置瓶狀容器的容置空間,所述容置空間與所述端口連通,所述主架的側壁具有滑孔,所述滑孔的長度方向與沿所述主架的長度方向一致,所述滑孔與所述托舉夾緊機構一一對應;
4、所述托舉夾緊機構包括第一連桿、第二連桿、托舉件和夾緊件,所述第一連桿的第一端與所述主架的外側壁相連,且所述第一連桿的第一端靠近所述主架的第一端,所述第一連桿的第二端與所述第二連桿的第一端鉸接,所述第二連桿的第二端與所述托舉件鉸接,所述第一連桿、所述第二連桿的鉸接軸線相互平行,所述托舉件的一部分可移動地位于所述滑孔內,且所述托舉件的移動方向與所述滑孔的長度方向一致,所述托舉件的另一部分位于所述容置空間內,所述夾緊件與所述第二連桿相連,至少部分所述夾緊件貫穿所述滑孔位于所述容置空間內;
5、所述扣蓋機構位于所述主架的第一端,所述扣蓋機構用于將所述瓶狀容器抵壓在所述托舉件。
6、在本公開的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托舉件包括鉸接部和托舉部;
7、所述鉸接部可移動地位于所述滑孔內;
8、所述托舉部的一端與所述鉸接部相連,所述托舉部的另一端位于所述容置空間內。
9、在本公開的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托舉部和所述鉸接部之間具有卡角;
10、所述卡角位于所述托舉部和所述鉸接部之間的連接處,且所述卡角的開口朝向所述主架的端口。
11、在本公開的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托舉部遠離所述鉸接部的一端具有翼板;
12、所述翼板位于所述托舉部的兩側,且所述翼板與所述托舉部位于同一平面。
13、在本公開的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夾緊件包括支撐臂和彈性件;
14、所述支撐臂的一端與所述第二連桿相連;
15、所述彈性件與所述支撐臂的另一端相連。
16、在本公開的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彈性件包括安裝座、第一彈簧和夾塊;
17、所述第一彈簧的一端與所述安裝座相連,所述第一彈簧的另一端與所述夾塊相連;
18、所述安裝座與所述支撐臂可拆卸地相連。
19、在本公開的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托舉夾緊機構還包括第二彈簧;
20、所述第二彈簧位于所述滑孔內,且所述第二彈簧靠近所述主架的第二端,所述第二彈簧的伸縮方向與所述滑孔的長度方向一致,所述第二彈簧的一端與所述托舉件相連,所述第二彈簧的另一端與所述滑孔的內壁相連。
21、在本公開的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托舉件的外壁具有第一凸臺,所述滑孔的內壁具有第二凸臺,所述第一凸臺和所述第二凸臺相對;
22、所述第二彈簧的一端套設在所述第一凸臺外,所述第二彈簧的另一端套設在所述第二凸臺外。
23、在本公開的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主架的側壁具有減重孔;
24、所述減重孔位于相鄰兩個所述滑孔之間。
25、在本公開的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扣蓋機構包括蓋體、連接環、至少兩個滑桿和至少兩個第三彈簧;
26、蓋體鉸接在所述連接環的一端面;
27、所述滑桿與所述滑孔一一對應,所述滑桿的第一端與所述連接環的另一端面相連,所述滑桿的第二端可移動地插接在所述滑孔內,且所述滑桿的移動方向與所述滑孔的長度方向一致;
28、所述第三彈簧與所述滑桿一一對應,所述第三彈簧的一端與所述滑桿的第二端相連,所述第三彈簧的一端與所述主架相連。
29、本公開實施例提供的技術方案帶來的有益效果至少包括:
30、在通過本公開實施例所提供的轉運裝置對瓶狀容器進行轉運的過程中,將瓶狀容器由主架的端口放入主架內的容置空間,使得瓶狀容器的底端與托舉夾緊機構的托舉件相抵。隨著瓶狀容器的逐漸放入,瓶狀容器將推動托舉件沿滑孔的長度方向移動,從而帶動第一連桿、第二連桿產生擺動,進而帶動夾緊件貫穿滑孔并伸入容置空間,直至夾緊件與瓶狀容器的外側壁相抵。最后,將扣蓋機構蓋住瓶狀容器的頂端,使得瓶狀容器在扣蓋機構的作用下被抵壓在托舉件上,從而使得瓶狀容器的軸向限位由扣蓋機構和各托舉件實現,瓶狀容器的徑向限位由夾緊件實現,從而完成對于瓶狀容器的穩固容置。
31、由于托舉件和夾緊件的行程是能夠根據瓶狀容器的尺寸來自適應調整的,所以本公開實施例所提供的轉運裝置,能夠適用于多種尺寸的瓶狀容器,具有較高的普適性,有效的降低了使用成本。
1.一種轉運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架(10)、扣蓋機構(20)和至少兩個托舉夾緊機構(3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轉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托舉件(330)包括鉸接部(331)和托舉部(33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轉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托舉部(332)和所述鉸接部(331)之間具有卡角(333);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轉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托舉部(332)遠離所述鉸接部(331)的一端具有翼板(334);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轉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夾緊件(340)包括支撐臂(341)和彈性件(342);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轉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件(342)包括安裝座(343)、第一彈簧(344)和夾塊(345);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轉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托舉夾緊機構(30)還包括第二彈簧(350);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轉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托舉件(330)的外壁具有第一凸臺(335),所述滑孔(110)的內壁具有第二凸臺(120),所述第一凸臺(335)和所述第二凸臺(120)相對;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轉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架(10)的側壁具有減重孔(130);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轉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扣蓋機構(20)包括蓋體(210)、連接環(220)、至少兩個滑桿(230)和至少兩個第三彈簧(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