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航空發動機,特別涉及一種復合畸變發生器。
背景技術:
1、航空發動機在科研試驗中需要通過畸變發生器開展氣流畸變試驗,從而通過試驗驗證發動機是否具備合格的抵抗氣流畸變的穩定工作能力。
2、現有的氣流畸變普遍包括氣流壓力畸變和氣流溫度畸變,其中,通過電加熱方法對氣流進行加熱的畸變發生器能夠實現對發動機的氣流溫度畸變試驗,通過驅使氣流流過孔板的畸變發生器能夠實現對發動機的氣流壓力畸變試驗。但是,隨著航空環境的復雜化,發動機在實際運行中通常會同時出現氣流壓力畸變和氣流溫度畸變的情況,因此,在試驗時需要對氣流溫度和氣流壓力的復合畸變情況進行相應的試驗,可現有的畸變發生器因對氣流進行加熱的效率較慢,從而難以同時產生合格的氣流溫度畸變和氣流壓力畸變,從而極大的影響最終的試驗結果的準確性,以致試驗人員無法準確把控發動機是否具備合格的抵抗氣流畸變的穩定工作能力。
3、因此,現有的畸變發生器難以同時產生合格的氣流溫度畸變和氣流壓力畸變。
技術實現思路
1、針對上述問題,本發明提出一種復合畸變發生器,包括:
2、總機匣,設置于發動機進口處,所述總機匣內開設有氣流通道,所述氣流通道的其中一端與所述發動機進口連通;
3、畸變板,環繞設置于所述氣流通道內,所述畸變板上開設有通氣槽,所述通氣槽的兩側分別與所述氣流通道的兩端連通;
4、所述畸變板內開設有多個導氣通道,所述導氣通道的出氣端與所述氣流通道連通,所述導氣通道的進氣端與輸送預設溫度氣體的引氣管連接。
5、在其中的一些具體實施例中,所述畸變板包括:
6、法蘭環,環繞所述氣流通道可拆卸設置于所述總機匣上;
7、至少兩個豎肋板,分別沿所述法蘭環的徑向設置于所述法蘭環的內環上,且所述豎肋板靠近所述法蘭環的一端沿所述法蘭環的徑向穿設于所述法蘭環;
8、每相鄰兩個所述豎肋板合圍成其中一個所述通氣槽;
9、所述導氣通道開設于所述豎肋板內,所述導氣通道靠近所述法蘭環的一端形成所述導氣通道的進氣端,所述導氣通道遠離所述法蘭環的一端形成所述導氣通道的出氣端。
10、在其中的一些具體實施例中,所述畸變板還包括:
11、環肋板,與所述法蘭環同軸設置,所述環肋板的外環與至少兩個相鄰設置的所述豎肋板遠離所述法蘭環的一端連接。
12、在其中的一些具體實施例中,至少一個所述豎肋板遠離所述法蘭環的一端沿所述法蘭環的徑向向遠離所述法蘭環的方向延伸預設長度。
13、在其中的一些具體實施例中,至少一個所述豎肋板的兩側沿所述法蘭環的周向延伸預設寬度。
14、在其中的一些具體實施例中,至少兩個相鄰設置的所述豎肋板之間的所述環肋板沿所述法蘭環的徑向延伸預設厚度。
15、在其中的一些具體實施例中,所述法蘭環的外環上設置有至少兩個管接頭,分別與至少兩個所述豎肋板通過密封墊連接;
16、所述導氣通道的進氣端與所述管接頭靠近所述法蘭環的一端連通,所述引氣管與所述管接頭遠離所述法蘭環的一端。
17、在其中的一些具體實施例中,所述豎肋板靠近所述發動機進口的一側開設有多個通氣孔;
18、所述導氣通道的出氣端通過所述通氣孔與所述氣流通道連通。
19、在其中的一些具體實施例中,所述總機匣包括:
20、第一機匣和第二機匣,所述法蘭環的兩側分別與所述第一機匣和所述第二機匣可拆卸連接;
21、所述第二機匣遠離所述第一機匣的一端通過進氣機匣與所述發動機進口連接;
22、所述第一機匣、所述第二機匣和所述進氣機匣依次連通形成所述氣流通道。
23、在其中的一些具體實施例中,所述氣流通道內沿所述第一機匣、所述第二機匣和所述進氣機匣的軸向設置有進氣帽罩。
24、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復合畸變發生器至少具有以下優點:通過總機匣的氣流通道能夠向發動機進口輸送進口氣流,通過設置于氣流通道內的畸變板,能夠使流經氣流通道的進口氣流由通氣槽穿過,從而驅使進口氣流的壓力產生畸變,同時,通過設置于畸變板內的導氣通道,能夠向氣流通道內直接引入熱氣,從而驅使熱氣能夠直接與進口氣流進行混合,以此快速提升進口氣流的溫度,從而快速實現進口氣流的溫度畸變。通過提高進口氣流的升溫速度,能夠同時產生合格的氣流溫度畸變和氣流壓力畸變,從而保證最終的試驗結果的準確性,使試驗人員能夠準確把控發動機是否具備合格的抵抗氣流畸變的穩定工作能力。
25、本發明的其它特征和優點將在隨后的說明書中闡述,并且,部分地從說明書中變得顯而易見,或者通過實施本發明而了解。本發明的目的和其他優點可通過在說明書以及附圖中所指出的結構來實現和獲得。
1.一種復合畸變發生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畸變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畸變板(200)包括: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復合畸變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畸變板(200)還包括: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復合畸變發生器,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所述豎肋板(220)遠離所述法蘭環(210)的一端沿所述法蘭環(210)的徑向向遠離所述法蘭環(210)的方向延伸預設長度。
5.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復合畸變發生器,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所述豎肋板(220)的兩側沿所述法蘭環(210)的周向延伸預設寬度。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復合畸變發生器,其特征在于,至少兩個相鄰設置的所述豎肋板(220)之間的所述環肋板(230)沿所述法蘭環(210)的徑向延伸預設厚度。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復合畸變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法蘭環(210)的外環上設置有至少兩個管接頭(240),分別與至少兩個所述豎肋板(220)通過密封墊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復合畸變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豎肋板(220)靠近所述發動機進口的一側開設有多個通氣孔(221);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復合畸變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總機匣(100)包括: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復合畸變發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流通道內沿所述第一機匣(110)、所述第二機匣(120)和所述進氣機匣(130)的軸向設置有進氣帽罩(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