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換熱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流體和所述連接管均與所述加強件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件設于所述集流體外,且所述加強件的至少部分與所述集流體的外表面貼合。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流體設有第一開口,所述加強件設有與所述第一開口相對的第二開口,所述第二開口的周沿設有連接翻邊,所述連接管穿設于所述第一開口和所述第二開口,且所述連接管與所述連接翻邊的內周面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翻邊穿設于所述第一開口。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翻邊的外周面與所述加強件形成所述第一開口的壁面貼合。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管包括相連的主體段和連接段,在垂直于所述第二開口貫穿方向的方向上,所述連接段的尺寸小于所述主體段的尺寸,所述連接段穿設于所述第一開口和所述第二開口,且所述連接段的外周面與所述連接翻邊的內周面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段與所述加強件背向所述集流體一側的表面相抵。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進口和/或所述出口處設有接頭,所述加強件設有與所述進口和/或所述出口相對的貫通孔,所述接頭穿設于所述貫通孔并與所述進口或所述出口連通。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接頭的外周面設有第一限位凸部,所述第一限位凸部與所述進口或所述出口的邊緣背向所述加強件的一側相抵;和/或,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流體具有相鄰的第一側壁和第二側壁,所述加強件包括第一板體和第二板體,其中,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件為一體件;或者,所述第一板體和所述第二板體為分體件。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件還包括第三板體,所述第三板體與所述第一板體的遠離所述第二板體的邊沿連接,且所述集流體具有與所述第二側壁相對的第三側壁,所述第三板體與所述第三側壁貼合。
14.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件設于所述集流體外且設有遠離所述集流體延伸的安裝翻邊,所述安裝翻邊用于所述換熱件的安裝。
15.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流體和/或所述連接管與所述加強件焊接。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件包括基材和設于所述基材表面的焊料層,所述集流體和/或所述連接管與所述焊料層焊接。
17.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流體包括第一集流部件,所述第一集流部件設有所述進口和所述出口,所述連接管彎折延伸且所述連接管的兩個端部均與所述第一集流部件連接,其中,所述連接管的一個端部與所述進口連通且另一個端部與所述出口連通,以形成一條所述液流路徑。
18.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流體包括第一集流部件和第二集流部件,所述連接管的兩個端部分別與所述第一集流部件和所述第二集流部件連接且連通,所述第一集流部件和所述第二集流部件中的至少一個設有所述加強件。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進口和所述出口設于所述第一集流部件,至少所述第一集流部件設有所述加強件。
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設于所述第一集流部件的所述加強件和設于所述第二集流部件的所述加強件結構相同或不同。
21.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連接管包括第一連接管和第二連接管,所述第一連接管內介質由所述第一集流部件流向所述第二集流部件,所述第二連接管內介質由所述第二集流部件流向所述第一集流部件,所述第一連接管和所述第二連接管的數量相等,所述第二集流部件串聯所述第一連接管和所述第二連接管,以形成兩條所述液流路徑。
22.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集流部件設有插口,所述換熱件還包括分隔件,所述分隔件插設于所述插口,且所述分隔件伸入所述第一集流部件內并將所述第一集流部件內空間分隔為進流通道和出流通道,所述進口與所述進流通道連通,所述出口與所述出流通道連通。
23.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件至少部分覆蓋所述插口。
2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換熱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流體的兩端具有通道口,所述換熱件還包括封蓋,所述封蓋蓋封所述通道口。
25.一種電池,其特征在于,包括
26.根據權利要求25所述的電池,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27.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括調溫件,所述調溫件包括第一調溫件、第二調溫件和第三調溫件中的至少一個,所述第一調溫件、所述第二調溫件和所述第三調溫件三者中的至少一個包括所述換熱件,其中,
28.一種用電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權利要求25-27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