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面板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封裝單元包括第一封裝子層,所述第一封裝子層位于所述隔離結構遠離所述陣列基板一側的部分且遠離所述隔離開口的側面傾斜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沿遠離所述陣列基板的方向,所述封裝單元的所述包邊部包括第一封裝子層和第二封裝子層,所述第一封裝子層和所述第二封裝子層遠離所述隔離開口的側面呈臺階狀;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封裝子層、所述第二封裝子層和所述第三封裝子層的刻蝕速率依次遞增。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封裝子層和所述第二封裝子層的透光率均大于所述第三封裝子層的透光率;
6.根據權利要求2-5任意一項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沿垂直于所述陣列基板的方向,所述第三封裝子層的厚度小于所述第一封裝子層的厚度;
7.根據權利要求2-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封裝子層的材料包括氧化硅;
8.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包邊部靠近所述陣列基板的一側與所述隔離結構遠離所述陣列基板的一側之間具有間隙;
9.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單元包括至少部分位于所述隔離開口內且沿遠離所述陣列基板的方向依次層疊設置的第一電極、發光部和第二電極,所述第二電極與所述隔離結構電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面板還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封裝層遠離所述陣列基板一側的第二封裝層;
11.根據權利要求1-5任意一項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離結構包括沿遠離所述陣列基板的方向依次層疊設置的第一隔離部以及第二隔離部,所述第一隔離部遠離所述陣列基板的一側在所述陣列基板上的正投影位于所述第二隔離部在所述陣列基板上的正投影內。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單元的第二電極與所述第一隔離部電連接;和/或,所述隔離結構還包括位于所述第一隔離部朝向所述陣列基板一側的第三隔離部,所述發光單元的第二電極與所述第三隔離部電連接;
13.一種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面板包括: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沿遠離所述陣列基板的方向,所述封裝單元包括依次層疊設置的第一封裝子層和第二封裝子層;
15.一種顯示面板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16.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包括權利要求1-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顯示面板,或包括由權利要求15所述的顯示面板的制備方法制備得到的顯示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