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工業縫紉機,包括一工業縫紉機本體,所述工業縫紉機本體設置有一機頭,所述機頭通過一針桿連接一機針,所述機頭下端還設置有一匹配所述機針的壓腳,其特征在于:所述工業縫紉機還包括:
輸入單元,用以獲取操作者輸入的圖案或者文字的操作信息;
控制單元,連接所述輸入單元,用以接收所述操作信息,并計算形成縫制數據,形成控制信號輸出;所述控制單元還通過無線局域網與集中控制終端的通信模塊相連,所述集中控制終端用于控制所述工業縫紉機組成的集群;
驅動單元,分別連接所述控制單元和執行單元,接收所述控制信號,對所述控制信號做放大處理,輸出至與之相匹配的執行單元執行;
執行單元,用于執行對應的縫紉操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業縫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單元包括:主軸電機,連接所述執行單元的針桿,用于驅動所述針桿帶動機針做上下運動;第一電機,連接所述執行單元的第一擺動機構,用于驅動所述第一擺動機構沿水平方向運動;所述第二電機,連接所述執行單元的第二擺動機構,用于驅動所述第二擺動機構沿垂直方向運動;所述第三電機,連接所述壓腳的壓腳控制端,用于驅動所述壓腳沿豎直方向運動;第四電機,連接所述執行單元的剪線裝置的剪線控制端,用于驅動所述剪線裝置實施剪線操作。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業縫紉機,其特征在于:將所述操作信息按照預先構建的指令庫進行識別,所述指令庫至少包括:開始指令類別、停止指令類別、踏板指令類別和布料移動指令。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業縫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工業縫紉機還包括一檢測裝置,所述檢測裝置連接于所述執行單元與所述控制單元之間,檢測所述執行單元的執行狀態,并形成一檢測信號反饋至所述控制單元。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業縫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工業縫紉機還包括一報警裝置,連接所述控制單元,用于提供警示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工業縫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單元,分別
檢測所述主軸電機于旋轉運動狀態下轉角速度信號,并形成一轉角檢測信號輸出至所述控制單元;
檢測所述第一電機于旋轉運動狀態下轉角速度信號,并形成一第一電機轉角檢測信號輸出至所述控制單元;
檢測所述第二電機于旋轉運動狀態下轉角速度信號,并形成一第二電機轉角檢測信號輸出至所述控制單元;
檢測所述第三電機于旋轉運動狀態下轉角速度信號,并形成一第三電機轉角檢測信號輸出至所述控制單元;
檢測所述第四電機于旋轉運動狀態下轉角速度信號,并形成一第四電機轉角檢測信號輸出至所述控制單元。
7.一種工業縫紉機用縫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6所述的工業縫紉機,還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1、控制所述輸入裝置接收所述操作者輸入的圖案和/或文字操作信息;
步驟2、控制所述計算單元對所述圖案和/或文字操作信息進行計算,形成縫制數據;
步驟3、控制所述控制單元接收操作指令;所述操作指令為操作者輸入的,或者所述操作指令是所述控制單元通過無線局域網從集中控制終端所接收的,所述集中控制終端用于控制所述工業縫紉機組成的集群;
步驟4、控制所述控制單元接收所述操作指令,并根據所述操作指令執行與之相匹配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