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構造為筒狀,所述過濾件可轉動地設置于所述第一容納腔內,所述第一過濾件的旋轉軸與所述殼體的軸線同軸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包括: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殼體的軸向投影中所述第一接口和所述第二接口在周向上間隔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側板的自由端形成有第一卡接部,所述第二端板上形成有適于與所述第一卡接部配合的第二卡接部。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板上形成有第一旋轉槽,所述第二端板上形成有第二旋轉槽,所述第一旋轉槽和所述第二旋轉槽正對;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過濾件包括: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在寬度方向上的至少一側邊沿設置有在周向上延伸的擋水筋,所述擋水筋靠近所述側板的一側表面形成有與所述側板的內壁貼合的弧形擋水面。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板上形成有在周向上延伸的第一滑槽,和/或所述第二端板上形成有在周向上延伸的第二滑槽;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槽構造為在所述第一端板上中心對稱的兩個,所述第二滑槽構造為在所述第二端板上中心對稱的兩個。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驅動裝置,所述驅動裝置設置于所述殼體上且適于驅動所述第一過濾件移動以由過濾狀態切換至自清潔狀態。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驅動裝置構造為設置于所述殼體上的連通管,所述連通管內形成有通道,所述通道與所述第一容納腔連通,所述連通管可選擇導通。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上形成有與所述連通管連通的第三接口,所述第一過濾件適于在自清潔狀態下在第一容納腔內限定出分別與所述第一接口和所述第二接口連通的第三腔體以及與所述第三接口連通的第四腔體。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在過濾狀態下,所述第三接口和所述第二接口在所述第一過濾件上的投影分別位于所述旋轉軸的兩側;在自清潔狀態下,所述第一接口和所述第二接口在所述第一過濾件上的投影分別位于所述旋轉軸的兩側。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過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接口和所述第三接口內設置有單向閥。
16.一種過濾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過濾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離裝置包括: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過濾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段和所述第二段在高度方向上同軸設置。
19.一種自清潔總成,其特征在于,包括:
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自清潔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過濾件在所述泵殼內分隔出凈水腔和污水腔,所述泵殼上形成有第七接口和第八接口,所述第七接口將所述凈水腔與所述第五接口連通,所述第八接口將所述第二接口與所述污水腔連通。
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自清潔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泵殼上還設置有第九接口,所述第九接口與所述衣物處理設備的排污口連通,所述第九接口內設置有可選擇地導通或關閉的控制閥。
22.一種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9-21所述的自清潔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