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腳手架,具體為一種腳手架用掛鉤踏板自鎖裝置。
背景技術:
1、腳手架是為了保證各施工過程順利進行而搭設的工作平臺,按搭設的位置分為外腳手架、里腳手架;按材料不同可分為木腳手架、竹腳手架、鋼管腳手架;按構造形式分為立桿式腳手架、橋式腳手架、門式腳手架、懸吊式腳手架、掛式腳手架、挑式腳手架、爬式腳手架,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通常會用到掛鉤踏板,輔助腳手架的搭建。
2、現(xiàn)有的腳手架用掛鉤踏板在使用過程中,通常將其直接懸掛于腳手架上,直接懸掛的方式,缺乏一定的自鎖結構,使得掛鉤踏板在使用過程中存在脫落的風險,不利于保障腳手架上人員和物料的安全性,以及腳手架附近經過的人員安全性。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基于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腳手架用掛鉤踏板自鎖裝置,以解決現(xiàn)有的腳手架用掛鉤踏板在使用過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其使用安全性有待進一步提高的技術問題。
2、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腳手架用掛鉤踏板自鎖裝置,包括裝置主體,所述裝置主體包括底部主板和活動扣板,所述底部主板和活動扣板上設置有復位機構,所述復位機構包括第一固定柱和第二固定柱,所述活動扣板的頂部設置有第三固定柱,所述第三固定柱上設置有復位彈簧。
3、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利用第三固定柱帶動活動扣板的回收,將腳手架的相應部位卡入掛鉤踏板兩端的裝置主體中,在活動扣板回收時,會擠壓復位彈簧順利收縮,當松開第三固定柱后,復位彈簧復位,實現(xiàn)自鎖,進而將腳手架的相應部位卡在底部主板和活動扣板。
4、進一步的,所述第一固定柱和第二固定柱均與底部主板相焊接。
5、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將第一固定柱和第二固定柱固定在底部主板上,以便輔助復位機構正常將掛鉤踏板懸掛于腳手架后自鎖。
6、進一步的,所述第三固定柱與活動扣板相焊接,所述活動扣板與底部主板轉動連接。
7、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將第三固定柱與活動扣板進行固定,當對第三固定柱進行施力時,與其固定連接的活動扣板受力轉動,沿底部主板轉動,以便將腳手架的相應部位卡入裝置主體中。
8、進一步的,所述復位彈簧為螺旋狀結構。
9、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復位彈簧可在活動扣板回收的過程中受擠壓收縮,當活動扣板不再受到力的作用時,復位彈簧能夠順利帶動活動扣板反向復位,實現(xiàn)自鎖。
10、進一步的,所述復位彈簧的兩端分別設置有第一端頭和第二端頭,所述第二固定柱的一側設置有勾環(huán),所述第三固定柱上設置有圓形通孔。
11、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使得復位彈簧通過第一端頭、第二端頭、勾環(huán)和圓形通孔短暫固定于第二固定柱和第三固定柱上,當復位彈簧在長久的使用過程中不斷消耗,復位能力減弱,影響使用效果后,可將復位彈簧取下,對其進行更換。
12、進一步的,所述第一端頭和第二端頭均與復位彈簧固定連接。
13、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第一端頭和第二端頭分別與復位彈簧保持固定,可通過第一端頭和第二端頭的固定,來實現(xiàn)與二者固定連接的復位彈簧,保持在裝置主體相應位置的固定。
14、進一步的,所述第一端頭扣接于勾環(huán)上,所述第二端頭扣接于圓形通孔上。
15、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第一端頭和第二端頭通過扣接短暫固定于勾環(huán)和圓形通孔上,使得與第一端頭和第二端頭固定連接的復位彈簧短暫固定在第二固定柱和第三固定柱上。
16、進一步的,所述勾環(huán)呈半環(huán)形結構,且所述勾環(huán)與第二固定柱固定連接。
17、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半環(huán)形結構的勾環(huán)方便使得第一端頭順利扣接,將復位彈簧的一端順利固定在勾環(huán)上。
18、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主要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9、1、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第一固定柱、第二固定柱、第三固定柱和復位彈簧,施力于第三固定柱后,可帶動活動扣板進行回收,并對復位彈簧進行擠壓,當裝置主體協(xié)助掛鉤踏板懸掛于腳手架上后,取消施加于第三固定柱上的力后,復位彈簧自行復位以達到自鎖效果,進而保證掛鉤踏板不易從腳手架的相應位置脫落,大大提高了整個活動架體的安全性。
20、2、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第一端頭、第二端頭、勾環(huán)和圓形通孔,方便利用第一端頭和第二端頭將復位彈簧分別扣在勾環(huán)和圓形通孔上,進而將復位彈簧短暫固定在第二固定柱和第三固定柱上,復位彈簧作為消耗品,當復位彈簧受損后,可對其進行更換,確保裝置主體能夠長久使用。
1.一種腳手架用掛鉤踏板自鎖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裝置主體(1),所述裝置主體(1)包括底部主板(11)和活動扣板(12),所述底部主板(11)和活動扣板(12)上設置有復位機構(2),所述復位機構(2)包括第一固定柱(21)和第二固定柱(22),所述活動扣板(12)的頂部設置有第三固定柱(23),所述第三固定柱(23)上設置有復位彈簧(24)。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腳手架用掛鉤踏板自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柱(21)和第二固定柱(22)均與底部主板(11)相焊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腳手架用掛鉤踏板自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固定柱(23)與活動扣板(12)相焊接,所述活動扣板(12)與底部主板(11)轉動連接。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腳手架用掛鉤踏板自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復位彈簧(24)為螺旋狀結構。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腳手架用掛鉤踏板自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復位彈簧(24)的兩端分別設置有第一端頭(25)和第二端頭(26),所述第二固定柱(22)的一側設置有勾環(huán)(27),所述第三固定柱(23)上設置有圓形通孔(28)。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腳手架用掛鉤踏板自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頭(25)和第二端頭(26)均與復位彈簧(24)固定連接。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腳手架用掛鉤踏板自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頭(25)扣接于勾環(huán)(27)上,所述第二端頭(26)扣接于圓形通孔(28)上。
8.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腳手架用掛鉤踏板自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勾環(huán)(27)呈半環(huán)形結構,且所述勾環(huán)(27)與第二固定柱(22)固定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