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截流井,具體為一種具有沉泥功能的渠道截流裝置。
背景技術:
1、截流式合流制排水體制適用于現狀排水設施完好,且新建開挖管道施工難度較大的地區,在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的排污口處設置截流井,并新建截流干管,在晴天和初雨時,將污水和初期雨水通過截流進入污水處理廠,經處理后達標排放。當雨量增加,混合污水流量超出截流干管的截流能力后,將有部分混合污水經溢流井溢出,直接排入原渠道受納水體。
2、目前,常用的截流井雖設有格柵,但降雨時,截流井內仍會涌入大量泥沙,需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定期對泥沙進行下井清掏,非常不便于運營,且下井清掏屬受限空間作業,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本申請在截流裝置內設有可提升式的沉泥斗,通過傳動裝置將沉泥斗提升至井外進行清理,大大減少下井清掏的人力物力消耗,避免井下受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的發生。
技術實現思路
1、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具有沉泥功能的渠道截流裝置,具備便于對截流井內的泥沙進行進行清理的優點,解決了現有技術中的截流井內會涌入大量泥沙,需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定期對泥沙進行下井清掏,非常不便于運營,且下井清掏屬受限空間作業,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問題。
2、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具有沉泥功能的渠道截流裝置,包括混凝土蓋板、截流井和沉泥斗,所述截流井和沉泥斗之間設有泥沙沉積清理機構;
3、所述泥沙沉積清理機構包括固定安裝于截流井外側表面的進水渠道和出水渠道,所述截流井內部表面固定安裝有截流干管和膨脹掛鉤,所述沉泥斗頂部四角均焊有吊耳,所述吊耳上固定安裝有鋼絲繩,所述鋼絲繩上固定安裝有吊環。
4、進一步,所述進水渠道與截流井連接處設有格柵。
5、進一步,所述進水渠道和出水渠道垂直設置于截流井表面,所述進水渠道和出水渠道均與截流井相連通,所述截流干管的高度低于進水渠道和出水渠道的高度。
6、進一步,所述鋼絲繩設置于兩個吊耳之間,所述鋼絲繩的兩端與吊耳固定連接,所述吊環位于鋼絲繩的中間。
7、進一步,所述截流井底部固定安裝有承托座,所述承托座內部形狀大小與沉泥斗的外部形狀大小相適配。
8、進一步,所述混凝土蓋板與截流井的井口相適配,所述混凝土蓋板設置于截流井的井口頂部。
9、進一步,所述截流井內側表面固定安裝有爬梯,所述爬梯與截流干管相對應。
10、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申請的技術方案具備以下有益效果:
11、該具有沉泥功能的渠道截流裝置,通過在截流井底部設置可提升至截流井外部的沉泥斗,便于收集因下雨從進水渠道沖刷至截流井內的泥沙,利用傳動提升裝置可以將沉泥斗提升至截流井外部對泥斗內的泥沙進行清理,避免人工下井清掏,實現對泥沙的高效清理,避免井下受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的發生,通過設置格柵,可以防止大的漂浮物及顆粒物質進入截流干管,避免下游污水管道因漂浮物而堵塞,解決了現有技術中的截流井內會涌入大量泥沙,需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定期對泥沙進行下井清掏,非常不便于運營,且下井清掏屬受限空間作業,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問題。
1.一種具有沉泥功能的渠道截流裝置,包括混凝土蓋板(11)、截流井(1)和沉泥斗(5),其特征在于:所述截流井(1)和沉泥斗(5)之間設有泥沙沉積清理機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沉泥功能的渠道截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水渠道(2)與截流井(1)連接處設有格柵(3)。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沉泥功能的渠道截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水渠道(2)和出水渠道(9)垂直設置于截流井(1)表面,所述進水渠道(2)和出水渠道(9)均與截流井(1)相連通,所述截流干管(4)的高度低于進水渠道(2)和出水渠道(9)的高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沉泥功能的渠道截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鋼絲繩(6)設置于兩個吊耳(12)之間,所述鋼絲繩(6)的兩端與吊耳(12)固定連接,所述吊環(13)位于鋼絲繩(6)的中間。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沉泥功能的渠道截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截流井(1)底部固定安裝有承托座(8),所述承托座(8)內部形狀大小與沉泥斗(5)的外部形狀大小相適配。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沉泥功能的渠道截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凝土蓋板(11)與截流井(1)的井口相適配,所述混凝土蓋板(11)設置于截流井(1)的井口頂部。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沉泥功能的渠道截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截流井(1)內側表面固定安裝有爬梯(10),所述爬梯(10)與截流干管(4)相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