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裝配式建筑垃圾再生砌塊透水路面結構,包括側護板(1)、排水槽架(2)、再生砌塊(3)、保護填充縫(4)、反濾層(5)和導排處理結構(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配式建筑垃圾再生砌塊透水路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導槽塊(7)呈凹槽型,所述引導槽塊(7)包括引導槽主體以及設置在所述引導槽主體相對兩側端的支撐體,所述引導槽塊(7)的引導槽主體上表面固定鋪設有所述反濾層(5),所述引導槽塊(7)的支撐體位于所述反濾層(5)的相對兩側端且與最外側所述保護填充縫(4)接觸。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裝配式建筑垃圾再生砌塊透水路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組合部件(8)包括分隔層塊(13)、加固柱(14)、滲流水排座(15)、第一墊層(16)、第二墊層(17)和隔水層(18);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裝配式建筑垃圾再生砌塊透水路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墊層(16)與第二墊層(17)由土壤鋪設形成,所述隔水層(18)由止水布或防水涂料形成。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裝配式建筑垃圾再生砌塊透水路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組合部件(8)還包括第一弧形引導座(9)、第一引導槽座(10)、第一隔板(11)、第二隔板(12)、第二弧形引導座(20)和第二引導槽座(21);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配式建筑垃圾再生砌塊透水路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弧形引導座(9)的外側端下表面高于所述滲流水排座(15)的底座上表面,或者所述第一弧形引導座(9)的外側端下表面與所述滲流水排座(15)的底座上表面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裝配式建筑垃圾再生砌塊透水路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弧形引導座(9)、第一引導槽座(10)、第一隔板(11)、第二隔板(12)、第二弧形引導座(20)和第二引導槽座(21)由混凝土澆筑形成。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裝配式建筑垃圾再生砌塊透水路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組合部件(8)還包括設置在所述隔水層(18)下表面的所述基層機構(19);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配式建筑垃圾再生砌塊透水路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框層(24)的內部填筑有土壤;所述第二混凝土層(27)的底部通過路基土層進行支撐;
10.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裝配式建筑垃圾再生砌塊透水路面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滲流水排座(15)的支撐結構開設有側排水孔(28),所述側排水孔(28)的外側端連通設置有砂礫石層(29),所述砂礫石層(29)的底部鋪設有用于支撐所述砂礫石層(29)的土壤層(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