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工業機器人的通用型夾具。
背景技術:
很多工件都可以被吸盤吸起,由于工件形狀各有不同,故需要設置專門的吸盤夾具。但是這樣的夾具通用性不高,導致浪費大量的成本和時間。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小型、造價低廉的一種用于工業機器人的通用型夾具。
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案是:
一種用于工業機器人的通用型夾具,包括具有前端、后端的基架,前端上設有基架安裝孔,后端上設有若干個吸盤架,吸盤架的始端與基架用轉軸組件連接,吸盤架的末端上設有吸盤組件,吸盤架與轉軸組件之間設有導向組件,導向組件與設在基架上的導向槽連接,導向組件設在吸盤架上,導向組件可在所述導向槽滑動。
作為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吸盤架上設有自始端向末端方向延伸的調節槽,吸盤組件與調節槽連接。
作為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吸盤組件包括吸盤本體,吸盤本體上設有連接段,連接段上設有上夾緊塊和下夾緊塊, 連接段設在調節槽內,吸盤架設在上夾緊塊和下夾緊塊之間。
作為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連接段為螺柱,上夾緊塊和下夾緊塊均為螺母。
作為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吸盤架上設有通孔,導向組件包括螺釘和鎖緊螺母,螺釘依次通過所述通孔、導向槽、鎖緊螺母。
作為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導向槽為弧形槽,所述弧形槽的圓心設在轉軸組件的軸線上。
作為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轉軸組件包括轉軸螺釘,所述轉軸螺釘穿過吸盤架與基架連接。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一種用于工業機器人的通用型夾具,包括具有前端、后端的基架,前端上設有基架安裝孔,后端上設有若干個吸盤架,吸盤架的始端與基架用轉軸組件連接,吸盤架的末端上設有吸盤組件,吸盤架與轉軸組件之間設有導向組件,導向組件與設在基架上的導向槽連接,導向組件設在吸盤架上,導向組件可在所述導向槽滑動。吸盤架可繞轉軸組件轉動,這樣就可以根據工件的形狀進行各個吸盤的位置,以實現各種形狀工具的抓取。導向組件配合導向槽可將吸盤架固定好。本發明適用于各種形狀工具的抓取,通用性非常高。本發明用于工件的抓取。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說明。顯然,所描述的附圖只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實施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設計方案和附圖。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的俯視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實施例的前視示意圖;
圖3是本發明實施例的前視圖的局部放大示意圖;
圖4是本發明實施例的立體示意圖;
圖5是本發明實施例的立體視圖的局部放大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發明的構思、具體結構及產生的技術效果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發明的目的、特征和效果。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只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實施例,基于本發明的實施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其他實施例,均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另外,文中所提到的所有聯接/連接關系,并非單指構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據具體實施情況,通過添加或減少聯接輔件,來組成更優的聯接結構。本發明創造中的各個技術特征,在不互相矛盾沖突的前提下可以交互組合。
參照圖1至圖5,這是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具體地:
一種用于工業機器人的通用型夾具,包括具有前端、后端的基架1,前端上設有基架安裝孔2,后端上設有若干個吸盤架3,吸盤架3的始端與基架1用轉軸組件連接,吸盤架3的末端上設有吸盤組件,吸盤架3與轉軸組件之間設有導向組件,導向組件與設在基架1上的導向槽11連接,導向組件設在吸盤架3上,導向組件可在所述導向槽11滑動。吸盤架可繞轉軸組件轉動,這樣就可以根據工件的形狀進行各個吸盤的位置,以實現各種形狀工具的抓取。導向組件配合導向槽可將吸盤架固定好。本發明適用于各種形狀工具的抓取,通用性非常高。
由于工件有大有小,為了適應不同大小的工件,吸盤架3上設有自始端向末端方向延伸的調節槽31,吸盤組件與調節槽連接。在抓取大工件時,讓吸盤組件往調節槽的末端移動。
為了便于將吸盤組件與吸盤架固定,吸盤組件包括吸盤本體41,吸盤本體41上設有連接段,連接段上設有上夾緊塊42和下夾緊塊43, 連接段設在調節槽31內,吸盤架3設在上夾緊塊42和下夾緊塊43之間。
為了便于加工,連接段為螺柱,上夾緊塊42和下夾緊塊43均為螺母。
為了讓便于將吸盤架3的固定,吸盤架3上設有通孔,導向組件包括螺釘51和鎖緊螺母52,螺釘51依次通過所述通孔、導向槽11、鎖緊螺母52。所述導向槽11為弧形槽,所述弧形槽的圓心設在轉軸組件的軸線上。
為了便于鎖緊和連接,所述轉軸組件包括轉軸螺釘6,所述轉軸螺釘6穿過吸盤架3與基架1連接。在調節時,將轉軸螺釘6松開,而工作時,將轉軸螺釘6旋緊。
以上對本發明的較佳實施方式進行了具體說明,但本發明創造并不限于所述實施例,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違背本發明精神的前提下還可作出種種的等同變型或替換,這些等同的變型或替換均包含在本申請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