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生活用品領域,具體的講是一種新型裁紙刀。
背景技術:
用傳統的刀具裁剪紙張時,刀具在裁紙行進過程中路徑可能發生歪斜導致裁剪出的紙的斷面不齊,影響裁剪效果,這主要是由于用普通刀具切割紙張時,手用力不均且對刀具的方向控制性差,很難通過增加練習裁紙提高裁紙質量。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以上不足,提供一種新型裁紙刀,能夠保證裁紙斷面的平整度,且操作方便,無需練習就能裁剪出符合要求的紙張。
為解決以上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新型裁紙刀,包括上壓塊、下壓塊、刀具和拉桿,所述上壓塊和下壓塊為水平放置且長度相同的長方體形,所述上壓塊壓在所述下壓塊的正上方,所述上壓塊和下壓塊上設置有位于同一豎直面內的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垂直于上壓塊和下壓塊的端部且所述第一凹槽的長度稍短于上壓塊的長度,所述上壓塊的前后面上設置有水平方向的通槽,所述通槽穿過第一凹槽且所述通槽與第一凹槽長度相同,所述刀具的上部為矩形、下部為倒三角形,所述刀具的刀刃位于下部倒三角形的邊上且刀具的上部設置有矩形空腔,所述拉桿為棒狀且拉桿的橫截面與刀具上的空腔尺寸相同,所述拉桿垂直于第一凹槽,所述刀具位于第一凹槽內,所述拉桿穿過通槽和刀具,所述拉桿的上下面分別與通槽的上下內壁面接觸且滑動連接,所述刀具的兩側面分別與第一凹槽的前后內壁面接觸且滑動連接,所述刀具的下部部分伸入下壓塊的第一凹槽內。
以下是對上述方案的進一步優化:
所述上壓塊的兩個端部上設置有垂直于上壓塊底面的矩形板,所述矩形板固定連接在上壓板的底面上,所述下壓板的兩個端部上設置有與矩形板相對應的第二凹槽,所述矩形板與第二凹槽的寬度相同且矩形板插入第二凹槽,矩形板插入第二凹槽后,上壓板和下壓板的相對位置不會產生變化,防止刀具裁紙時,上壓板和下壓板發生相對滑動而導致無法正常裁紙。
使用時,推動拉桿將刀具移動到第一凹槽的一端,然后將紙放在下壓板的頂面上,然后將上壓板放在下壓板的頂面上,使上壓板上的矩形板對準下壓板上的第二凹槽并將矩形板插入第二凹槽,此時上壓板的下底面和下壓板的頂面緊緊的將紙固定住,推動拉桿帶動刀具從第一凹槽的一端移動到第一凹槽的另一端便可完成切紙動作。
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上技術方案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點:
使用該新型裁紙刀裁剪出的紙的斷面的整齊度得到有效保證,且操作者不需要反復練習就可裁剪出符合要求的紙張,操作方便,且結構簡單。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裝配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左視圖;
圖3為圖2的剖視圖
圖4為上壓板的示意圖;
圖5為下壓板的示意圖;
圖6為刀具的示意圖。
附圖中,各標號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1、上壓塊,2、下壓塊,3、刀具,4、拉桿,5、第一凹槽,6、通槽,7、矩形板、8、空腔,9、第二凹槽。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如圖1至6所示,一種新型裁紙刀,包括上壓塊1、下壓塊2、刀具3和拉桿4,所述上壓塊1和下壓塊2為水平放置且長度相同的長方體形,所述上壓塊1壓在所述下壓塊2的正上方,所述上壓塊1和下壓塊2上設置有位于同一豎直面內的第一凹槽5,所述第一凹槽5垂直于上壓塊1和下壓塊2的端部且所述第一凹槽5的長度稍短于上壓塊1的長度,所述上壓塊1的前后面上設置有水平方向的通槽6,所述通槽6穿過第一凹槽5且所述通槽6與第一凹槽5長度相同,所述刀具3的上部為矩形、下部為倒三角形,所述刀具3的刀刃位于下部倒三角形的邊上且刀具3的上部設置有矩形空腔8,所述拉桿4為棒狀且拉桿4的橫截面與刀具3上的空腔8尺寸相同,所述拉桿4垂直于第一凹槽5,所述刀具3位于第一凹槽5內,所述拉桿4穿過通槽6和刀具3,所述拉桿4的上下面分別與通槽6的上下內壁面接觸且滑動連接,所述刀具3的兩側面分別與第一凹槽5的前后內壁面接觸且滑動連接,所述刀具3的下部部分伸入下壓塊2的第一凹槽5內。
以下是對上述方案的進一步優化:
所述上壓塊1的兩個端部上設置有垂直于上壓塊1底面的矩形板7,所述矩形板7固定連接在上壓板1的底面上,所述下壓板2的兩個端部上設置有與矩形板7相對應的第二凹槽9,所述矩形板7與第二凹槽9的寬度相同且矩形板7插入第二凹槽9,矩形板7插入第二凹槽9后,上壓板1和下壓板2的相對位置不會產生變化,防止刀具3裁紙時,上壓板1和下壓板2發生相對滑動而導致無法正常裁紙。
使用時,推動拉桿4將刀具3移動到第一凹槽5的一端,然后將紙放在下壓板2的頂面上,然后將上壓板1放在下壓板2的頂面上,使上壓板1上的矩形板7對準下壓板2上的第二凹槽9并將矩形板7插入第二凹槽9,此時上壓板1的下底面和下壓板2的頂面緊緊的將紙固定住,推動拉桿4帶動刀具3從第一凹槽5的一端移動到第一凹槽5的另一端便可完成切紙動作。
以上所述為本實用新型最佳實施方式的舉例,其中未詳細述及的部分均為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的公知常識。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以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任何基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啟示而進行的等效變換,也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