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管樁制品生產,特別是涉及一種牽引車及滾焊設備。
背景技術:
1、鋼筋籠滾焊設備是在多根沿軸線布置的主筋(也稱主筋或鋼棒)上纏繞螺旋狀的螺旋筋,并進行焊接的機器,結束了鋼筋籠一直由手工綁扎箍筋的歷史。作為預應力管樁生產過程中一種重要的生產設備,鋼筋籠滾焊設備能將多根主筋自動連接成一個剛性的框架整體(即籠筋),該框架整體內可進一步澆筑混凝土形成混凝土樁,廣泛應用于建筑領域。
2、具體來說,滾焊設備主要由機頭總體、機尾、自動穿筋機、下料緩存、電氣系統等五部分組成。其機尾部分由機架、牽引車、鋼筋籠托架等部分組成,其中牽引車一般采用變頻電機+鏈傳動的方式進行驅動,該種驅動方式在對籠筋進行牽引及完成牽引任務返回時,電機均以相同的較大的轉矩進行驅動,導致牽引車在完成牽引任務返回時,牽引車也只能以低速度返回,不但浪費了能耗,而且浪費時間,降低了生產效率。
技術實現思路
1、基于此,本申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牽引車及包括該牽引車的滾焊設備,以解決現有的牽引車在進行牽引及完成牽引任務返回時,電機均以相同的較大的轉矩進行驅動,導致浪費能耗及浪費時間的問題。
2、根據本申請的一個方面,提供一種牽引車,包括:
3、支撐組件;
4、牽引裝置和快返裝置,均安裝在所述支撐組件上,所述牽引裝置包括第一驅動組件和連接于所述第一驅動組件的第一驅動輪,所述第一驅動組件具有第一傳動比;所述快返裝置包括第二驅動組件和連接于所述第二驅動組件的第二驅動輪,所述第二驅動組件具有第二傳動比;
5、控制模塊,通信連接于所述第一驅動組件和所述第二驅動組件,所述控制模塊用于控制所述第一驅動組件以所述第一傳動比驅動所述第一驅動輪繞自身的中心軸線轉動,以使牽引車能以第一速度移動而處于牽引狀態(tài),或控制所述第二驅動組件以所述第二傳動比驅動所述第二驅動輪繞自身的中心軸線轉動,以使所述牽引車能以大于所述第一速度的第二速度移動而處于快返狀態(tài)。
6、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驅動組件包括第一驅動件和第一減速器,所述第一減速器具有相互傳動連接的第一傳動軸和第二傳動軸,所述第一驅動件連接于所述第一傳動軸,所述第一驅動輪連接于所述第二傳動軸,所述第二傳動軸與所述第一傳動軸之間構成有所述第一傳動比;
7、所述第二傳動軸的一端還套設有與所述第一驅動輪傳動連接的離合機構,所述離合機構能夠在所述牽引車處于所述牽引狀態(tài)時抱合于所述第二傳動軸,或在所述牽引車處于所述快返狀態(tài)時松開所述第二傳動軸。
8、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傳動軸與所述第二傳動軸的中心軸線相互垂直。
9、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牽引裝置還包括第三傳動軸和傳動組件,所述傳動組件的一端連接于所述離合機構,另一端連接于所述第三傳動軸在自身軸向的一端,所述第三傳動軸在自身軸向遠離所述傳動組件的一端連接于所述第一驅動輪,且所述第三傳動軸與所述第二傳動軸的中心軸線相互平行。
10、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傳動組件包括相互傳動連接且中心軸線相互平行的第一傳動輪和第二傳動輪,所述第一傳動輪固定套設于所述離合機構,所述第二傳動輪固定套設于所述第三傳動軸。
11、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傳動輪與第二傳動輪均為齒輪,兩者相互嚙合且兩者的直徑相等。
12、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傳動軸與所述第二傳動軸相互平行,所述第一驅動件與所述離合機構位于所述牽引裝置的相同一端。
13、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驅動組件包括第二驅動件及第二減速器,所述第二驅動件連接于所述第二減速器的輸入端,所述第二驅動輪連接于所述第二減速器的輸出端,所述第二減速器的輸出端與所述第二減速器的輸入端之間構成有所述第二傳動比。
14、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支撐組件包括車架和安裝于所述車架底部的底盤,所述第一驅動組件與所述第二驅動組件安裝在所述車架內,所述第一驅動輪與所述第二驅動輪相對所述底盤的底側凸出設置,所述底盤的底側裝有導向塊,所述導向塊用于在所述牽引車移動時與外部的導軌滑動連接,以對所述牽引車進行導向。
15、根據本申請的另一個方面,提供一種滾焊設備,包括如上述任一方案所述的牽引車。
16、上述牽引車,通過在支撐組件內分別設置具有不同傳動比的牽引裝置和快返裝置,并通過設置控制模塊通信連接于牽引裝置的第一驅動組件及快返裝置的第二驅動組件,使得當控制模塊控制第一驅動組件以第一傳動比驅動牽引裝置的第一驅動輪轉動時,牽引車能夠以第一速度移動而處于牽引狀態(tài),在此狀態(tài)下,第一驅動組件能夠以較大的轉矩進行牽引,從而使得牽引車具有足夠的牽引力帶動物料沿直線平穩(wěn)地向前運動;當控制模塊控制第二驅動組件以第二傳動比驅動牽引第二驅動輪轉動時,牽引車能夠以大于第一速度的第二速度移動而處于快返狀態(tài),在此狀態(tài)下,牽引車快速能夠返回原點,以準備進行下一次的牽引。如此在牽引狀態(tài)和快返狀態(tài)下,牽引車能以不同的速度進行移動,既在牽引時通過第一驅動組件以較大的轉矩進行穩(wěn)定地牽引,又能在快返時避免第二驅動組件拖動大轉矩的第一驅動組件運動,避免了能耗浪費和時間浪費,提高了生產效率。
1.一種牽引車,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牽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組件包括第一驅動件和第一減速器,所述第一減速器具有相互傳動連接的第一傳動軸和第二傳動軸,所述第一驅動件連接于所述第一傳動軸,所述第一驅動輪連接于所述第二傳動軸,所述第二傳動軸與所述第一傳動軸之間構成有所述第一傳動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牽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動軸與所述第二傳動軸的中心軸線相互垂直。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牽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牽引裝置還包括第三傳動軸和傳動組件,所述傳動組件的一端連接于所述離合機構,另一端連接于所述第三傳動軸在自身軸向的一端,所述第三傳動軸在自身軸向遠離所述傳動組件的一端連接于所述第一驅動輪,且所述第三傳動軸與所述第二傳動軸的中心軸線相互平行。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牽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組件包括相互傳動連接且中心軸線相互平行的第一傳動輪和第二傳動輪,所述第一傳動輪固定套設于所述離合機構,所述第二傳動輪固定套設于所述第三傳動軸。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牽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動輪與第二傳動輪均為齒輪,兩者相互嚙合且兩者的直徑相等。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牽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動軸與所述第二傳動軸相互平行,所述第一驅動件與所述離合機構位于所述牽引裝置的相同一端。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牽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驅動組件包括第二驅動件及第二減速器,所述第二驅動件連接于所述第二減速器的輸入端,所述第二驅動輪連接于所述第二減速器的輸出端,所述第二減速器的輸出端與所述第二減速器的輸入端之間構成有所述第二傳動比。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牽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組件包括車架和安裝于所述車架底部的底盤,所述第一驅動組件與所述第二驅動組件安裝在所述車架內,所述第一驅動輪與所述第二驅動輪相對所述底盤的底側凸出設置,所述底盤的底側裝有導向塊,所述導向塊用于在所述牽引車移動時與外部的導軌滑動連接,以對所述牽引車進行導向。
10.一種滾焊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牽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