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水性聚氨酯彈性體,其特征在于,包括二酮配體基團的陽離子水性聚氨酯預聚物分子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性聚氨酯彈性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所述水性聚氨酯彈性體還包括eu3+;和/或,所述二酮配體基團由馬來酸二酰肼提供。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性聚氨酯彈性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陽離子水性聚氨酯預聚物分子鏈中的親水基團由n-甲基二乙醇胺提供。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水性聚氨酯彈性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性聚氨酯彈性體的拉伸強度不低于6mpa;和/或,所述水性聚氨酯彈性體的斷裂伸長率不低于1900%。
5.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水性聚氨酯彈性體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次反應結束后,再加入銪的有機物,進行第四次反應;和/或,所述異氰酸酯、聚醚醇、n-甲基二乙醇胺的摩爾比為25.54-30.14:10:(11-15);和/或,所述聚醚醇與有機溶劑的用量比為10mmol:(40-60)ml。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聚醚醇包括聚四氫呋喃醚二醇;和/或,所述催化劑與聚醚醇的用量比為0.02-0.05g:10mmol;和/或,所述催化劑包括有機錫催化劑。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次反應的溫度為60-65℃,第一次反應的時間為1-3小時;和/或,所述聚醚醇與含二酮配體基團的物質的用量比為10mmol:(2.0-7.5)mmol;和/或,所述含二酮配體基團的物質包括馬來酸二酰肼。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次反應的溫度為55-60℃,第二次反應的時間為4-6小時;和/或,所述聚醚醇與酸的用量比為10mmol:(11-15)mmol;和/或,所述酸包括冰醋酸;和/或,所述第三次反應的溫度為15-35℃,第三次反應的時間為0.1-0.5小時;和/或,所述聚醚醇與銪的有機物的用量比為10mmol:(0.5-2.5)mmol;和/或,所述銪的有機物包括三氟甲磺酸銪;和/或,所述第四次反應的溫度為35-43℃,第四次反應的時間為12-24小時。
10.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水性聚氨酯彈性體在汽車、建筑、航天航空、儀器器械或運動器材領域中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