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記錄裝置的中繼連接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行車記錄裝置的中繼連接裝置,其包含一固定架本體、一控制模塊及一可充電裝置,該控制模塊與該可充電裝置電性連接,該控制模塊與該可充電裝置與該固定架本體,該固定架本體可固設于一汽車,且該固定架本體與一行車記錄裝置可分離結合并提供該行車記錄裝置對該汽車可角度調整,該可充電裝置提供電力輸出至該行車記錄裝置,且該充電裝置由一汽車電池取得電力輸入并予以儲存。
【專利說明】行車記錄裝置的中繼連接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是一種行車記錄裝置用的中繼連接裝置,尤其是關于連接于行車記錄裝置并持續提供行車記錄裝置備用電源及儲存記錄影像的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發生交通事故而對于使用者造成傷害,肇事雙方又常因突然的狀況而無法確切且真實地將車禍狀況予以說明,進而增加日后和解及賠償的困擾,目前有許多人愿意安裝行車記錄裝置于車內,藉以保留證據,減少爭端。
[0003]目前的行車記錄裝置與汽車電源連接,其錄像工作時間僅局限于汽車行進過程,于汽車停車時并不執行錄像。然而,汽車停車過程中雖然不會自主肇事,但卻非常可能仍會受害。舉例而言,汽車經常發生在停車過程被先離開的側邊車輛刮傷,車主因為無法確認肇事者為何人,通常只能自認倒霉。
【發明內容】
[0004]為了解決現有行車記錄裝置無法于停車過程持續長時間工作而造成車主損失之技術問題,本發明提出一種可以與行車記錄裝置配接的裝置,其于行車記錄裝置電性連接且與汽車的電源連接,當行車記錄裝置無法由汽車取得電力來源時,提供電力至行車記錄裝置供其繼續錄像并可儲存錄像檔案。
[0005]本發明提供一種行車記錄裝置的中繼連接裝置,其包含一固定架本體、一控制模塊及一可充電裝置,該控制模塊與該可充電裝置電性連接,該控制模塊與該可充電裝置與該固定架本體,該固定架本體可固設于一汽車,且該固定架本體與一行車記錄裝置可分離結合并提供該行車記錄裝置對該汽車可角度條整,該可充電裝置提供電力輸出至該行車記錄裝置,且該充電裝置由一汽車電池取得電力輸入并予以儲存。
[0006]進一步地,該行車記錄裝置的中繼連接裝置包含一儲存媒體,該儲存媒體與該控制模塊電性連接,該控制模塊由該行車記錄裝置接收一影像信息,并儲存于該儲存媒體。
[0007]其中,該可充電裝置的電力以磁共振形式傳輸至該行車記錄裝置。
[0008]其中,該可充電裝置直接或間接與該行車記錄裝置電性連接,并提供該行車記錄裝置工作所需的電力。
[0009]其中,該儲存媒體為一硬盤或一閃存。
[0010]因此,本發明具備下列優點:
[0011]1.提供行車記錄裝置可以于停車熄火持續錄像所需的電力。
[0012]2.提供行車記錄裝置于停車熄火所錄制的影像可以長期保存。
[0013]3.提供簡便的訊號、電力傳輸方式,簡化安裝復雜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發明較佳實施例的方塊圖
[0015]附圖標記說明
[0016]固定架本體10
[0017]控制模塊20
[0018]可充電裝置30
[0019]行車記錄裝置40
[0020]汽車50
[0021]汽車電池55
[0022]儲存媒體60
【具體實施方式】
[0023]請參考圖1,其為本發明一種行車記錄裝置的中繼連接裝置的優選實施例,其包含一固定架本體10、一控制模塊20及一可充電裝置30,該控制模塊20與該可充電裝置30電性連接,該控制模塊20與該可充電裝置30整合安裝于該固定架本體10。該可充電裝置30直接或間接與一汽車電池55電性連接或可感應電力傳輸,由該汽車電池55持續取得電力輸入并儲存電力。該可充電裝置30與該汽車電池55之間的電力傳輸方式可為有線或無線方式為之,無線傳輸電力的方式可例如為磁共振形式達到充電的效果。
[0024]該固定架本體10為可與一行車記錄裝置40結合,使該行車記錄裝置40與一汽車50內部形成可分離結合或角度可調整的結合型態,該固定架本體10的安裝位置與外型不限定,例如其為可結合于該汽車50的一擋風玻璃的一吸盤式或一黏合形式固定的多轉軸支架、可結合于該汽車50的一照后鏡上的一夾式、鎖合式、黏合或以魔鬼氈帶體結合的固定架或支架、掛設于該后照鏡的一支架上的一掛勾或一鎖固件,或可固定于一車前方內裝(儀表板上方)的固定座等;或可固定于一冷氣口的夾持固定裝置。
[0025]該控制模塊20與該行車記錄裝置40電性連接,該控制模塊20控制該可充電裝置30提供輸出電力至該行車記錄裝置40的時間。例如,該控制模塊20于該汽車電池55中斷提供電力輸出至該可充電裝置30或該行車記錄裝置40時,主動提供一備用電力輸出至該行車記錄裝置40,使該行車記錄裝置40持續執行錄像或偵測該汽車50動態的工作。其中,該可充電裝置30提供電力至該行車記錄器40的方式也不限定,包含有線或無線形式。
[0026]該可充電裝置30為一可儲存并釋放電力的裝置,其直接或間接連接該汽車電池55,并由該汽車電池55取得電力予以儲存。優選地,該可充電裝置30可直接或間接提供該行車記錄裝置40超過4小時工作所需的電力。其中,該可充電裝置30為可拆卸或更換的電池。
[0027]進一步地,本實施例可進一步包含一儲存媒體60與該控制模塊20電性連接,其接受該控制模塊20的控制,儲存該行車記錄裝置40所錄制的影像或感測結果。該儲存媒體60的種類不限定,可以為硬盤、閃存等。實際上,該控制模塊20可以與該行車記錄裝置40以有線或無限方式連接,使該行車記錄裝置40辨識該控制模塊20為可儲存影像的儲存裝置,如此,當該行車記錄裝置40于錄制后產生的影像信息,可選擇儲存于該儲存媒體60。
[0028]使用時,本實施例連接于該行車記錄裝置40與該汽車電池55之間,該行車記錄裝置40可直接由該汽車電池55或該可充電裝置30取得工作所需的電力,或者間接由該控制模塊20取得該可充電裝置30所輸出的電力,使該行車記錄裝置40無法由該汽車電池55取得電力輸入時,由該可充電裝置30取得工作所需的電力。該可充電裝置30于該汽車50啟動時,持續由該汽車電池55取得電力輸入并予以儲存。當該汽車電池55斷電時,該行車記錄裝置40直接或間接由該可充電裝置30取得電力,持續執行錄像工作,如此,當該汽車50于熄火停車過程,仍持續錄制周遭環境動態,而可確保該汽車50停車過程遭受碰撞或毀損的證據得以儲存。由于停車時間可能很長,該控制模塊20可以有線或無線方式取得該行車記錄裝置40持續錄制的影像并儲存于儲存媒體60。
[0029]進一步地,該控制模塊20進一步包含一電力感應單元,該電力感應單元可為該控制模塊20內部的程序或硬件電路,該電力感應單元感應該汽車電池55的一電力狀態,如此,該控制模塊20可隨時取得該電力狀態,并于一低電量狀態時產生一影像、一聲音或一簡訊警示。該簡訊警示可為該控制模塊20傳輸無線訊號至設定的裝置,例如移動電話等。
[0030]進一步地,該可充電裝置30受控制由該汽車電池55持續取得電力,供該行車記錄裝置40記錄影像,為了避免該汽車電池55因為停車時間過久而有耗竭的風險,該控制模塊20于檢測該汽車電池55的該電力狀態于一啟動最低臨界電量時,終止由該汽車電池55輸入電力至該可充電裝置30,避免汽車電池55過度使用而耗盡。由前述說明可知,本發明具備下列優點:
[0031]1.提供行車記錄裝置可以于停車熄火持續錄像所需的電力。
[0032]2.提供行車記錄裝置于停車熄火所錄制的影像可以長期保存。
[0033]3.提供簡便的訊號、電力傳輸方式,簡化安裝復雜性。
[0034]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凡依本發明申請專利范圍所做的均等變化與修飾,皆應屬本發明的涵蓋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行車記錄裝置的中繼連接裝置,其包含一固定架本體、一控制模塊及一可充電裝置,該控制模塊與該可充電裝置電性連接,該控制模塊與該可充電裝置與該固定架本體,該固定架本體可固設于一汽車,且該固定架本體與一行車記錄裝置可分離結合并提供該行車記錄裝置對該汽車可角度條整,該可充電裝置提供電力輸出至該行車記錄裝置,且該充電裝置由一汽車電池取得電力輸入并予以儲存。
2.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行車記錄裝置的中繼連接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包含一儲存媒體,該儲存媒體與該控制模塊電性連接,該控制模塊由該行車記錄裝置接收一影像信息,并儲存于該儲存媒體。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行車記錄裝置的中繼連接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可充電裝置的電力以磁共振形式傳輸至該行車記錄裝置。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行車記錄裝置的中繼連接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可充電裝置直接或間接與該行車記錄裝置電性連接,并提供該行車記錄裝置工作所需的電力。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行車記錄裝置的中繼連接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儲存媒體為一硬盤或一閃存。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行車記錄裝置的中繼連接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儲存媒體為一硬盤或一閃存。
7.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行車記錄裝置的中繼連接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控制模塊進一步包含一電力感應單元,該電力感應單元可為該控制模塊內部的程序或硬件電路,該電力感應單元感應該汽車電池的一電力狀態。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行車記錄裝置的中繼連接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控制模塊該汽車電池的該電力狀態為一低電量狀態時產生一影像、一聲音或一簡訊警示。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行車記錄裝置的中繼連接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控制模塊于檢測該汽車電池的該電力狀態于一啟動最低臨界電量時,終止由該汽車電池輸入電力至該可充電裝置。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行車記錄裝置的中繼連接裝置,該可充電裝置直接或間接與該行車記錄裝置電性連接,并提供該行車記錄裝置工作所需的電力。
【文檔編號】B60R16/02GK104417450SQ201310362396
【公開日】2015年3月18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19日 優先權日:2013年8月19日
【發明者】尹顯泰 申請人:尹顯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