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實施例涉及新能源汽車,特別涉及一種電動汽車電能管理方法、裝置、存儲介質及程序產品。
背景技術:
1、隨著新能源行業的快速發展,新能源汽車應運而生,新能源汽車主要依靠電能維持車輛工作,因此,針對電動汽車的電能的管理非常重要。
2、在相關技術中,電動汽車內部有一個電池,用于給電動汽車供電以維持電動汽車的正常工作,在電池沒有電時,可以通過外接充電槍為電池充電,并且,在電動汽車處于上電狀態下,內置的車機系統開啟,用戶可以通過車機系統,基于電池提供的電能控制車內的各配件以實現指定操作,比如,控制電動汽車內部的燈光。
3、然而,上述方案中,用戶對電動汽車的電能管理方式較為單一,管理效果較差,容易產生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電動汽車電能管理方法、裝置、存儲介質及程序產品,可以提高對電動汽車的電能管理效率,提高電動汽車的安全性,該技術方案如下:
2、一方面,提供了一種電動汽車電能管理方法,所述方法由電動汽車的控制系統執行,所述電動汽車設置有太陽能電池板、主電池以及備用電池,所述主電池用于為所述電動汽車的驅動系統以及各個用電器件供電;所述備用電池用于存儲所述太陽能電池板采集的電能,并且用于向所述電動汽車中的指定用電器件供電,所述指定用電器件是所述各個用電器件中的全部或部分用電器件;所述備用電池的容量小于所述主電池的容量;所述備用電池和所述主電池之間通過隔熱材料相隔離;所述方法包括:
3、控制所述太陽能電池板獲取電能并為所述備用電池充電;
4、在所述電動汽車處于下電狀態時,響應于接收到車控應用程序發送的第一指令,啟動所述備用電池,以控制所述電動汽車進入上電狀態;所述車控應用程序是具有對所述電動汽車進行控制的能力的應用程序;
5、在所述電動汽車處于所述上電狀態的情況下,響應于接收到所述車控應用程序發送的,與所述指定用電器件對應的第二指令,控制所述指定用電器件執行所述第二指令對應的功能。
6、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電動汽車電能管理裝置,所述裝置包括:
7、太陽能充電管理模塊,用于控制所述太陽能電池板獲取電能并為所述備用電池充電;
8、備用電池啟動模塊,用于在所述電動汽車處于下電狀態時,響應于接收到車控應用程序發送的第一指令,啟動所述備用電池,以控制所述電動汽車進入上電狀態;所述車控應用程序是具有對所述電動汽車進行控制的能力的應用程序;
9、功能執行模塊,用于在所述電動汽車處于所述上電狀態的情況下,響應于接收到所述車控應用程序發送的,與所述指定用電器件對應的第二指令,控制所述指定用電器件執行所述第二指令對應的功能。
10、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太陽能充電管理模塊,用于通過所述電動汽車的全球定位系統獲取所述太陽能電池板的經度、緯度以及時間信息;
11、基于所述緯度以及所述時間信息確定太陽赤緯角;
12、基于所述經度、所述緯度以及所述時間信息確定時角;
13、基于所述緯度、所述太陽赤緯角以及所述時角,通過以下公式一確定所述太陽能電池板的目標角度:
14、公式一:
15、其中,表示所述緯度,δ表示所述太陽赤緯角,ω表示所述時角,θ表示所述目標角度;
16、控制所述太陽能電池板根據所述目標角度進行調整,以使所述太陽能電池板與太陽光線垂直,獲取太陽能;
17、通過所述太陽能電池板將所述太陽能轉換為所述電能并為所述備用電池充電。
18、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太陽能充電管理模塊,包括:
19、電動汽車太陽能監測模塊,用于通過所述電動汽車的傳感器獲取所述太陽能電池板的輸出電壓、輸出電流以及環境參數;
20、電池板調整模塊,用于基于所述太陽能電池板的輸出電壓、輸出電流以及環境參數,通過mppt算法調整電池板的朝向。
21、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備用電池的總容量小于2度電;
22、在所述備用電池的電量占總容量的比例低于第一比例閾值時,限制所述備用電池對所述指定用電器件的供電量。
23、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裝置還包括:
24、供電停止模塊,用于在所述備用電池的電量占總容量的比例低于第二比例閾值時,停止所述備用電池向所述指定用電器件中的非必要用電器件供電;所述第二比例閾值低于所述第一比例閾值。
25、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裝置還包括:
26、充電停止模塊,用于在監測到所述太陽能電池板對所述備用電池的充電電流和/或充電電壓超出安全范圍時,停止所述太陽能電池板對所述備用電池充電。
27、又一方面,提供了一種計算機設備,所述計算機設備包含處理器和存儲器,所述存儲器中存儲有至少一條指令、至少一段程序、代碼集或指令集,所述至少一條指令、所述至少一段程序、所述代碼集或指令集由所述處理器加載并執行以實現如上所述的電動汽車電能管理方法。
28、又一方面,提供了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所述存儲介質中存儲有至少一條指令、至少一段程序、代碼集或指令集,所述至少一條指令、所述至少一段程序、所述代碼集或指令集由處理器加載并執行以實現如上所述的電動汽車電能管理方法。
29、還一方面,提供了一種計算機程序產品,該計算機程序產品包括計算機程序,該計算機程序存儲在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中。計算機設備的處理器從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讀取該計算機程序,處理器執行該計算機程序,使得該計算機設備執行上述各種可選實現方式中提供的電動汽車電能管理方法。
30、本申請提供的技術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31、備用電池在太陽能電池板獲取電能時充電,與主電池物理隔離,在電動汽車處于下電狀態時,電動汽車的控制系統通過車控應用程序發送的第一指令啟動備用電池,使電動汽車進入上電狀態,便于緊急情況下快速恢復電動汽車的操作能力,還為電動汽車提供了額外的一層保護機制,具體來說,在車輛下電后,用戶可以遠程啟動電量較小的備用電池來保障車輛的用電器件的正常工作,由于備用電池的容量較小,且與主電池之間有隔熱材料相隔離,因此,即使備用電池在使用過程中失控,也能夠控制影響范圍,保證安全性,從而有效地提高了電動汽車的整體可靠性和安全性。
32、應當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細節描述僅是示例性和解釋性的,并不能限制本申請。
1.一種電動汽車電能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由電動汽車的控制系統執行,所述電動汽車設置有太陽能電池板、主電池以及備用電池,所述主電池用于為所述電動汽車的驅動系統以及各個用電器件供電;所述備用電池用于存儲所述太陽能電池板采集的電能,并且用于向所述電動汽車中的指定用電器件供電,所述指定用電器件是所述各個用電器件中的全部或部分用電器件;所述備用電池的容量小于所述主電池的容量;所述備用電池和所述主電池之間通過隔熱材料相隔離;所述方法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所述太陽能電池板獲取電能并為所述備用電池充電,包括: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備用電池的總容量小于2度電;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7.一種電動汽車電能管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
8.一種計算機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設備包括處理器和存儲器,所述存儲器中存儲有指令,所述指令由所述處理器執行,以實現如權利要求1至6任一所述的電動汽車電能管理方法。
9.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儲介質中存儲有指令,所述指令由計算機設備的處理器執行以實現如權利要求1至6任一所述的電動汽車電能管理方法。
10.一種計算機程序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程序產品包括計算機指令,所述計算機指令存儲在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中;所述計算機指令由計算機設備的處理器讀取并執行,以實現如權利要求1至6任一所述的電動汽車電能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