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便于拆卸的車身,其特征在于:包括駕駛室、車架以及箱板;
所述駕駛室設置于所述車架上,且與所述車架焊接;
所述車架包括底板、用以安裝車輪的彈簧鋼板以及用以制動的腳制動連桿,所述彈簧鋼板及所述腳制動連桿均設置于所述底板上,所述底板未設置駕駛室的一側設有安裝板,所述底板設有與所述安裝板相配合的安裝槽,所述安裝板與所述安裝槽可拆卸連接;
所述箱板設置于所述駕駛室的一側,所述箱板與所述駕駛室及所述車架可拆卸連接,所述箱板包括三塊相連的鋼板,所述鋼板的外側均設有第一L型板,且所述第一L型板較長的一側與所述鋼板螺栓連接,所述底板設有與所述第一L型板相配合的第二L型板,且所述第二L型板較短的一側與所述底板螺栓連接,所述第一L型板與所述第二L型板均設有軸孔,且所述軸孔內穿設有連接所述第一L型板與所述第二L型板的鉸接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于拆卸的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設有可供駕駛員腳踏上車的凹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于拆卸的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三塊鋼板的連接處及所述箱板與所述駕駛室連接處均設有連接銷。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于拆卸的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室設有觀察窗,所述觀察窗設置于所述駕駛室與所述箱板相連接的一側。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于拆卸的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板設有提拉把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于拆卸的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室安裝有車燈,且所述車燈設有兩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于拆卸的車身,其特征在于:每塊所述鋼板上至少設有兩個所述第一L型板,所述底板上所述第二L型板的數量與所述第一L型板相適應。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于拆卸的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鉸接軸的一端設有螺母,所述鉸接軸上設有與所述螺母相配合的外螺絲。
9.一種搬運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一種便于拆卸的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