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輕量化節能電動車,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對轉向前輪、后輪、轉向桿軸承、轉向把手、二連桿、車架、一對轉向F塊、腳撐塊及馬達架安裝孔;所述的車架的前端兩側設有豎直設置的前輪連接架,所述的一對轉向F塊分別通過短轉向拉桿設置在所述的二連桿的兩端,并通過所述的二連桿設置在所述的前輪連接架上,所述的一對轉向前輪分別對稱安裝在所述的一對轉向F塊上,位于所述的車架的前端兩側;所述的轉向把手通過所述的轉向桿軸承設置在所述的前輪連接架的頂部中央,位于所述的一對轉向前輪之間,構成轉向組件;所述的車架的后端兩側分別設有傾斜設置的后輪連接架,所述的后輪通過所述的后輪連接架安裝在所述的車架上,位于所述的一對轉向前輪的后方;所述的腳撐塊設置在所述的車架的前端中部,所述的馬達架安裝孔設置在所述的車架的后部,位于所述的后輪的前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輕量化節能電動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內變速調節器,所述的內變速調節器設置在所述的轉向把手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輕量化節能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架水平設置,且所述的車架的下端面高于所述的一對轉向前輪及后輪的下端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輕量化節能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架是截面為矩形的中空結構,所述的車架為金屬材質制成。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輕量化節能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架的截面為40mm*20mm*2mm的中空矩形管,所述的車架為鋁合金材質制成。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輕量化節能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一對轉向前輪的輪徑為20英寸,所述的車架與地面間的距離為50mm。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輕量化節能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一對轉向前輪的車輪軸的端部為矩形結構,所述的一對轉向F塊上分別設有與所述的一對轉向前輪的車輪軸端部相適配的矩形凹槽,使所述的轉向前輪與所述的轉向F塊適配嵌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