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改進結構的大型分揀機機身型材,包括柱體(1),所述柱體(1)為L形結構,且柱體(1)為中空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柱體(1)的頂部設有第一水平卡槽(3),且柱體(1)的底部兩側分別設有第二水平卡槽(5)和第三水平卡槽(8),所述第一水平卡槽(3)、第二水平卡槽(5)和第三水平卡槽(8)均為T形結構,所述柱體(1)的頂部設有燕尾槽(2),且燕尾槽(2)位于第一水平卡槽(3)的一側下方,所述柱體(1)靠近燕尾槽(2)的一側設有第一豎向卡槽(4),且柱體(1)的另一側設有第二豎向卡槽(6)和第三豎向卡槽(7),所述第二豎向卡槽(6)位于第三豎向卡槽(7)的上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進結構的大型分揀機機身型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豎向卡槽(4)在柱體(1)上的所處高度和第三豎向卡槽(7)相同。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進結構的大型分揀機機身型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燕尾槽(2)開口向上,且燕尾槽(2)位于第一豎向卡槽(4)的正上方。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進結構的大型分揀機機身型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水平卡槽(3)、第一豎向卡槽(4)、第二水平卡槽(5)、第二豎向卡槽(6)、第三豎向卡槽(7)和第三水平卡槽(8)的內壁上均設有臺階。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進結構的大型分揀機機身型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水平卡槽(8)位于第一水平卡槽(3)的正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