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顯示,具體而言,涉及一種顯示面板及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1、有機發光二極管(organic?light?emitting?diode,oled)以及基于發光二極管(light?emitting?diode,led)等技術的平面顯示裝置因具有高畫質、省電、機身薄及應用范圍廣等優點,而被廣泛的應用于手機、電視、筆記本電腦、臺式電腦等各種消費性電子產品,成為顯示面板中的主流。
2、然而,顯示面板仍存在一些問題亟需解決。
技術實現思路
1、為了克服上述技術背景中所提及的技術問題,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顯示面板,所述顯示面板包括:
2、襯底;
3、導電層,位于所述襯底的一側,所述導電層包括導電走線;
4、絕緣層,位于所述導電層遠離所述襯底的一側,沿所述顯示面板的厚度方向,所述絕緣層上設有貫穿所述絕緣層的第一過孔,所述第一過孔包括第一過孔;
5、像素界定層,位于所述絕緣層遠離所述襯底的一側,所述像素界定層包括多個像素開口,所述像素開口包括第一像素開口,所述第一像素開口包括位于不同位置的第一側壁和第二側壁,至少部分所述第一側壁向遠離所述第一像素開口的方向凸出形成第一凸出邊緣;
6、發光單元,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像素開口內,所述發光單元包括第一電極,所述發光單元包括第一發光單元,所述第一發光單元位于所述第一像素開口中,所述第一發光單元的所述第一電極通過所述第一過孔與所述導電走線電連接,所述第一過孔在所述像素界定層的正投影位于所述第二側壁背離所述第一像素開口中心的一側。
7、在一些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本申請還提供了一種顯示面板,所述顯示面板包括:
8、襯底;
9、發光單元,所述發光單元包括第一電極,所述發光單元包括相鄰的第一發光單元和第二發光單元,所述第一發光單元的所述第一電極包括凸出部和本體部,所述凸出部向所述第二發光單元的方向凸出,所述凸出部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的邊緣與所述第二發光單元的第一電極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的邊緣之間的最小距離,大于或等于所述本體部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的邊緣與所述第二發光單元的第一電極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的邊緣之間的最小距離。
10、在一些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本申請還提供了一種顯示面板,所述顯示面板包括:
11、襯底;
12、導電層,位于所述襯底的一側,所述導電層包括導電走線;
13、絕緣層,位于所述導電層遠離所述襯底的一側,沿所述顯示面板的厚度方向,所述絕緣層上設有貫穿所述絕緣層的第一過孔,所述第一過孔包括第一過孔;
14、隔離結構,位于所述絕緣層遠離所述襯底的一側,所述隔離結構包括多個隔離開口,所述隔離開口包括第一隔離開口,所述第一隔離開口包括位于不同位置的第三側壁和第四側壁,至少部分所述第三側壁向遠離所述第一隔離開口的方向凸出形成第二凸出邊緣;
15、發光單元,至少部分位于所述隔離開口內,所述發光單元包括第一電極,所述發光單元包括第一發光單元,所述第一發光單元位于所述第一隔離開口中,所述第一發光單元的所述第一電極通過所述第一過孔與所述導電走線電連接,所述第一過孔在所述隔離結構的正投影位于所述第四側壁背離所述第一隔離開口中心的一側。
16、在一些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本申請還提供了一種電子設備,所述電子設備包括本申請中所述的顯示面板,或包括由本申請中所述的顯示面板的制備方法制備得到的顯示面板。
17、相對于現有技術而言,本申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8、本申請提供的一種顯示面板及電子設備,通過將第一像素開口的第一側壁設置為包括向遠離第一像素開口的方向凸出形成的第一凸出邊緣,且第一過孔在像素界定層的正投影位于第二側壁背離第一像素開口中心的一側,可以提高第一發光單元的像素開口率,從而更有利于提升顯示面板的顯示性能。
1.一種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面板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側壁和所述第二側壁為所述第一像素開口相對設置的兩個側壁;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像素開口還包括與所述第一像素開口相鄰的第二像素開口,所述發光單元還包括第二發光單元,所述第二發光單元位于所述第二像素開口中;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發光單元的所述第一電極包括凸出部和本體部,所述凸出部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的邊緣與所述第二發光單元的所述第一電極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的邊緣之間的最小距離,大于或等于所述本體部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的邊緣與所述第二發光單元的所述第一電極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的邊緣之間的最小距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單元還包括與所述第一發光單元和所述第二發光單元均相鄰的第三發光單元,所述凸出部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的邊緣與所述第三發光單元的所述第一電極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的邊緣之間的最小距離,大于或等于所述本體部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的邊緣與所述第三發光單元的所述第一電極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的邊緣之間的最小距離;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的邊緣與所述第一像素開口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的邊緣之間的最小距離,大于或等于所述本體部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的邊緣與所述第一像素開口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的邊緣之間的最小距離;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發光單元的所述第一電極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邊緣包括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所述第一邊緣位于所述第二邊緣靠近所述凸出部的一側;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單元還包括與所述第一發光單元和所述第二發光單元均相鄰的第三發光單元,所述第三發光單元的所述第一電極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邊緣包括第三邊緣和第四邊緣,所述第三邊緣位于所述第四邊緣和所述凸出部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電極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的邊緣與所述第一過孔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的邊緣之間的最小距離大于或等于0.3μm,且小于或等于1μm;
10.根據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面板還包括位于所述像素界定層遠離所述襯底一側的隔離結構,所述隔離結構圍合形成隔離開口,至少部分所述發光單元位于所述隔離開口內;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封裝單元在所述隔離結構遠離所述襯底的一側間隔設置;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面板還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封裝層遠離所述襯底一側的第二封裝層;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離結構包括沿遠離所述襯底的方向依次層疊設置的第一隔離部以及第二隔離部,所述第一隔離部遠離所述襯底的一側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位于所述第二隔離部在所述襯底上的正投影內;
14.一種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面板包括:
15.一種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面板包括: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側壁和所述第四側壁為所述第一隔離開口相對設置的兩個側壁;
17.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包括權利要求1-1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顯示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