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殺蟲工具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小麥真菌制劑多功能殺蟲器。
背景技術:
病蟲害是農作物生產的大敵,為了殺蟲,人們噴灑了許多農藥,傳統的殺蟲方式為手動滅蟲,其滅蟲速度較慢,需要人工操作,耗費體力,現有技術中,出現了引誘蟲子的殺蟲方法,其殺蟲不徹底,給農作物帶來極大的損害。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小麥真菌制劑多功能殺蟲器,結構簡單,使用方便,且不需要人工噴灑,節約了成本。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提供一種小麥真菌制劑多功能殺蟲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桶體以及噴灑把手,所述噴灑把手設于所述桶體的一側,所述桶體上設有進液口,所述桶體上設有蓄電池,在所述蓄電池下側設有直流電機,在所述桶體的頂端左側設有電機電流調節按鈕裝置,在所述電機電流調節按鈕裝置的一側設有電量顯示屏,所述蓄電池與所述直流電機電性連接;
所述桶體上設有背帶裝置,所述背帶裝置包括第一背帶和第二背帶,所述背帶裝置上設有卡扣,所述背帶裝置上套設有防滑護墊,所述桶體上設有手提把手,所述第一背帶可穿過手提把手與所述第二背帶連接成單肩帶。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所述噴灑把手上套設有防滑握把,在所述防滑握把的前側設有第一調節閥,所述第一調節閥的一側設有開關按鈕,所述開關按鈕與所述第一調節閥連接,所述噴灑把手的頂端設有噴嘴,所述噴嘴的底端設有第二調節閥。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所述桶體前后兩面均設有防汗墊,所述防汗墊包括三層面料,自上而下分別為竹炭纖維層、尼龍層以及無紡布層,所述竹炭纖維層上設有按摩紋理層。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所述按摩紋理層上涂設有氟單體水性聚氨酯。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所述桶體上設有底座,所述底座呈梯形結構。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所述噴嘴為至少三個。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所述噴嘴的材質為合金或不銹鋼的一種。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所述電機電流調節按鈕裝置為旋轉式調節按鈕。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所述桶體為交聯PVC材質。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所述背帶裝置的寬度為3-5厘米。
本實用新型的優勢如下:
1、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小麥真菌制劑多功能殺蟲器,桶體前后兩面均設有防汗墊,防汗墊上涂設有氟單體水性聚氨酯,透氣性較好,防水性好,炎熱的夏季需要殺蟲時,可有效防止出汗。
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小麥真菌制劑多功能殺蟲器,噴灑把手上設有第一調節閥以及第二調節閥,桶體上設有電機電流調節按鈕裝置,可根據使用者需要自由調節,使用極其方便。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方式的小麥真菌制劑多功能殺蟲器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詳細描述說明。
圖1示意性顯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方式的小麥真菌制劑多功能殺蟲器。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小麥真菌制劑多功能殺蟲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桶體1以及噴灑把手2,所述噴灑把手2設于所述桶體1的一側,所述桶體1上設有進液口12,所述桶體1上設有蓄電池3,在所述蓄電池3下側設有直流電機4,在所述桶體1的頂端左側設有電機電流調節按鈕裝置40,在所述電機電流調節按鈕裝置40的一側設有電量顯示屏41,所述蓄電池3與所述直流電機4電性連接;
所述桶體1上設有背帶裝置,所述背帶裝置包括第一背帶10和第二背帶15,所述背帶裝置上設有卡扣100,所述背帶裝置上套設有防滑護墊101,所述桶體1上設有手提把手13,所述第一背帶10可穿過手提把手13與所述第二背帶10連接成單肩帶。
如圖1所示,所述噴灑把手2上套設有防滑握把20,在所述防滑握把90的前側設有第一調節閥21,所述第一調節閥21的一側設有開關按鈕22,所述開關按鈕22與所述第一調節閥21連接,所述噴灑把手2的頂端設有噴嘴24,所述噴嘴24的底端設有第二調節閥23。
如圖1所示,所述桶體1前后兩面均設有防汗墊11,所述防汗墊11包括三層面料,自上而下分別為竹炭纖維層、尼龍層以及無紡布層,所述竹炭纖維層上設有按摩紋理層。
如圖1所示,所述按摩紋理層上涂設有氟單體水性聚氨酯。
如圖1所示,所述桶體1上設有底座14,所述底座14呈梯形結構。
如圖1所示,所述噴嘴24為至少三個。
如圖1所示,所述噴嘴24的材質為合金或不銹鋼的一種。
如圖1所示,所述電機電流調節按鈕裝置40為旋轉式調節按鈕。
如圖1所示,所述桶體1為交聯PVC材質。
如圖1所示,所述背帶裝置的寬度為3-5厘米。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桶體1上設有進液口12,蓄電池3給電機4供電,使用者需要殺蟲時,直接背上背帶裝置,背帶裝置可根據使用者需要使用卡扣進行松緊調節,桶體1頂端左側上設有電機電流調節按鈕裝置40,噴灑把手上設有第一調節閥21和第二調節閥23,均可對開關進行調節。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小麥真菌制劑多功能殺蟲器,結構簡單,使用方便,且不需要人工噴灑,節約了成本。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