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電子霧化,尤其涉及一種霧化器以及電子霧化裝置。
背景技術:
1、電子霧化裝置是通過霧化液體基質產生氣溶膠供用戶吸食的電子產品,其一般具有霧化器和電源組件兩個部分;霧化器內部存儲有液體基質以及設置有用于霧化液體基質的霧化芯,電源組件包括電池和電路板。現(xiàn)有電子霧化裝置存在的問題是,霧化器內的結構設計復雜,成本較高。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本申請?zhí)峁┮环N霧化器以及電子霧化裝置,以解決現(xiàn)有電子霧化裝置存在的霧化器內的結構設計復雜,成本較高的問題。
2、本申請一方面提供一種霧化器,包括殼體,所述殼體上設有吸嘴口;所述殼體內設有:
3、儲液腔,用于存儲液體基質;
4、支架,包括連接部,所述連接部內部限定有腔室,所述連接部靠近所述儲液腔的一端具有與所述腔室連通的開口;
5、氣溶膠管,所述氣溶膠管的第一端與所述吸嘴口連通,所述氣溶膠管的第二端從所述連接部一端的開口伸入到所述腔室中,所述氣溶膠管的側壁上還具有位于所述腔室中的導液口;
6、霧化組件,設置在所述氣溶膠管內,所述霧化組件用于霧化液體基質以生成氣溶膠;
7、其中,所述氣溶膠管的外側表面與所述連接部的內側表面的局部之間界定有提供液體流動路徑的間隙,所述導液口連通所述間隙,從而使得液體基質通過所述間隙流至所述霧化組件。
8、在一些示例中,所述氣溶膠管包括氣溶膠輸出管和連接管;
9、所述導液口設置在所述連接管上,所述氣溶膠輸出管的一端形成所述第一端,所述連接管的一端形成所述第二端,所述氣溶膠輸出管的另一端與所述連接管的另一端連接。
10、在一些示例中,所述間隙包括設置于所述連接部的內側表面上的進液槽,所述進液槽朝向所述連接部的一端延伸。
11、在一些示例中,所述氣溶膠管還具有自所述第二端朝向所述第一端延伸的缺口槽,所述支架還包括設置于所述腔室內且與所述缺口槽配合的限位塊,所述限位塊用于對所述氣溶膠管提供安裝導向,使得所述導液口對準所述進液槽。
12、在一些示例中,所述支架還包括傾斜部,所述傾斜部由靠近所述連接部一端的部分內側表面傾斜于所述氣溶膠管的外側表面形成。
13、在一些示例中,所述氣溶膠管還具有自所述第二端朝向所述第一端延伸的缺口槽,所述缺口槽的延伸長度大于所述第二端與所述傾斜部之間的最小距離。
14、在一些示例中,所述支架還包括至少部分設置于所述腔室內的支撐部,所述連接部包括自所述連接部的內側表面延伸至所述支撐部的外側表面的底壁,所述支撐部的一端凸出于所述底壁設置;
15、所述氣溶膠管的第二端夾設于所述連接部的內側表面與所述支撐部的外側表面之間且與所述底壁抵接。
16、在一些示例中,所述霧化組件與所述支撐部的一端抵接,從而被所述支撐部支撐住。
17、在一些示例中,所述殼體內還設有密封件,所述密封件包括沿所述霧化器的寬度方向延伸的第一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具有通孔,所述連接部和/或所述氣溶膠管伸入到所述通孔中。
18、在一些示例中,所述第一部分的內表面具有朝向所述霧化器的底部延伸的凸塊,所述支架靠近所述儲液腔的一端的端面具有收容部,所述凸塊被收容在所述收容部中。
19、在一些示例中,所述密封件還包括自所述第一部分朝向所述霧化器的底部延伸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圍繞或者包覆所述支架的外側表面。
20、在一些示例中,所述霧化器內具有引導氣流的氣流通道,所述氣流通道的一部分界定于所述第二部分的內表面與所述支架的外側表面之間。
21、在一些示例中,還包括形成在所述第一部分與所述支架之間且與所述儲液腔連通的氣壓平衡通道,以向所述儲液腔內補充空氣。
22、本申請一方面另一方面提供一種霧化器,包括殼體,所述殼體內設有:
23、儲液腔,用于存儲液體基質;
24、支架,包括連接部,所述連接部內部限定有腔室,所述連接部靠近所述儲液腔的一端具有與所述腔室連通的開口;
25、霧化組件,至少部分能夠從所述開口容納于所述腔室內部,所述霧化組件用于霧化液體基質以生成氣溶膠;
26、密封件,包括沿所述霧化器的寬度方向延伸的第一部分和自所述第一部分朝向所述霧化器的底部延伸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至少部分覆蓋所述支架的頂端,所述第二部分圍繞或者包覆所述支架的外側表面。
27、本申請一方面另一方面還提供一種電子霧化裝置,包括電源組件以及前述的霧化器。
28、以上霧化器,由支架、氣溶膠管以及霧化組件等部件構成的霧化器,簡化了霧化器內的結構設計,降低了霧化器的成本。
1.一種霧化器,包括殼體,所述殼體上設有吸嘴口;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內設有: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溶膠管包括氣溶膠輸出管和連接管;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間隙包括設置于所述連接部的內側表面上的進液槽,所述進液槽朝向所述連接部的一端延伸。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溶膠管還具有自所述第二端朝向所述第一端延伸的缺口槽,所述支架還包括設置于所述腔室內且與所述缺口槽配合的限位塊,所述限位塊用于對所述氣溶膠管提供安裝導向,使得所述導液口對準所述進液槽。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還包括傾斜部,所述傾斜部由靠近所述連接部一端的部分內側表面傾斜于所述氣溶膠管的外側表面形成。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溶膠管還具有自所述第二端朝向所述第一端延伸的缺口槽,所述缺口槽的延伸長度大于所述第二端與所述傾斜部之間的最小距離。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還包括至少部分設置于所述腔室內的支撐部,所述連接部包括自所述連接部的內側表面延伸至所述支撐部的外側表面的底壁,所述支撐部的一端凸出于所述底壁設置;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組件與所述支撐部的一端抵接,從而被所述支撐部支撐住。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內還設有密封件,所述密封件包括沿所述霧化器的寬度方向延伸的第一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具有通孔,所述連接部和/或所述氣溶膠管伸入到所述通孔中。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的內表面具有朝向所述霧化器的底部延伸的凸塊,所述支架靠近所述儲液腔的一端的端面具有收容部,所述凸塊被收容在所述收容部中。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件還包括自所述第一部分朝向所述霧化器的底部延伸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圍繞或者包覆所述支架的外側表面。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器內具有引導氣流的氣流通道,所述氣流通道的一部分界定于所述第二部分的內側表面與所述支架的外側表面之間。
13.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形成在所述第一部分與所述支架之間且與所述儲液腔連通的氣壓平衡通道,以向所述儲液腔內補充空氣。
14.一種霧化器,包括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內設有:
15.一種電子霧化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電源組件以及權利要求1-14任一所述的霧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