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聚氨酯超細纖維合成革制備過程中的水性浸漬樹脂,其特征在于,含有能溶于甲苯的聚合物微粒,所述的聚合物微粒為聚烯烴微?;蚓郾揭蚁┪⒘V械囊环N以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氨酯超細纖維合成革制備過程中的水性浸漬樹脂,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組分組成: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聚氨酯超細纖維合成革制備過程中的水性浸漬樹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聚烯烴選自聚乙烯、聚丙烯中的一種或兩種,所述的聚烯烴微粒和聚苯乙烯微粒的D50為8~16微米。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聚氨酯超細纖維合成革制備過程中的水性浸漬樹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性聚氨酯乳液的固體重量份為35~55%,所述的水性聚氨酯乳液的100%模量為1.0~5.0Mpa。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聚氨酯超細纖維合成革制備過程中的水性浸漬樹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潤濕劑為聚醚改性硅油;
所述的增稠劑為聚丙烯酸水溶液。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聚氨酯超細纖維合成革制備過程中的水性浸漬樹脂,其特征在于,粘度為3000~5500mPa.S@25℃。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聚氨酯超細纖維合成革制備過程中的水性浸漬樹脂的應用,其特征在于,用于制備水性聚氨酯超細纖維合成革。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應用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將海島型無紡布浸漬于所述的含有聚合物微粒的水性浸漬樹脂中,然后刮除海島型無紡布表面的樹脂,得浸漬基布;
(2)將上述浸漬基布投入甲苯中進行減量,得原生基布;
(3)然后對獲得的原生基布進行后處理,即可獲得所述的水性聚氨酯超細纖維合成革。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將海島型無紡布浸漬于所述的含有聚合物微粒的水性浸漬樹脂中,控制含液率在80~100%,然后刮除海島型無紡布表面的樹脂,90~130℃烘干,得浸漬基布。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將上述浸漬基布投入甲苯中進行減量,甲苯溫度為75~80℃,時間為2~3小時,將減量后的基布在110~130℃下干燥,得原生基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