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多功能課桌,包括課桌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課桌支架包括固定桌板,所述固定桌板的下面固定設有對稱設置的兩對前桌腿和后桌腿,位置相對的所述前桌腿和所述后桌腿的下部通過下支撐梁固定連接;
所述多功能課桌還包括升降桌洞,所述固定桌板呈開口向后的“凹”形結構,所述升降桌洞的上部外形與所述固定桌板的內側相適配,所述升降桌洞的開口向前,并通過升降桌洞驅動裝置的驅動上下移動;
所述多功能課桌還包括可拆卸桌板,所述可拆卸桌板外形與所述固定桌板的內側相適配,所述固定桌板的兩內側均開設有水平滑道,所述可拆卸桌板的兩側邊均設有與所述水平滑道相適配的滑板。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課桌,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桌洞驅動裝置包括托板,所述托板與所述升降桌洞固定連接,所述托板的兩側設有豎向設置的直線軸承,所述直線軸承內滑動套設有光杠,所述光杠的上端與所述固定桌板固定連接,所述光杠的下端與所述下支撐梁固定連接;
所述托板的兩側還對稱設有氣彈簧支撐桿,所述氣彈簧支撐桿的活塞桿的自由端與所述托板固定連接,所述氣彈簧支撐桿的氣缸桿的下端與所述下支撐梁固定連接,兩個所述氣彈簧支撐桿的控制閥通過踏桿傳動連接。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多功能課桌,其特征在于:兩根所述后桌腿相對的一側對應設有豎向設置的豎直滑槽,所述豎直滑槽與所述滑板相適配。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多功能課桌,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桌板的前邊開設有水平插槽,所述可拆卸桌板的前邊設有與所述水平插槽相適配的插板。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多功能課桌,其特征在于:兩根所述后桌腿的上部通過上支撐梁固定連接,所述上支撐梁的上面頂靠在所述固定桌板的下面;
所述可拆卸桌板的后邊設有向上延伸的卡板,所述卡板與所述上支撐梁相適配。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多功能課桌,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桌板上位于所述水平滑道的正上方開設有鎖止銷孔,所述滑板上對應所述鎖止銷孔的位置開設有卡槽,所述鎖止銷孔內穿設有鎖止銷,所述鎖止銷的下部可穿入所述卡槽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