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導水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導水溝(11)和固定到該第一導水溝(11)上的第二導水溝(12),所述第一導水溝(11)和第二導水溝(12)相互隔開且延伸方向相同,所述第一導水溝(11)的入水點低于所述第二導水溝(12)的入水點,所述第一導水溝(11)和第二導水溝(12)的排水口分別用于連通到第一雨水處理模塊(20)和第二雨水處理模塊(3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水裝置還包括鋪裝到所述第一導水溝(11)上方的第一透水蓋板(13),以及鋪裝到所述第二導水溝(12)上方且和所述第一透水蓋板(13)相隔開的第二透水蓋板(14),所述第一透水蓋板(13)的上表面低于所述第二透水蓋板(14)的上表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導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水蓋板(13)和第二透水蓋板(14)之間還設置有防水隔層(1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導水溝(12)一體形成于所述第一導水溝(11)上,以形成具有兩個相互隔開的導水溝槽的雙排導水溝結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導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雙排導水溝結構包括底壁(100),分別從該底壁(100)的左、右兩端向上延伸的左側壁(101)和右側壁(102),從該底壁(100)上向上延伸的中側壁(103),以及分別從所述左側壁(101)和中側壁(103)的頂端相對延伸且隔開的一對第一頂壁(104),以及分別從所述中側壁(103)和右側壁(102)的頂端相對延伸且隔開的一對第二頂壁(105),一對所述第一頂壁(104)、左側壁 (101)、中側壁(103)和底壁(100)圍成所述第一導水溝(11),一對所述第二頂壁(105)、右側壁(102)、中側壁(103)和底壁(100)圍成所述第二導水溝(12)。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導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雙排導水溝結構關于所述導水裝置的寬度方向的中心對稱。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導水裝置,其特征在于,一對所述第一頂壁(104)關于所述第一導水溝(11)的寬度延伸方向的中心對稱,一對所述第二頂壁(105)關于所述第二導水溝(12)的寬度延伸方向的中心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