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液晶玻璃基板搬運機器人,包括與底座的Z軸傳動機構連接的基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1)上設有至少四支手臂組件(2),每支手臂組件(2)與基座(1)之間通過可控制手臂組件(2)前后水平直線運動的第一傳動機構連接,每支手臂組件(2)上設有由至少兩根手指(3)組成的手指組,每組手指組上均設有可調節該組手指組中相鄰兩根手指(3)間距的第二傳動機構,每支手臂組件(2)上還設有用于調節該支手臂組件(2)的手指組與相鄰一支手臂組件(2)的手指組間距的第三傳動機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玻璃基板搬運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手臂組件(2)設有四支,所述手臂組件(2)為矩形陣列排布,相鄰兩列手臂組件(2)對稱設置,第三傳動機構用于調節每行中相鄰兩支手臂組件(2)的手指組之間的間距。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玻璃基板搬運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動機構包括設于基座(1)側壁前后兩端上的第一滾輪(4),其中一個第一滾輪(4)上設有第一電機(5),第一電機(5)固定于基座(1)上,兩個第一滾輪(4)上套設有第一傳動帶(6),手臂組件(2)通過支架(7)與第一傳動帶(6)的帶體連接固定,所述支架(7)與基座(1)的側壁相對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玻璃基板搬運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動機構包括設于基座(1)側壁上的第一齒條(8),在手臂組件(2)上的支架(7)上位于第一齒條(8)處設有第一電機(5),第一電機(5)的輸出軸上設有與第一齒條(8)嚙合的第一齒輪(9)。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液晶玻璃基板搬運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動機構還包括設于支架(7)與基座(1)的側壁之間還的第一線性導軌(10),所述第一線性導軌(10)的軌道固定于基座(1)的側壁上,線性導軌(10)的滑塊與支架(7)連接固定。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玻璃基板搬運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傳動機構包括設于手臂組件(1)的手臂座(11)上的第二電機(12)、設于手臂座(11)左右兩側上的第二滾輪(13)以及第二傳動帶(14),所述第二電機(12)的輸出軸的軸線與手指(3)的長度方向平行設置,其中一個第二滾輪(13)連接在第二電機(12)的輸出軸上,另一個第二滾輪(13)設于手臂座(11)遠離第二電機(12)的一側上,第二傳動帶(14)套在兩個第二滾輪(13)上,手臂組件(1)的其中一根手指(3)與第二傳動帶(14)的上端帶體連接固定,另一根手臂(3)與第二傳動帶(14)的下端帶體連接固定。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玻璃基板搬運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傳動機構包括設于手臂組件(1)的手臂座(11)上的第二電機(12)、設于第二電機(12)的輸出軸上的第二齒輪(15)以及分別設于手臂組件(1)的兩根手指(3)上的第二齒條(16),所述第二電機(12)的輸出軸的軸線與手指(3)的長度方向平行設置,第二齒條(16)與手指(3)垂直設置,兩根第二齒條(16)分別設于第二齒輪(15)的上下兩端并且齒牙相對設置,第二齒條(16)與第二齒輪(15)嚙合。
8.根據權利要求6-7任意一項所述的液晶玻璃基板搬運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傳動機構還包括設置在手臂座(11)與兩根手指(3)之間的第二線性導軌(19),所述第二線性導軌(19)的軌道固定于手臂座(11)上,第二線性導軌(19)的滑塊設有兩個,分別與手指(3)連接固定。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玻璃基板搬運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傳動機構包括用于連接手臂座(11)的滑座(20)、設于滑座(20)上的第三電機(21)、兩個第三滾輪(22)以及第三傳動帶(23),所述第三電機(21)固定在滑座(20)上,其中一個第三滾輪(22)連接在第三電機(21)的輸出軸上,另一個第三滾輪(22)通過滾輪座設于滑座(20)遠離第三電機(21)的一側上,第三傳動帶(23)套在兩個第三滾輪(22)上,所述手臂座(11)的下端面通過連接件與第三傳動帶(23)的帶體連接,所述滑座(20)與手臂座(11)之間還設有至少一組第三線性導軌(26),所述第三線性導軌(26)的軌道固定于滑座(20)上,第三線性導軌(26)的滑塊與手臂座(11)連接固定。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玻璃基板搬運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傳動機構包括用于連接手臂座(11)的滑座(20)、設于滑座(20)上的第三電機(21)、設于第三電機(21)輸出軸上的第三齒輪(24)以及設于手臂座(11)的下端面上與第三齒輪(24)位置相對應的第三齒條(25),所述第三齒條(25)與手指(3)垂直設置,第三齒條(25)與第三齒輪(24)嚙合;所述滑座(20)與手臂座(11)之間還設有至少一組第三線性導軌(26),所述第三線性導軌(26)的軌道固定于滑座(20)上,第三線性導軌(26)的滑塊與手臂座(11)連接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