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驅動、特別是間接地驅動機動車的門把手以使門把手從第一位置、特別是靜止位置運動至第二位置、特別是操縱位置的設備(1),所述設備具有:電動驅動裝置(16);在電動驅動裝置(16)的下游連接的傳動機構(24);與傳動機構相關聯的輸出齒輪(23),其中,借助輸出齒輪(23)能將運動導入門把手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1),其特征在于,位置識別裝置(30)被至少局部地集成到傳動機構部件(20、21、22、23)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設備(1),其特征在于,位置識別裝置(30)是磁體(30),其中,磁體(30)與傳感器、特別是霍爾傳感器共同作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設備(1),其特征在于,磁體(30)是徑向地被磁化的或軸向弧形地被磁化的磁體(30)。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設備(5),其特征在于,磁體(30)被集成到傳動機構(24)的輸出齒輪(23)中。
6.根據權利要求3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1),其特征在于,磁體(30)與被配設給設備(1)的電路板(8)共同作用。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1),其特征在于,設備(1)布置在單獨的殼體(4)中。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設備(1),其特征在于,殼體(4)借助激光焊接工藝與殼體蓋(10)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1),其特征在于,傳動機構(24)的總傳動比為i?=?35至i?=?65、優選i?=?40至i?=?50、更優選i?=?45。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1),其特征在于,為輸出齒輪(23)配設有輸出軸(25),特別是所述輸出軸與輸出齒輪(23)一體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