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自動化加工技術領域,涉及一種導向裝置,尤其是用于自動化加工的料車導向裝置。
背景技術:
自動化加工設備中,通常包括有機械手與料車,料車上堆疊有用于放置毛胚工件的料盤,料車將毛胚工件運送至固定的待取點,然后通過機械手將毛胚工件夾取送至加工端加工,待毛胚工件加工為成品后,再送至料車的料盤上,最后由料車將成品工件移送出待取點。
現有的加工設備中,由于料車的移動范圍較大,通常無法快速、精確的移動至固定的待取點,造成機械手無法精確取料,從而延誤了工件的正常加工,導致加工效率較低。
綜上所述,為了解決上述料車存在的技術問題,需要設計一種能使料車快速、精確的移動至固定待取點的料車導向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上述問題,提出了一種能使料車快速、精確的移動至固定待取點的料車導向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可通過下列技術方案來實現:用于自動化加工的料車導向裝置,包括
固定臺,其水平設置且具兩端分別具有一開口;
導向板,其有兩塊且對稱設置于固定臺上,導向板的兩端分別延伸兩開口處;
料車,其能移動并能進入或離開固定臺;
導柱,其設置于料車底部;
當導柱位于兩導向板間時,所述料車能準確移動至固定臺的預定位置。
在上述用于自動化加工的料車導向裝置中,所述導柱上套設有與其固連的軸承,所述軸承的外徑小于兩導向板的間距且軸承能與任意導向板接觸。
在上述用于自動化加工的料車導向裝置中,所述導向板的兩端均向外側彎折形成一導入部,導向板同一端的兩導入部間形成有間距向外逐漸增大的導入口。
在上述用于自動化加工的料車導向裝置中,所述導向板與固定臺間設置有多個呈軸向分布的支撐塊,所述支撐塊分別與導向板外側壁和固定臺表面固連。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中,通過導柱與導向槽的定位及導向作用下,料車能快速的定位并進入到固定臺上,從而使得料車能精確的移動至固定的待取點,方便機械手快速、準確的取件。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的立體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中固定臺的立體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中料車的正立面圖。
圖中,100、固定臺;110、側擋板;120、導向板;121、導向槽;122、導入部;130、支撐塊;200、料車;210、置料臺;220、導輪;230、導柱;231、軸承。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是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描述,但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這些實施例。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用于自動化加工的料車導向裝置,包括有固定臺100和料車200。
如圖1、圖2所示,固定臺100橫向水平設置,固定臺100的兩側分別設置有一側擋板110,且在固定臺100的兩端分別形成有一開口。
在固定臺100的中部橫向安裝有兩對稱設置的導向板120,兩導向板120隔開形成有導向槽121,導向板120的兩端分別延伸兩開口處。
固定臺100的一側安裝有用于取料的機械手。
如圖1、圖3所示,料車200包括有水平設置的方形的用于放置工件的置料臺210以及安裝在置料臺210底部四角上的四個導輪220,其中位于置料臺210一端的兩個導輪220為萬向輪,通過四個導輪220,使得置料臺210能隨意移動。
在置料臺210的下表面上垂直安裝有導柱230,所述導柱230的外徑略大于導向槽121的寬度,優選的,導柱230有兩個且分別位于置料臺210的兩端。
工作時,料車200移動并向固定臺100靠近,將導柱230對準導向槽121并隨料車200的移動使導柱230進入到導向槽121內,通過導柱230與導向槽121的定位及導向作用下,料車200能快速的定位并進入到固定臺100上,從而使得料車200能精確的移動至固定的待取點,方便機械手快速、準確的取件。
在上述結構的基礎上,本實用新型對其作進一步改進。
如圖3所示,在每個導柱230上套設有與其固連的軸承231,所述軸承231的外徑小于兩導向板120的間距且軸承231能與任意導向板120接觸,在導柱230上安裝軸承231后,軸承231在導向板120內側壁上滾動,從而減少了導柱230與導向板120接觸時的摩擦力,使得料車200移動更加順暢。
如圖1、圖2所示,所述導向板120的兩端均向外側彎折形成一導入部122,導向板120同一端的兩導入部122間形成有間距向外逐漸增大的導入口,采用上述設計后,整個導向槽121的兩個開口的寬度由內向外逐漸增寬,使得導柱230進入到導向槽121內更加方便、容易,從而縮短了導柱230進入導向槽121的時間。
進一步的,所述導向板120與固定臺100間設置有多個呈軸向分布的支撐塊130,所述支撐塊130分別與導向板120外側壁和固定臺100表面固連,安裝支撐塊130后,支撐塊130對導向板120起到支撐和加強固定的作用,避免在導柱230的作用力下導致導向板120向外側傾斜或與固定臺100分離。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精神作舉例說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采用類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會偏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