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木板加工設備,具體涉及一種木門生產用拋光裝置。
背景技術:
1、木材在加工成產品時,需要用到切割機、拋光機、鉆孔機等,在對木板打磨時,需要用到拋光機對木板進行拋光,以保證木板表面的平整性。
2、而現有的木板拋光設備,通常對板材的上下端面進行拋光,不能夠在對端面拋光時對側邊進行拋光。
技術實現思路
1、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木門生產用拋光裝置,本實用新型可以對不同厚度的木板的兩側進行打磨拋光。
2、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木門生產用拋光裝置,包括支架以及設置在支架上的傳送機構,傳送機構包括傳送帶的,傳送帶能夠對木板進行傳送,對應傳送帶在支架兩側均設有支板,每個支板上均通過多個伸縮組件設有夾板,伸縮組件能夠對夾板提供支撐與導向,夾板為l形結構,每個夾板上均設有置物槽,置物槽貫穿設置在夾板上,每個置物槽上下兩端均設有連接板,每個連接板上均設有多個軸承座,連接板為軸承座提供支撐,每個軸承座上均設有轉桿,轉桿能夠在軸承座上旋轉,多個轉桿之間通過傳動機構相連接,傳動機構能夠帶動多個轉桿同時轉動,每組轉桿之間均設有摩擦輥,摩擦輥能夠對木板的兩側進行打磨拋光。
3、傳動機構包括設置在夾板上的驅動電機,驅動電機的輸出軸上和多個轉桿端部均設有皮帶輪,多個皮帶輪之間通過皮帶相連接;即通過皮帶能夠帶動多個皮帶輪轉動。
4、轉桿的端部與摩擦輥兩端均設有螺紋孔,對應螺紋孔設有緊固螺栓;即通過緊固螺栓能夠將摩擦輥固定在兩個轉桿之間。
5、伸縮組件包括設置在支板上的支撐桿,支撐桿上設有滑槽,滑槽內設有活動桿,活動桿能夠在滑槽內滑動,活動桿端部與夾板相連接,活動桿能夠帶動夾板移動,滑槽內還設有彈簧,彈簧一端與活動桿端部相連接,彈簧另一端與滑槽端部相連接;即彈簧始終能夠將活動桿向滑槽外推動。
6、活動桿與滑槽均為t形結構;即活動桿在滑動過程中不會從滑槽內脫落。
7、傳送帶上設有多個卡條;即卡條能夠對木板進行限位。
8、綜上所述,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申請包括以下至少一種有益技術效果:
9、1、傳送機構能夠對木板進行傳送,在傳送的過程中多個摩擦輥能夠對木板的兩側進行打磨拋光,從而就能夠適用于不同厚度的木板進行打磨拋光。
10、2、通過伸縮組件設置的夾板能夠自動對位置進行調節,從而就能夠對不同寬度的木板的兩側進行打磨拋光。
1.一種木門生產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100)以及設置在支架(100)上的傳送機構(101),所述傳送機構(101)包括傳送帶(102),對應傳送帶(102)在支架(100)兩側均設有支板(103),每個所述支板(103)上均通過多個伸縮組件(200)設有夾板,所述夾板為l形結構,每個所述夾板上均設有置物槽(104),每個置物槽(104)上下兩端均設有連接板(106),每個連接板(106)上均設有多個軸承座(105),每個軸承座(105)上均設有轉桿(107),多個轉桿(107)之間通過傳動機構(300)相連接,每組轉桿(107)之間均設有摩擦輥(108)。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木門生產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機構(300)包括設置在夾板上的驅動電機(301),所述驅動電機(301)的輸出軸上和多個轉桿(107)端部均設有皮帶輪(302),多個皮帶輪(302)之間通過皮帶相連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木門生產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轉桿(107)的端部與摩擦輥(108)兩端均設有螺紋孔(109),對應螺紋孔(109)設有緊固螺栓(110)。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木門生產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組件(200)包括設置在支板(103)上的支撐桿(201),所述支撐桿(201)上設有滑槽(202),所述滑槽(202)內設有活動桿(203),所述活動桿(203)端部與夾板相連接,所述滑槽(202)內還設有彈簧(204),所述彈簧(204)一端與活動桿(203)端部相連接,所述彈簧(204)另一端與滑槽(202)端部相連接。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木門生產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桿(203)與滑槽(202)均為t形結構。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木門生產用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送帶(102)上設有多個卡條(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