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抗靜電易清潔材料,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熱塑性塑料母粒、抗靜電劑、滑石粉、鋁酸鋯、十二烷基磺酸鈉、乙二醇酯、硬脂酸酯和丙酮;抗靜電劑、滑石粉、鋁酸鋯、十二烷基磺酸鈉、乙二醇酯、硬脂酸酯和丙酮均以第一熱塑性塑料母粒的質量百分比計,抗靜電劑為第一熱塑性塑料母粒的8%-39.3%,滑石粉為第一熱塑性塑料母粒的0.5-8.3%,鋁酸鋯為第一熱塑性塑料母粒的0.41-6.6%,十二烷基磺酸鈉為第一熱塑性塑料母粒的1.2-18.5%,乙二醇酯為第一熱塑性塑料母粒的0.2-11.4%,硬脂酸酯為第一熱塑性塑料母粒的0.1-4.2%,丙酮為第一熱塑性塑料母粒的0.5-7.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抗靜電易清潔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熱塑性塑料母粒為熱塑性塑料,所述第一熱塑性塑料母粒選自丙烯腈-苯乙烯共聚物、PA塑料、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聚苯乙烯、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合物和聚碳酸酯中的一種或幾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抗靜電易清潔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滑石粉的粒徑為:10-100n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抗靜電易清潔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滑石粉的粒徑為10-30nm;或所述滑石粉的粒徑為31-39nm;或所述滑石粉的粒徑為40-50nm;或所述滑石粉的粒徑為51-80nm;或所述滑石粉的粒徑為81-100nm。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一種抗靜電易清潔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滑石粉為納米滑石粉,納米滑石粉為經過表面處理的納米滑石粉;所述處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將滑石粉與乙醇溶液混合,滴入復配偶聯劑,復配偶聯劑與滑石粉顆粒的質量百分比為0.45-2.2%,所述復配偶聯劑由硅烷偶聯劑和鈦酸酯偶聯劑復配而成,超聲攪拌,抽濾,烘干,研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抗靜電易清潔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抗靜電劑選自陽離子抗靜電劑、陰離子抗靜電劑、非離子型抗靜電劑、改性的碳納米管、石墨烯、金屬粉以及導電石墨中的一種或幾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一種抗靜電易清潔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陽離子抗靜電劑選自長鏈的烷基季銨、磷酸鹽、環酸鹽高分子聚合物、烷基叔胺氯化物、烷基叔胺硝酸鹽、烷基叔胺硫酸酯鹽、烷基叔胺磷酸鹽、硬脂基三甲基季胺鹽酸鹽、硬脂酰胺丙基二甲基羥乙基季胺硝酸鹽、硬脂基二甲基羥乙基季胺高氯酸鹽、三羥乙基甲基季胺甲基硫酸鹽、IM—Ca中的一種或幾種。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一種抗靜電易清潔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陰離子抗靜電劑選自烷基磺酸、硫酸烷基、羧酸鹽、磷酸鹽和二硫代氨基甲酸的堿金屬鹽中的一種或幾種。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一種抗靜電易清潔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非離子型抗靜電劑選自乙氧基化脂肪族烷基胺、聚乙二醇酯或醚、脂肪酸酯、和乙醇酰胺中的一種或幾種。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抗靜電易清潔材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改性熱塑性塑料母粒,以質量百分比計,所述改性熱塑性塑料母粒為第一熱塑性塑料母粒的0.41%-26.4%。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一種抗靜電易清潔材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改性熱塑性塑料母粒,以質量百分比計,所述改性熱塑性塑料母粒為第一熱塑性塑料母粒的0.41%-7.49%或所述改性熱塑性塑料母粒為第一熱塑性塑料母粒的7.5%-26.4%。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一種抗靜電易清潔材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改性熱塑性塑料母粒,以質量百分比計,所述改性熱塑性塑料母粒為第一熱塑性塑料母粒的7.5%-18.9%;或所述改性熱塑性塑料母粒為第一熱塑性塑料母粒的19%-21.9%;或所述改性熱塑性塑料母粒為第一熱塑性塑料母粒的22%-26.4%。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一種抗靜電易清潔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改性熱塑性塑料母粒為硅改性熱塑性塑料母粒。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一種抗靜電易清潔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硅改性熱塑性塑料母粒包括硅助劑和第二熱塑性塑料母粒,所述第二熱塑性塑料母粒與第一熱塑性塑料母粒的種類相同,以質量百分比計,所述硅助劑為第一熱塑性塑料母粒的質量百分比為大于0且小于等于17.8%。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一種抗靜電易清潔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硅助劑選自硅油、硅酮、固體有機硅、液體有機硅、硅酸鹽和納米二氧化硅、硅烷偶聯劑、硅烷基化合物改性的含硅或氟硅化合物中的一種或幾種。
16.一種抗靜電易清潔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按照權利要求1-15任一項所述的配比將各組份復配到一起,混勻,造粒。
17.一種抗靜電易清潔產品,其特征在于,該產品的材料包括權利要求1-15任一項所述的抗靜電易清潔材料。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一種抗靜電易清潔產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產品為風扇、葉輪、空調的軸流風扇、蒸汽吸塵器積灰桶、電器外殼、塑料薄膜或電子塑料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