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遮陽板限位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該發明涉及在遮陽板裝置中使遮陽板停止在關閉位置的遮陽板限位器。
背景技術:
在形成于車輛的頂棚的開口部設置有透明的固定板或活動板。進而,在該開口部的車廂內側設置有遮陽板裝置。遮陽板裝置具備導軌和沿著該導軌滑動移動的遮陽板。通過使該遮陽板相對于開口部開閉,能夠調節車廂內的光量。例如,在專利文件I所記載的遮陽板裝置中,在導軌內設置有當關閉遮陽板時使遮陽板停止在關閉位置的遮陽板限位器。并且,在專利文件2所記載的遮陽板裝置中,在車輛的車身的一部分設置有供遮陽板的端部抵接的遮陽板限位器。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5 - 297774號公報專利文獻2 日本特開平6 - 320956號公報在上述專利文獻I所記載的遮陽板裝置中,由于遮陽板限位器設置在導軌內,因此遮陽板限位器與遮陽板之間的接觸面積變小。當遮陽板限位器與遮陽板之間的接觸面積變小時,有可能難以使遮陽板穩定地停止在關閉位置。并且,在上述專利文獻2所記載的遮陽板裝置中,由于遮陽板限位器設置在車輛的車身,因此上述接觸面積根據車身的形狀而變化。并且,在本結構中,由于不會考慮上述接觸面積來構成遮陽板及遮陽板限位器等,因此認為遮陽板與遮陽板限位器并非面接觸而是點接觸或線接觸。因而,與上述同樣,有可能難以使遮陽板穩定地停止在關閉位置。
發明內容
該發明是鑒于這樣的實際情況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使遮陽板穩定地停止在關閉位置的遮陽板限位器。以下,說明用于實現上述目的的方案及其作用效果。技術方案I所記載的發明涉及一種遮陽板限位器,該遮陽板限位器設置于殼體,并且,該遮陽板限位器位于當遮陽板處于關閉位置時能夠與所述遮陽板的端部抵接的位置,所述殼體將一對導軌之間連結在一起,該一對導軌將所述遮陽板支承于車廂內的頂棚,使得所述遮陽板能夠在打開位置和關閉位置之間滑動,該遮陽板限位器的主旨在于,具備對應部,該對應部位于當所述遮陽板處于關閉位置時與所述遮陽板的端部對應的位置;抵接部,該抵接部設置于所述對應部,當所述遮陽板處于關閉位置時,所述抵接部與所述遮陽板的端部的至少一部分抵接,并且,所述抵接部形成為與該抵接部所抵接的端部對應的形狀;以及安裝部,該安裝部固定地安裝于車輛, 并且,該安裝部處于所述對應部的與所述頂棚相反側、并沿所述遮陽板的打開方向延伸。根據該結構,遮陽板限位器、進而殼體通過安裝部被固定地安裝于車輛。并且,該安裝部處于對應部的與頂棚相反側、且向遮陽板的打開方向延伸。因此,安裝部也具有抑制從車廂內看到對應部、這一所謂的遮蔽的功能。并且,對應部的抵接部呈與遮陽板的端部的遮陽板限位器所抵接的部位對應的形狀。因此,能夠使遮陽板處于關閉位置時的遮陽板限位器與遮陽板之間的接觸面積增大。因而,能夠使遮陽板穩定地停止在關閉位置。技術方案2所記載的發明的主旨在于,在技術方案I所記載的遮陽板限位器中,所述對應部形成為與所述遮陽板的滑動方向正交的方向的中央部的在車輛高度方向上的高度,比與所述遮陽板的滑動方向正交的方向的兩端部的在車輛高度方向上的高度低。在遮光板打開的狀態下,與對應部的兩端部相比,車廂內的用戶更容易看到對應部的中央部。根據上述結構,對應部形成為,中央部比兩端部低。因而,即使遮陽板處于打開的狀態,也由于存在安裝部而能夠更可靠地抑制從車廂內看到對應部的情況。技術方案3所記載的發明的主旨在于,在技術方案I或2所記載的遮陽板限位器中,所述抵接部形成在與所述遮陽板的滑動方向正交的方向上的所述對應部的兩端部;所述對應部的位于所述兩抵接部之間的部位,以隨著趨向與所述滑動方向正交的方向的中央部而與所述遮陽板分離的形態形成。根據該結構,抵接部形成在對應部的兩端部。因此,能夠抑制遮陽板與遮陽板限位器單側接觸的情況。通過遮陽板與兩抵接部抵接,能夠使遮陽板穩定地停止在關閉位置。并且,對應部的兩抵接部之間的部位,以隨著趨向其中央部而與遮光板分離的形態形成。因而,即使遮陽板處于打開的狀態,也由于存在安裝部而能夠更可靠地抑制從車廂內看到對應部的情況。技術方案4所記載的發明的主旨在于,在技術方案3所記載的遮陽板限位器中,所述抵接部形成為隨著趨向所述導軌而趨向所述遮陽板側的面狀。根據該結構,抵接部形成為隨著趨向導軌而趨向遮陽板側的面狀。因而,能夠抑制當遮陽板存在于關閉位置時、遮陽板由于兩抵接部而在與滑動方向正交的方向偏移的情況。因此,能夠使遮陽板穩定地停止在關閉位置。技術方案5所記載的發明的主旨在于,在技術方案I 4中任一項所記載的遮陽板限位器中,所述遮陽板的端部以在車輛的高度方向翹曲的方式形成。根據該結構,遮陽板的端部以在車輛的高度方向翹曲的方式形成。因而,能夠使當遮陽板存在于關閉位置時遮陽板的端部與抵接部之間的接觸面積增大。因此,能夠使遮陽板穩定地停止在關閉位置。根據本發明,在遮陽板限位器中,能夠使遮陽板穩定地停止在關閉位置。
圖1是示出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的車輛的頂棚的立體圖。圖2是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的遮陽板裝置的俯視圖。圖3是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的遮陽板關閉狀態下的圖2的局部放大圖。圖4是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的遮陽板打開狀態下的圖2的局部放大圖。圖5是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的沿著圖3的B — B線的剖視圖。圖6是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的前殼體的主視圖。圖7是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的遮陽板打開狀態下的遮陽板裝置的立體圖。
圖8是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的遮陽板關閉狀態下的遮陽板裝置的立體圖。標記說明10···遮陽板裝置,11···導軌,12···遮陽板,12a···前端部,12b···遮陽板側曲面,15…內飾物,20···前殼體,30···遮陽板限位器,31···限位器側曲面,32···對應部,33···彎曲部,33a…上表面,34…安裝部。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參照圖1 圖8說明將本發明具體化了的一實施方式。如圖1所示,在車輛的頂棚I形成有大致四邊形的頂棚開口部2。在頂棚開口部2設置有日光等能夠透射的活動板3。在車廂內的與頂棚開口部2對應的部分設置有對從活動板3透射的日光等進行遮擋的遮陽板裝置10。如圖2所示,遮 陽板裝置10具備導軌11、前殼體20以及遮陽板12。導軌11例如由鋁合金的擠壓件構成,并沿車輛前后方向延伸。導軌11在車輛寬度方向、且在對置的位置設置有一對。前殼體20以連結兩導軌11的前端部之間的方式安裝在兩導軌11的前端部。遮陽板12例如通過設置多層樹脂材料而構成,沿著導軌11在車輛前后方向移動。具體而言,遮陽板12在遮蔽頂棚開口部2的關閉位置和使頂棚開口部2露出的打開位置之間移動。在前殼體20內置有馬達21。馬達21通過進行驅動而使前殼體20、延伸到導軌11內的帶(省略圖示)以及與該帶連結的功能部件(省略圖示)沿著導軌11的延伸方向移動。該功能部件與活動板3連結,因此,通過馬達21向一個方向驅動而使活動板3從全閉位置開始向上傾斜,通過馬達21向另一個方向驅動而使活動板3從全閉位置向下傾斜并向后方滑動。由此,能夠使活動板3開閉。另外,在功能部件連結有雨水槽R,雨水槽R在活動板3向后方移動的同時向后方移動。在遮陽板12的后方部設置有向車輛上方突出的突起部12A,雨水槽R的后方部Rl能夠與該突起部12A抵接。因此,當活動板3從全閉位置向下傾斜并向后方滑動時,遮陽板12也與之聯動地向后方滑動,從而能夠自動地打開遮陽板12。并且,在遮陽板12的內表面(車廂內側的面)上形成有把手19。可通過把手19手動地使遮陽板12達到關閉位置。當然,也能夠通過把手19手動地使遮陽板12達到打開位置。并且,如圖5所示,遮陽板12的前端部12a形成為相對于遮陽板12的上表面向上方翅曲。即,前端部12a以沿著車輛高度方向的方式形成。如圖3及圖4所示,在遮陽板12的前端部12a中的各導軌11側形成有遮陽板側曲面12b。該遮陽板側曲面12b以隨著趨向各導軌11而與前殼體20分離的形態形成。圖3是遮陽板12處于全閉狀態時的俯視圖,圖4是遮陽板12處于稍稍打開的狀態時的俯視圖。并且,如圖2所示,前殼體20具備遮陽板限位器30。該遮陽板限位器30通過注塑成型而與前殼體20的其他樹脂部分一體成型。遮陽板限位器30以與遮陽板12的前端部12a對應的形態形成。具體而言,遮陽板限位器30具有對應部32和安裝部34。如圖6所示,對應部32以與遮陽板12的前端部12a對應的方式沿著車輛寬度方向延伸。進而,在對應部32的兩端部形成有與上述遮陽板側曲面12b對應的限位器側曲面31。如圖3及圖8所示,當遮陽板12處于關閉位置時,遮陽板側曲面12b與限位器側曲面31面接觸。另外,限位器側曲面31相當于抵接部。如圖5所示,安裝部34處于對應部32的下側,并向遮陽板12的打開方向(圖中的右側)延伸。該安裝部34經由捆束部件16安裝于車廂內頂棚的內飾物15。由此,遮陽板限位器30、進而前殼體20被固定于車輛。如圖5的箭頭的視線所示,該安裝部34設置在對應部32與車廂內之間,以便抑制車廂內的用戶看到對應部32的情況。并且,如圖8所示,在對應部32形成有彎曲部33,該彎曲部33隨著趨向車輛寬度方向的中央部而與遮陽板12的前端部12a分離。S卩,該彎曲部33在其中央部相對于遮陽板12以最大的間隙L分離,且隨著趨向各導軌11側而該間隙L變小。進而,當到達限位器側曲面31時,間隙L消失。 并且,如圖6所示,彎曲部33的上表面33a以隨著在車輛寬度方向上從各導軌11側趨向中央部而高度降低的方式形成為曲面狀。以下,說明上述結構的作用。如圖7所示,通過把手19手動地使遮陽板12從遮陽板12處于打開位置的狀態向關閉方向移動。進而,如圖8所示,當遮陽板12到達關閉位置時,遮陽板側曲面12b與限位器側曲面31面接觸。由此,限制遮陽板12的向關閉方向的移動。根據以上說明的實施方式,能夠獲得以下效果。(I)對應部32上的限位器側曲面31 (抵接部)呈與遮陽板12的前端部12a中的遮陽板側曲面12b對應的形狀。因此,能夠使遮陽板12處于關閉位置時的遮陽板限位器30與遮陽板12之間的接觸面積增大。因而,能夠使遮陽板12穩定地停止在關閉位置。并且,通過安裝部34,遮陽板限位器30、進而前殼體20被固定地安裝于內飾物15。并且,該安裝部34處于對應部32的與頂棚相反側、并向遮陽板12的打開方向延伸。因此,安裝部34也具有抑制從車廂內看到對應部32、這一所謂的遮蔽的功能。因而,從車廂內觀察遮陽板限位器30的美觀度變好。并且,通過增大上述接觸面積,能夠降低遮陽板12與遮陽板限位器30接觸時產生的接觸音。此外,也能夠降低遮陽板12接觸時施加在遮陽板限位器30的每單位面積的力。因此,能夠提高遮陽板限位器30的耐久性,或者將遮陽板限位器30的與限位器側曲面31對應的部位等形成得較薄,能夠更簡易地構成遮陽板限位器30。并且,遮陽板限位器30通過樹脂注塑成型。因而,與切削加工等相比,能夠將遮陽板限位器30容易地制作成與遮陽板12的前端部12a對應的形狀。此外,與以往的在導軌內設置彈性材料的遮陽板限位器的結構相比,能夠以更少的工時數使遮陽板12穩定地停止在關閉位置。(2)在遮陽板12打開的狀態下,比較容易從車廂內看到遮陽板限位器30 (對應部32)的中央部。因此,在遮陽板限位器30形成有隨著趨向其中央部而與遮陽板12的前端部12a分離的彎曲部33。由此,即使遮陽板12處于打開位置時,也由于存在安裝部34而能夠使彎曲部33處于車廂內的用戶不能看到的位置。因而,從車廂內觀察的遮陽板限位器30的美觀度變好。
(3)彎曲部33的上表面33a以隨著從各導軌I側趨向中央部而高度變低的方式形成為曲面狀。由此,即使遮陽板12處于打開位置時,也由于存在安裝部34而能夠使彎曲部33處于車廂內的用戶不能看到的位置。因而,從車廂內觀察的遮陽板限位器30的美觀度變好。(4)限位器側曲面31形成在對應部32的兩端部。因此,能夠抑制遮陽板12與遮陽板限位器30單側接觸的情況。通過遮陽板12與兩限位器側曲面31抵接,能夠使遮陽板12穩定地停止在關閉位置。(5)限位器側曲面31以隨著趨向各導軌11而朝向遮陽板12的打開方向的形態形成。因而,能夠抑制當遮陽板12存在于關閉位置時、遮陽板12由于兩限位器側曲面31而在車輛寬度方向偏移的情況。因此,能夠使遮陽板12穩定地停止在關閉位置。遮陽板12的前端部12a (包含遮陽板側曲面12b)以朝向車輛的高度方向的方式翹曲地形成。因而,當遮陽板12處于關閉位置時,遮陽板側曲面12b (翹曲部分的外表面)與限位器側曲面31面接觸。由此,能夠使遮陽板12與遮陽板限位器30之間的接觸面積增大。因此,能夠使遮陽板12穩定地停止在關閉位置。另外,上述實施方式能夠通過對其進行適當變更的以下方式實施。 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前殼體20相對于導軌11設置在車輛前方。但是,前殼體20也可以相對于導軌11設置在車輛后方。在該情況下,遮陽板12向車輛的后方關閉。 在上述實施方式中,馬達相對于導軌11設置在車輛前方。但是,也可以相對于導軌11在車輛后方設置后殼體(未圖示),來支承馬達21。即,前殼體只要將導軌11之間彼此連結即可,也可以不作為對馬達21進行支承的部件。在該情況下,遮陽板12向車輛的前方關閉。·在上述實施方式中,遮陽板12基本上通過手動進行開閉,但例如也可以通過遮陽板用馬達(省略圖示)的驅動來開閉遮陽板12。在該情況下,前殼體20也可以對遮陽板用馬達進行支承。當然,在該情況下,前殼體20也可以對遮陽板用馬達進行支承,而不對馬達21進行支承。 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導軌11是對遮陽板12及活動板3進行支承而使之移動自如的部件,但導軌11也可以是僅對遮陽板12進行支承而使之移動自如的部件。·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在遮陽板限位器30形成有一對限位器側曲面31。但是,也可以省略這些限位器側曲面31,而將它們形成平面狀。在該情況下,遮陽板12的遮陽板側曲面12b也形成為平面狀。并且,也可以形成為,省略彎曲部33,而使對應部32沿著車輛寬度方向呈直線狀地延伸。在該情況下,遮陽板12的前端部12a跨越整個區域而與對應部32接觸。因而,能夠使對應部32與遮陽板12之間的接觸面積增大。并且,也可以將彎曲部33的上表面33a形成為平面狀,而不形成為曲面狀。 在上述實施方式中,遮陽板12的前端部12a以向上方翹曲的方式形成。但是,也可以形成為,前端部12a不翹曲,而是沿著遮陽板12的平面形成。
·在上述實施方式中,遮陽板限位器30也可以與前殼體20分體形成。
權利要求
1.一種遮陽板限位器,該遮陽板限位器設置于殼體,并且,該遮陽板限位器位于當遮陽板處于關閉位置時能夠與所述遮陽板的端部抵接的位置,所述殼體將一對導軌之間連結在一起,該一對導軌將所述遮陽板支承于車廂內的頂棚,使得所述遮陽板能夠在打開位置和關閉位置之間滑動, 所述遮陽板限位器的特征在于, 所述遮陽板限位器具備 對應部,該對應部位于當所述遮陽板處于關閉位置時與所述遮陽板的端部對應的位置; 抵接部,該抵接部設置于所述對應部,當所述遮陽板處于關閉位置時,所述抵接部與所述遮陽板的端部的至少一部分抵接,并且,所述抵接部形成為與該抵接部所抵接的端部對應的形狀;以及 安裝部,該安裝部固定地安裝于車輛,并且,該安裝部處于所述對應部的與所述頂棚相反側、并沿所述遮陽板的打開方向延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陽板限位器,其中, 所述對應部形成為與所述遮陽板的滑動方向正交的方向的中央部的在車輛高度方向上的高度,比與所述遮陽板的滑動方向正交的方向的兩端部的在車輛高度方向上的高度低。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遮陽板限位器,其中, 所述抵接部形成在與所述遮陽板的滑動方向正交的方向上的所述對應部的兩端部; 所述對應部的位于所述兩抵接部之間的部位,以隨著趨向與所述滑動方向正交的方向的中央部而與所述遮陽板分離的形態形成。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遮陽板限位器,其中, 所述抵接部形成為隨著趨向所述導軌而趨向所述遮陽板側的面狀。
5.根據權利要求1 4中任一項所述的遮陽板限位器,其中, 所述遮陽板的端部以在車輛的高度方向翹曲的方式形成。
全文摘要
一種遮陽板限位器,能夠使遮陽板穩定地停止在關閉位置。對應部(32)的遮陽板側曲面(31)(抵接部)呈與遮陽板(12)的前端部(12a)的遮陽板側曲面(12b)對應的形狀。因此,能夠使遮陽板(12)處于關閉位置時的遮陽板限位器(30)與遮陽板(12)之間的接觸面積增大。因而,能夠使遮陽板(12)穩定地停止在關閉位置。
文檔編號B60J7/00GK103057385SQ20121036227
公開日2013年4月24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25日 優先權日2011年10月24日
發明者長嶋洋二, 石川政司 申請人:愛信精機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