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車輛乘客用設備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扶手箱。
背景技術:
1、在乘用車輛的使用過程中,往往有一些物品需要儲存空間放置,目前市面上的乘用車前排中間區域的扶手箱的儲物空間多為固定的,這使得有些時候用戶想儲存的物品如果尺寸過大,就無法正常放入。如果設計了過大的儲物空間,又使得扶手箱的體積增大,阻礙乘用人員的手臂運動,并且在過大的儲物空間內放置較小尺寸的物品容易在行駛過程中因慣性作用與扶手箱內壁發生碰撞,帶來噪音,磨損內飾。故此,需要一種能通過變化儲物空間大小來滿足多種儲物需求的扶手箱。
2、目前,市面上針對上述問題的解決方案為:將扶手箱上下分離,通過直線導軌機構來控制上部的箱體的升降,以解決技術問題。但是,實際操作中發現,使用直線導軌必須使用潤滑劑來避免直線導軌運動的噪音,潤滑劑會給車內帶來異味,同時在潤滑劑泄露時或者車輛維修過程中會沾污內飾。在乘客將上部的箱體下降時,如不經意或意外情況,對扶手箱施加了較大的縱向沖擊,當上部箱體受到沖擊時,直線導軌由于其結構問題,在大沖擊力的作用下容易出現滾珠損壞,運動結構卡死的情況,不能提供緩沖作用。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目前現有技術下的同類型設備還存在容易夾手,不利于人力介入處理緊急情況的問題,會導致人員使用過程中意外受傷。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扶手箱,旨在解決分體式扶手箱的結構缺乏抗沖擊能力的問題。
2、一種扶手箱,包括:
3、下箱體,所述下箱體包括空腔,所述空腔向上開口;
4、上框體,布置于所述空腔內,所述上框體可相對所述下箱體上下運動,所述上框體包括軌道,所述軌道縱向布置于上框體的外側壁面;
5、驅動機構,布置于所述空腔的壁面上,包括滾輪組、支架和驅動組,所述支架縱向布置于所述空腔的壁面上,所述驅動組為所述滾輪組提供動力,所述滾輪組布置于所述支架上,所述滾輪組包括第一滾輪和第二滾輪,多個所述第一滾輪縱向排布于所述支架上,所述第一滾輪互相之間不接觸,每兩個相鄰的所述第一滾輪與一個所述第二滾輪接觸,所述第一滾輪與所述軌道接觸。
6、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扶手箱中,所述上框體還包括凹槽,所述凹槽布置于所述上框體的側壁上,所述凹槽自所述側壁向所述上框體內部方向凹陷,所述凹槽縱向延伸,所述軌道布置于所述凹槽內。
7、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扶手箱中,所述軌道為彈性材質。
8、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扶手箱中,還包括箱蓋,覆蓋于所述上框體上方,所述箱蓋與所述上框體鉸接。
9、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扶手箱中,所述箱蓋上還包括儲物傳感器,所述儲物傳感器布置于箱蓋朝向所述空腔的一面;和/或,所述下箱體還包括溫控系統,所述溫控系統布置于下箱體底部內面。
10、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扶手箱中,所述驅動機構包括相鄰設置的兩組升降組件,每組所述升降組件均包括所述支架和所述滾輪組,兩組所述升降組件由一個所述驅動組驅動,其中,所述驅動組包括驅動電機和傳動齒輪組,所述驅動電機與所述傳動齒輪組連接,所述傳動齒輪組分別與兩組所述升降組件的所述滾輪組連接。
11、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扶手箱中,所述傳動齒輪組包括主動齒輪、從動齒輪和轉軸,所述主動齒輪安裝于所述驅動電機的輸出軸上,所述從動齒輪安裝于所述轉軸上,所述主動齒輪與所述從動齒輪嚙合,所述轉軸的兩端分別與兩組所述升降組件各自的所述第一滾輪或所述第二滾輪連接。
12、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扶手箱中,所述第一滾輪與所述第二滾輪縱向間隔交替排布。
13、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扶手箱中,所述上框體還包括兜袋,所述兜袋布置于上框體的下端開口,所述兜袋圍繞所述下端開口設置。
14、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扶手箱中,所述下箱體還包括滑軌,所述滑軌布置于下箱體底部背向所述空腔的一側。
15、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6、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中,通過使用驅動組提供動力,依靠縱置的滾輪組上交替布置第一滾輪和第二滾輪,第一滾輪驅動上框體運動,第二滾輪在第一滾輪之間傳動,以及第一滾輪與軌道接觸并通過滾動摩擦帶動軌道及上框體進行上下運動,從而將縱向運動力轉換為橫向的靜摩擦力消耗,進而減小了縱向沖擊力,使得驅動上框體上下運動的傳動結構具有一定的抗沖擊能力,不會因沖擊而破壞傳動結構和上框體,保證了上框體的運行穩定和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的工作耐受力。
1.一種扶手箱,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扶手箱,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框體還包括凹槽,所述凹槽布置于所述上框體的側壁上,所述凹槽自所述側壁向所述上框體內部方向凹陷,所述凹槽縱向延伸,所述軌道布置于所述凹槽內。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扶手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軌道為彈性材質。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扶手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箱蓋,覆蓋于所述上框體上方,所述箱蓋與所述上框體鉸接。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扶手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蓋上還包括儲物傳感器,所述儲物傳感器布置于箱蓋朝向所述空腔的一面;和/或,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扶手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機構包括相鄰設置的兩組升降組件,每組所述升降組件均包括所述支架和所述滾輪組,兩組所述升降組件由一個所述驅動組驅動,其中,所述驅動組包括驅動電機和傳動齒輪組,所述驅動電機與所述傳動齒輪組連接,所述傳動齒輪組分別與兩組所述升降組件的所述滾輪組連接。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扶手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齒輪組包括主動齒輪、從動齒輪和轉軸,所述主動齒輪安裝于所述驅動電機的輸出軸上,所述從動齒輪安裝于所述轉軸上,所述主動齒輪與所述從動齒輪嚙合,所述轉軸的兩端分別與兩組所述升降組件各自的所述第一滾輪或所述第二滾輪連接。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扶手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滾輪與所述第二滾輪縱向間隔交替排布。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扶手箱,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框體還包括兜袋,所述兜袋布置于上框體的下端開口,所述兜袋圍繞所述下端開口設置。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扶手箱,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箱體還包括滑軌,所述滑軌布置于下箱體底部背向所述空腔的一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