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報廢汽車拆解線,包括輸送線,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沿報廢汽車運動方向依次布置的信息錄入單元(1)、環保預處理單元(2)、車身外部拆解單元(3)、核心零部件拆解單元(4)和底部拆解及清理單元(5),所述信息錄入單元(1)包括登記報廢汽車信息并錄入電腦,所述環保預處理單元(2)包括廢油液抽取、冷媒回收及安全氣囊拆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報廢汽車拆解線,其特征在于:所述輸送線為地軌輸送線(14),所述地軌輸送線(14)包括軌道、鏈條及驅動裝置,所述軌道上設有用于轉載報廢汽車的輸送小車(6),所述輸送小車(6)通過鏈條與驅動裝置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報廢汽車拆解線,其特征在于:所述地軌輸送線(14)旁設置有叉車(7)。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報廢汽車拆解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環保預處理單元(2)通過廢油液抽取機(8)和移動式升降傾斜機(9)實現廢油液抽取、冷媒回收,所述移動式升降傾斜機(9)沿移動式升降傾斜機(9)下方的軌道運動托舉起報廢汽車并將報廢汽車傾斜。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報廢汽車拆解線,其特征在于:所述核心零部件拆解單元(4)設置有移動式升降機(11),所述移動式升降機(11)的下方設置有軌道,所述移動式升降機(11)的兩側設置有用于支撐報廢汽車的地埋式升降支架(10)。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報廢汽車拆解線,其特征在于:所述 底部拆解及清理單元(5)設置有移動式翻轉機(13),所述移動式翻轉機(13)沿移動式翻轉機(13)下方的軌道運動且能夠夾住報廢汽車并將報廢汽車整體翻轉180°。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報廢汽車拆解線,其特征在于:所述核心零部件拆解單元(4)和所述底部拆解及清理單元(5)之間設置有單柱懸臂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