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整體式車身骨架結構,其特征是地板骨架總成、后地板骨架總成、左側圍總成、右側圍總成、前機艙總成、車頂總成、下A柱總成和B柱總成,所述地板骨架總成為矩形管縱梁與"U"形梁、矩形管搭接焊接而成,所述后地板骨架總成為矩形管與壓型鈑金梁搭接焊接而成,所述左側圍總成和右側圍總成為矩形管、“8”字管通過多角度斜口拼接焊接而成,所述前機艙總成為折彎圓管、矩形管和壓型支架通過開切多角度斜口搭接焊接而成,所述車頂總成為半圓管與矩形管連接焊接而成;所述地板骨架總成、后地板骨架總成、左側圍總成、右側圍總成、下A柱總成與和B柱總成之間通過矩形管交錯焊接在一起。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整體式車身骨架結構,其特征是所述前機艙總成下部具有兩根圓管,所述圓管分別穿過地板骨架總成上的前橫梁并與前橫梁和“U”形梁焊接在一起,所述圓管中的上部圓管與左側圍總成和右側圍總成的上切圓口的“8”字管焊接在一起。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整體式車身骨架結構,其特征是所述左側圍總成和右側圍總成通過車頂總成的兩根矩形管連接焊接在一起。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整體式車身骨架結構,其特征是所述下A柱總成和B柱總成為壓型高強鋼焊接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