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履帶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多個支重輪、履帶、導向輪、驅動輪、托鏈輪組件以及底盤架,多個所述支重輪設置在所述底盤架上并且與所述履帶配合,所述導向輪和所述驅動輪分別設置在所述履帶的兩端,所述托鏈輪組件的一端設置在所述底盤架上,所述托鏈輪組件的另一端與所述履帶配合,所述支重輪包括輪體、輪軸、第一軸承、第二軸承、端蓋、透蓋以及油封,所述輪軸設置在所述輪體的內部并通過所述第一軸承和所述第二軸承與所述輪體連接,所述端蓋和所述透蓋分別設置在所述輪體的兩端,所述油封設置在所述輪軸與所述透蓋之間,所述輪軸的與所述端蓋對應的一端設置有止擋部件,所述止擋部件設置在所述端蓋和所述第一軸承之間,所述端蓋與所述輪體之間設置有第一密封墊,所述透蓋與所述輪體之間設置有第二密封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履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擋部件包括定位螺母、彈性墊圈以及擋圈,所述定位螺母設置在所述輪軸的端部,所述擋圈與所述第一軸承抵靠接觸,所述彈性墊圈設置在所述定位螺母和所述擋圈之間,并且所述彈性墊圈分別與所述定位螺母和所述擋圈緊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履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輪體包括用于設置所述第一軸承的第一安裝槽、用于設置所述第二軸承的第二安裝槽以及設置在所述第一安裝槽和所述第二安裝槽之間的腔體,所述第一安裝槽、所述第二安裝槽以及所述腔體彼此連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履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輪體的中間部分形成向內凹陷的凹槽,所述凹槽的兩側相對于所述凹槽向外凸出并且在所述凹槽的兩側形成凸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履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油封包括第一油封以及與所述第一油封接觸的第二油封,所述第一油封的唇舌朝向所述輪體的外側,所述第二油封的唇舌朝向所述輪體的內側。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履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油封和所述第二油封均為雙唇形油封。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履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端蓋呈半球形。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履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重輪還包括安裝螺母,所述安裝螺母設置在所述輪軸的靠近所述透蓋的端部。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履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托鏈輪組件包括第一托鏈輪、第二托鏈輪以及托鏈支架,所述第一托鏈輪和第二托鏈輪分別設置在所述托鏈支架的兩端。
10.一種聯合收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聯合收割機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所述的履帶裝置,所述履帶裝置與所述聯合收割機的機架連接并位于所述機架的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