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基于智能環衛的城市清潔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環衛的城市清潔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機構包括: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智能環衛的城市清潔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機構還用以拍攝所述第一活動板和所述第二活動板上的固廢垃圾堆積圖像,根據所述固廢垃圾堆積圖像確定干濕垃圾比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智能環衛的城市清潔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機構在單次固廢垃圾破碎后分別檢測第一壓縮腔的第一底部承重和第二壓縮腔的第二底部承重,根據所述第一底部承重確定干燥垃圾堆積量,根據所述第二底部承重確定濕潤垃圾堆積量。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智能環衛的城市清潔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機構根據所述干燥垃圾堆積量和濕潤垃圾堆積量確定破碎堆積比例,根據破碎堆積比例和所述干濕垃圾比例調整所述預設破碎力度和/或預設孔徑。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環衛的城市清潔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壓縮腔底部一側靠近所述污水箱的位置設有若干排水孔,用以將濕潤垃圾中污水通過若干排水孔流入所述污水箱;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環衛的城市清潔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機構還用以監測所述第二壓縮腔內若干位置的垃圾濕度數據,并根據所述垃圾濕度數據確定所述濕潤垃圾的垃圾濕度。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智能環衛的城市清潔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拌酶裝置和所述污水箱之間設置有可伸縮板,當所述濕潤垃圾落入第二壓縮腔后,所述可伸縮板處于第一位置,當所述垃圾濕度達到預設垃圾濕度后,所述可伸縮板處于第二位置;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環衛的城市清潔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壓縮處理裝置將所述初始濕潤垃圾體積和攪酶裝置容積進行比較,根據比較結果確定推壓次數;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基于智能環衛的城市清潔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壓縮處理裝置根據所述推壓次數調整第二推壓力度,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