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車輛的勻速運行狀態。
[0040]本實用新型通過在前后分段式拖動裝置上合理布置第一傳感器1114和第二傳感器1124的位置以及第二拖動裝置的第二細長牽引件的初始位置,進而確定第一傳感器1114、第二傳感器1124以及第二推動件1123之間的位置關系,并通過控制器前后精確控制兩段拖動裝置上的推動件的運動,使車輛可以勻速通過兩段掃描裝置,不需要改變射線檢查系統中X射線發生裝置的出束頻率,也不用考慮車輪直徑調節加減速時間,減少了出束和探測系統控制的復雜性,提高系統的檢測效率。另外,設置于第一拖動裝置和第二拖動裝置之間的射線檢查系統,其射線源發出的射線可以經過第一拖動裝置和第二拖動裝置之間的空隙,并被探測器接收,這就避免了射線照射到拖動裝置上引起的拖動裝置及推動件對掃描圖像的影響,從而使得掃描圖像僅含有被檢車輛的透射信息。
[0041]進一步地,在第一推動件1112與車輛后輪分離前,第二推動件1123與車輛前輪接觸。
[0042]進一步地,所述第二細長牽引件的初始位置根據預設的所述第二推動件與所述第二傳感器之間的距離進行設置。
[0043]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在第一拖動裝置111的B點布置第一傳感器1114檢測車輛前輪離開的下降沿,車輛的從左向右由第一拖動裝置111運動到第一拖動裝置112,左邊的第一拖動裝置111的第一推動件1113推動車輛的后輪,使小車以速度V向右運動。當車輛前輪到達設置于位置B處的傳感器時,右邊的第二拖動裝置112上的第一推動件1123停靠在初始位置C點。在第二拖動裝置112的A點布置第二傳感器,A點為車輛前輪行進到剛好與第二拖動裝置112接觸的位置。
[0044]其中,所述第二細長牽引件1122的初始位置根據預設的所述第二推動件1123與所述第二傳感器1124之間的距離進行設置,使得直線距離BA與弧線CA相等,因此,在車輛前輪離開B時,啟動第二拖動裝置112,并以同樣的速度V靠近車輛前輪(不考慮加速時間),第二拖動裝置的第二推動件1123正好能靠住車輛前輪以速度V勻速推動車輛前進,以保持車輛的運行狀態。由于B點的第一傳感器1114檢測車輛前輪離開時的下降沿,第二拖動裝置的第二推動件1123啟動時機不受被掃描車輛車輪直徑變化的影響。其中,B點布置的第一傳感器1114位置需要與弧長CA對應、高度需要定在推進器與車輪接觸點的高度。
[0045]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例中,在第一拖動裝置111的B點布置第一傳感器1114檢測車輛前輪離開的下降沿,所述第二細長牽引件1122的初始位置根據預設的所述第二推動件1123與所述第二傳感器1124之間的距離進行設置,使得直線距離BA大于弧線CA,即BA>CA,則在車輛前輪離開B時,延遲啟動第二細長牽引件1122的第二推動件1123,使其加速追趕前輪,然后減速靠輪,控制推動件1123緊貼到車輛前輪,并以速度V勻速前進,以保持車輛的勻速運行狀態。其中第二推動件1123的速度-時間曲線可參照圖7。
[0046]其中,所述第二細長牽引件加速運動,然后再減速運動到第一速度。
[0047]其中,所述加速運動可以是勻加速運動。
[0048]其中,所述減速運動可以是勻減速運動。
[0049]其中,所述第一傳感器和/或所述第二傳感器可以是光電傳感器、接近開關和壓力傳感器等,本實用新型對此不做限定。本實施例方案中,車輛運動速度保持V,不需要改變射線檢查系統中X射線發生裝置的出束頻率,也不用考慮車輪直徑調節加減速時間,減少了出束和探測系統控制的復雜性。
[0050]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推動件可以是推輥或其他具有相同功能的結構。推動件的形狀可以有圓柱形、楔形、梯形、三角形,推動件的材料可以是不銹鋼、高分子材料等,本實用新型對此不做限定。
[0051]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分段式車輛拖動系統和車輛檢查系統,在前后分段式拖動裝置上設置的傳感器以及拖動系統輸出轉矩,精確控制第二拖動裝置,跟上前輪,使車輛整體勻速通過兩段掃描裝置,避免前后輪因速度不同而被拖拽,以及因不同車輪直徑不同,導致追趕車輪時加減速時間需要根據車輪直徑反復調整的問題,有效地提高了檢查效率。
[0052]以上實施方式僅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而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有關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還可以做出各種變化和變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術方案也屬于本實用新型的范疇,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應由權利要求限定。
【主權項】
1.一種分段式車輛拖動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控制器和沿拖動車輛的方向依次排列的第一拖動裝置和第二拖動裝置;所述第一拖動裝置和所述第二拖動裝置間設有預定距離的間隔部分; 所述第一拖動裝置包括第一推動件,該第一推動件用于推動車輪運動,使車輛行進; 所述第二拖動裝置包括第二推動件,該第二推動件用于推動車輪運動,使車輛行進; 所述第一拖動裝置設有第一傳感器,該第一傳感器設置在車輛前輪離開位置的下降沿,用于車輛前輪離開第一拖動裝置時發出信號,所述第二拖動裝置上設有第二傳感器,用于在車輛前輪行進到剛好與第二拖動裝置接觸的位置時發出信號; 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推動件以第一速度推動車輛后輪,當收到第一傳感器發出的信號時控制第二推動件移動,使第二推動件從開始移動到所述第二推動件與車輛前輪接觸的時間間隔與第一傳感器發出信號到第二傳感器發出信號的時間間隔相等,并且第二推動件以所述第一速度與車輛前輪接觸并推動車輛前輪,以保持車輛的運行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段式車輛拖動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拖動車輛的方向上,所述第一拖動裝置設置在所述第二拖動裝置的上游。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分段式車輛拖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拖動裝置還包括第一支撐板和第一細長牽引件,所述第一細長牽引件與所述第一推動件連接,該第一推動件圍繞所述第一支撐板運行用于推動車輪沿第一支撐板運動。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分段式車輛拖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拖動裝置還包括第二支撐板和第二細長牽引件,所述第二細長牽引件與所述第二推動件連接,該第二推動件圍繞所述第二支撐板運行用于推動車輪沿第二支撐板運動。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分段式車輛拖動系統,其特征在于,在第一推動件與車輛后輪分離前,第二推動件與車輛前輪接觸。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分段式車輛拖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細長牽引件的初始位置根據預設的所述第二推動件與所述第二傳感器之間的距離進行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分段式車輛拖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感器與所述第二傳感器之間的距離和所述第二推動件與所述第二傳感器之間的距離相等。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分段式車輛拖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感器與所述第二傳感器之間的距離大于所述第二推動件與所述第二傳感器之間的距離。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分段式車輛拖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感器和/或所述第二傳感器是光電傳感器、接近開關或壓力傳感器中任一種。
10.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分段式車輛拖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細長牽引件是鏈條或板鏈,和/或所述推動件是推輥。
11.一種車輛檢查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檢查通道; 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分段式車輛拖動系統,其中第一拖動裝置和第二拖動裝置設置在檢查通道中; 射線檢查系統,設置于所述第一拖動裝置和第二拖動裝置之間,使所述射線檢查系統的射線的至少一部分的路徑穿過所述第一拖動裝置和所述第二拖動裝置之間的間隔部分。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一種分段式車輛拖動系統和車輛檢查系統,包括,控制器、第一拖動裝置和第二拖動裝置,第一拖動裝置和第二拖動裝置間設有間隔部分;第一拖動裝置包括第一推動件,用于推動車輪運動;第二拖動裝置包括第二推動件,用于推動車輪運動;第一拖動裝置設有第一傳感器,在車輛前輪離開第一拖動裝置時發出信號,第二拖動裝置設有第二傳感器,在車輛前輪行進到與第二拖動裝置接觸的位置時發出信號;控制器控制第一推動件以第一速度推動車輛后輪,當收到第一傳感器發出的信號時控制第二推動件移動,使第二推動件與車輛前輪接觸的時間間隔與第一傳感器發出信號到第二傳感器發出信號的時間間隔相等,且第二推動件以相同速度接觸前輪并推動車輛前輪。
【IPC分類】B65G49-00, G01V5-00, B65G37-00
【公開號】CN204453641
【申請號】CN201420787869
【發明人】胡煜, 馬媛, 劉生璽, 喻衛豐, 李營
【申請人】同方威視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7月8日
【申請日】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