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刀,用于對脫粒處理后的排出物進行切碎處理的切碎裝置,所述刀的特征在于,
呈前端變細形狀且為單側刀。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刀,其特征在于,
在刀尖施以硬質涂層。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刀,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刀尖的刀正面側的面,施以所述硬質涂層。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刀,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刀尖的刀背面側的面,施以所述硬質涂層。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刀,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刀尖的刀正面側的面和刀背面側的面,施以所述硬質涂層。
6.一種切碎裝置,對脫粒處理后的排出物進行切碎處理,所述切碎裝置的特征在于,
具有多個旋轉刀和多個固定刀,
所述旋轉刀和所述固定刀中的至少一方呈前端變細形狀且為單側刀。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切碎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旋轉刀和所述固定刀中的呈前端變細形狀且為單側刀的刀的刀尖,施以硬質涂層。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切碎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刀尖的刀正面側的面,施以所述硬質涂層。
9.根據權利要求7所示的切碎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刀尖的刀背面側的面,施以所述硬質涂層。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切碎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刀尖的刀正面側的面和刀背面側的面,施以所述硬質涂層。
11.一種聯合收割機,具有:
脫粒裝置,對收割谷稈進行脫粒處理;以及
切碎裝置,設置在所述脫粒裝置的后側,對脫粒處理后的排出物進行切碎處理,
所述聯合收割機的特征在于,
所述切碎裝置具有多個旋轉刀和多個固定刀,
所述旋轉刀和所述固定刀中的至少一方呈前端變細形狀且為單側刀。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聯合收割機,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旋轉刀和所述固定刀中的呈前端變細形狀且為單側刀的刀的刀尖,施以硬質涂層。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聯合收割機,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刀尖的刀正面側的面,施以所述硬質涂層。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聯合收割機,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刀尖的刀背面側的面,施以所述硬質涂層。
15.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聯合收割機,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刀尖的刀正面側的面和刀背面側的面,施以所述硬質涂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