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INS2基因或蛋白的抑制劑在制備抗腫瘤藥物中的應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抑制劑選自以GINS2蛋白或其轉錄本為靶序列、且能夠抑制GINS2蛋白表達或基因轉錄的siRNA、dsRNA、shRNA、miRNA、反義核酸;或能表達或形成所述siRNA、dsRNA、miRNA、反義核酸的構建物。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抑制劑選自下列中的一種:
a)siRNA,所述siRNA的靶序列如SEQ ID NO.1所示;
b)shRNA,所述shRNA的編碼序列正義鏈如SEQ ID NO.5所示,反義鏈如SEQ ID NO.6所示;
c)能夠表達a)所述siRNA或b)所述shRNA的載體;
d)包含c)所述載體的病毒。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腫瘤為人乳頭狀甲狀腺癌。
5.一種siRNA分子,其特征在于,所述siRNA的靶序列如SEQ ID NO.1所示。
6.一種shRNA分子,其特征在于,所述shRNA的編碼序列正義鏈如SEQ ID NO.5所示,反義鏈如SEQ ID NO.6所示。
7.一種表達載體,其特征在于,所述表達載體能夠表達權利要求5所述的siRNA分子或權利要求6所述的shRNA分子。
8.一種病毒,其特征在于,包含權利要求7所述的表達載體。
9.一種抗腫瘤藥物,其特征在于,包含權利要求5所述的siRNA分子、權利要求6所述的shRNA分子、權利要求7所述的表達載體和/或權利要求8所述的病毒,以及藥學上可接受的載體。
10.檢測人GINS2基因或蛋白表達水平的試劑在制備乳頭狀甲狀腺癌診斷試劑或試劑盒中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