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紡織加工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紡織機械的支撐裝置。
背景技術:
紡織業在我國是一個勞動密集程度高和對外依存度較大的產業。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紡織品服裝生產和出口國,紡織品服裝出口的持續穩定增長對保證我國外匯儲備、國際收支平衡、人民幣匯率穩定、解決社會就業及紡織業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 紡織品的原料主要有棉花、羊絨、羊毛、蠶繭絲、化學纖維、羽毛羽絨等。紡織業的下游產業主要有服裝業、家用紡織品、產業用紡織品等。中國是紡織品生產和出口的大國,中國紡織行業自身經過多年的發展,競爭優勢十分明顯,具備世界上最完整的產業鏈,最高的加工配套水平,眾多發達的產業集群地應對市場風險的自我調節能力不斷增強,給行業保持穩健的發展步伐提供了堅實的保障。
紡織機械中,需要采用支撐裝置對其進行支承,現有的支撐裝置不能根據需要來調節支撐高度,不能滿足不同機械對不同離地高度的要求,而且由于機械工作時伴有震動,會對支撐裝置造成嚴重的損壞,降低支撐裝置的使用壽命,為此,我們提出一種紡織機械支撐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紡織機械的支撐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紡織機械的支撐裝置,包括支架,所述支架由上支撐板、下支撐板和導桿組成,所述導桿分別對應設置在所述上支撐板和下支撐板的四個角,所述上支撐板和下支撐板之間設置有支撐桿,所述支撐桿的兩端通過支撐座與所述上支撐板和下支撐板連接,所述支撐桿的中間部位設置有連接頭,所述支撐桿通過銷軸與所述連接頭活動連接,所述支撐桿的內部設置有推桿電機,所述推桿電機的兩端分別對稱設置有兩個推桿,所述推桿電機的兩端通過推桿與所述連接頭傳動連接。
優選的,所述導桿由直徑相互配合的圓柱管和圓柱管套組成,圓柱管的一端位于圓柱管內,且圓柱管和圓柱管套之間接觸部分光滑設置。
優選的,所述下支撐板的底部設置有支腳。
優選的,所述支撐桿與所述支撐座之間通過銷軸活動連接,所述支撐桿可進行0~180°的折彎,從而改變上支撐板和下支撐板的高度。
優選的,所述上支撐板和下支撐板平行設置。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使用時,通過推桿電機控制支撐桿的運動,實現了對上支撐板的高度調節,當推桿電機的推桿兩端向外運動時,上支撐板下降,當推桿電機的推桿兩端向內運動時,上支撐板上升,導桿用于控制上支撐板進行豎直的軸向運動,該實用新型根據紡織機械的高度來調節支撐裝置的高度,防震器減少了機器因震動給支撐裝置帶來的損害,具有結構簡單、操作簡單的特點。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側視結構示意圖。
圖中:1-支腳;2-連接頭;3-支撐座;4-推桿;5-推桿電機;6-上支撐板;7-支撐桿;8-導桿;9-下支撐板;10-支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紡織機械的支撐裝置,包括支架10,所述支架10由上支撐板6、下支撐板9和導桿8組成,所述導桿8分別對應設置在所述上支撐板6和下支撐板9的四個角,所述上支撐板6和下支撐板9之間設置有支撐桿7,所述支撐桿7的兩端通過支撐座3與所述上支撐板6和下支撐板9連接,所述支撐桿7的中間部位設置有連接頭2,所述支撐桿7通過銷軸與所述連接頭2活動連接,所述支撐桿7的內部設置有推桿電機5,所述推桿電機5的兩端分別對稱設置有兩個推桿4,所述推桿電機5的兩端通過推桿4與所述連接頭2傳動連接。
所述導桿8由直徑相互配合的圓柱管和圓柱管套組成,圓柱管的一端位于圓柱管內,且圓柱管和圓柱管套之間接觸部分光滑設置,導桿8的設置用于防止上支撐板6偏離下支撐板9;所述下支撐板9的底部設置有支腳1;所述支撐桿7與所述支撐座3之間通過銷軸活動連接,所述支撐桿可進行0~180°的折彎,從而改變上支撐板和下支撐板的高度;所述上支撐板6和下支撐板9平行設置,保證了上支撐板6的水平。
工作原理:該實用新型一種紡織機械的支撐裝置,使用時,通過推桿電機控制支撐桿7的運動,實現了對上支撐板6的高度調節,當推桿電機5的推桿4兩端向外運動時,上支撐板6下降,當推桿電機5的推桿4兩端向內運動時,上支撐板6上升,導桿8用于控制上支撐板6進行豎直的軸向運動,該實用新型根據紡織機械的高度來調節支撐裝置的高度,防震器減少了機器因震動給支撐裝置帶來的損害,具有結構簡單、操作簡單的特點。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